近代中国的邮购事业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段玉婷(1990- ),女,山东东营人,南京大学民国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研究。江苏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我国的邮购是自近代以来随着新式邮政事业的发展而兴盛的一种商业贸易方式。学界长期对此缺乏研究,甚至有一些舛误。通过梳理近代报刊资料,厘清邮购的起源、发展阶段、社会影响等问题,进而说明:邮购源于晚清时期民间盛行的函购业,因邮政同民信局的业务竞争而出现,自20世纪初在国内大中城市中流行开来,邮购逐渐成为民族企业发展竞争的有力手段,不少企业增设了邮购部,甚至提供邮购储金服务。另外,近代邮购还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沟通地区间资源流通的有效途径,是近代商业中的一大景观。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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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5)05-0079-04

      DOI:10.3969/j.issn.1673-8268.2015.05.015

      当下,网上购物、电子商务已蔚然成风,极大地刺激着人们的消费欲望。而在清末,国内兴起过一种新的购物方式——邮购。万国邮联有关资料将邮购解释为利用邮政办理广告、传送订货单、付款,进行销售的方式[1]。实际上,近代的邮购事业源于晚清时期民间盛行的函购业,随邮政的发展而产生,日渐积累,成为近代商业中的一大景观。但长久以来,学界对近代邮购缺乏研究,亟需填补空白。

      一、函购、邮购与邮政

      函购,即以信件形式,将所购物品清单、款项附于信封内交寄递者送至商家购货的方式。在晚清时期,民间的函购已十分活跃,且长久以来,经营函购业务的是私人设立的民信局。新式邮政建立后,与民信局竞争并逐渐占据上风,成为函购的主要经营者,邮购的称呼由此逐渐产生。

      据研究,民信局最早产生于明永乐年间,到清嘉庆、道光时期规模日盛。民信局的经营范围涵盖了收寄私人信件、代寄包裹、代派报章等,其中也包括函购业务。在近代报界占有重要市场份额的《申报》曾吸引了大量商业广告,这些广告中常常出现“函购”的销售方式。以彩票业为例,我国的彩票业始自吕宋票的传入,国内各埠先后产生诸多彩票行。为了扩大发售范围,彩票行率先采用函购形式,打破顾客需到店“面议”的交易模式,借民信局之力,将彩票销往外埠。1880年一则广告称:“上洋四马路东首大洋房内,今将英十月吕宋票变通拆卖,每号足钱一百六十五文……得彩付现,远或信购,原局回件无虞。”[2]信购即函购,局即指民信局。据此时期的广告来看,私人托民信局带信给商行购买彩票的现象已十分常见。从1881年7月14日起,悦来票行常年在售卖吕宋票的广告中称“外埠函购,即奉不误”[3],“远埠函购,原班即奉”[4]。

      在邮局未设立之前,函购业务主要由民信局经营。1882年初,德记票行在其广告中称:“本号吕宋票按月出售,每张六元,分半照算。并收得彩红票,克已兑现,外埠由信局函购,原班奉寄不误,兼运外国神效戒烟药粉、药水及各种丸散花露,价照上海一律发售。”[5]这则广告反映出,外埠函购的对象已不仅仅限于彩票,各类进口商品也包括在内。在老德记药房的长期广告中,开列了近四十种药品,另有“避风镜、牛痘刀、牙刷、洋刀并外科应用一切刀针器具,新式巧样瓷瓶及妆台各种玩物”出售,可谓一应俱全,“远处望托信局携带,自当照信发药,决不延误”[6]。可见,函购已成为交通便利的商埠同内地互通有无的一种重要途径。

      我国近代邮政事业起步较晚。清政府于1866年将邮政业务交海关兼办,1878年授权海关试办邮政。至1896年,全国24处设有海关的地方,基本上都开办海关邮局。同年3月,“大清邮政”正式开办。邮政事业起步后,在国内各处广设邮政局所,发展邮务,与民信局相竞争。函购业务因与信件寄递密切相关,自然在争夺之列。

      大清邮政设立之初,商行、民众仍习惯于用民信局传递信件,函购业务中难觅邮局踪影。直到20世纪初,二者在函购业务中的竞争仍胜负难分。但是,随着邮政局分布范围的扩大和业务经营的专业性,其优点较缺乏规范的民信局越来越明显。鉴于民信局屡有作弊行为,破坏商家信誉,有些广告开始特别写明,通过邮局函购最为稳妥。如1899年上海一家药房因外省患者购得假药而发布声明称:“此等伪物,大率皆由各处民局劣伙及奸商恶僧所为……自今以后,外省诸君如欲购戒烟普济水者,请照上开地址函交各处邮政局,寄至本药房,即照来银发药,仍由邮局带返。来往既速,带资亦廉,兼保永无假冒之弊,实为两便。”[7]此后数年,该药房在广告中一直注明“外埠函购,托邮局最妥”,以提醒购买者谨防假冒。无独有偶,许多商家也会常年在产品广告中提道“远路托邮政局汇洋函购,速而且妥……信局切不可托,以免私拆洋信与奸徒分肥,将假药寄上”[8],“远埠函购托邮政局最妥,信局屡次作弊”[9]。

      商家的这种自我保护措施无疑推动了邮购业务的拓展,再加上政府的支持,邮资的降低,邮政局逐渐取代民信局成为函购业务的主要经营者,“邮购”的称呼慢慢出现。1901年1月,镇江益成彩票行在通知中奖彩民前来兑奖的广告中提道:“第九次和济票十一月初七日开彩头,第三千五百七十七号由小行邮购,大通葛宝华分得五条。”[10]点石斋为其新出书籍打出广告:“如蒙赐顾,请移玉本局,外埠邮购,原班回件。”[11]其他的广告语像“外埠邮购,随到随寄”[12]、“邮购原局回件”[13]、“外埠邮购,邮费加一”[14]、“远埠托局邮购,原班回件”[15]等不胜枚举。邮购一词出现的频率虽然大增,但函购之谓更为普遍。到1910年代左右,函购的主要经营商已变为邮局,而函购与邮购之谓仍同时使用。随着邮政事业的稳步发展,邮购业务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

      二、邮购之于社会

      翻开近代的报刊,各类商品广告不仅令人目不暇接,而且往往附有邮购的方式、地址等。邮购俨然变成一种既时兴又便利的购物方式,为企业商家乃至政府机构所广泛运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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