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初年之明公簋(集成04029),或称鲁侯簋,因记载了伐东国的史实,所以颇得研究者的重视,铭文虽然简短,但其中个别词句与文义似乎未得确解,研究者各有异辞。现将铭文列出,释文尽量用宽式(下引其他铭文皆同),以便后文讨论:
论者多以为此器所述乃周初时周公主持的征伐东国一事。铭中所提到的“东国”,应该就是《国语·吴语》韦昭注所说的:“东国,徐、夷、吴、越。”即指徐戎淮夷。《史记·鲁世家》有:“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费。”①
尹盛平先生以为“
”字从口下声,读为“协”,“协工(功)”就是协助之功。⑦ 李学勤先生则以“
”为地名,对照《左传》庄公三十一年“有四夷之功”、成公六年“鞌之功”,都是指克敌有功而言,鲁侯尊文例也与此一致。⑧ 按,上引诸说皆有可商之处。郭沫若先生所释之“冎”字,甲骨、金文皆作骨架形,与此字字形不谐,可以参看《新甲骨文编》“冎”字及《金文编》“过”字条;且释“过”为优越,亦于古无征,先秦典籍中似乎未见“过”字训作此义。
《铭文选》之所以要辗转训释,大概是为了与《诗经》中常见的“戎功”一词联系起来。《诗·大雅·江汉》:“肇敏戎公,用锡尔祉。”毛传:“肇,谋。敏,疾。戎,大。公,事也。”郑笺:“戎,犹女也。”《诗·周颂·烈文》:“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毛传:“戎,大;皇,美也。” 毛传虽以“大功”释“戎公(功)”,但郑笺已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后世注家也多有异说,如上面提到的高亨《诗经今注》不仅不同意毛传对“肇”字的解释,而且释“戎”为“兵戎”,全句“言召虎敏于军事,即善于用兵之意”。《毛诗会笺》认为:“念兹戎功者,戎功,武功也。成王即政之初,周兴未久,其助祭诸侯,有以佐命之勋新受茅土,又有孟津诸侯,故言戎功。”(11)《〈诗经〉原意研究》也针对《烈文》指出:“‘戎功’当为武功,指文王、武王战胜商殷之事。同时亦可理解为周王室的武威。林义光亦认为‘戎功,戎事也’”。(12) 金文中亦屡见“戎工(功)”一词,虢季子白盘(集成10173·西周晚期):“壮武于戎工。”不其“(集成04328·西周晚期):“汝肇诲(敏)于戎工。”不其簋盖(集成04329)与此同。逨鼎(《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3期·西周晚期):“汝敏于戎工。”楚大师登钟(《上海博物馆集刊》第十一期·春秋早期):“武于戎工。叔夷钟(集成00273·春秋晚期):“汝肇敏于戎攻。”配儿钩鑃(集成00426·春秋晚期):“余孰臧于戎攻
(且)武。”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西周各器铭文中的内容都与战事有关,多是征伐猃狁的战争中,器主因“折首执讯”,斩获颇多,受到赏赐,因而作器纪功。王国维在考释不其簋时,曾据铭文指出:“《诗·江汉》曰‘肇敏戎公’,按戎公谓甲兵之事。”(13)白川静在《金文通释》一三“明公簋”中,亦曾指出,在金文中“工”多用于“戎事”。(14)可见,《诗经》中的“戎工”一词当以训“武功”为是。 明公簋中的“
工”应与“戎工”的结构一致,“工(功)”前一字为说明功勋之类别,而不是修饰大小之程度。
为卜兆之兆的表意初文,取象于占卜兆坼之文,“鲁侯有
工”,当理解为在此次征伐东国的战役中,鲁侯因在邀地主持占卜有功,故受到赏赐而作此器,器名也当以“鲁侯簋”为是。《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筮,君占体,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可见先秦时期,上至君侯,下至卜人,都是可以参与占卜的,从殷墟卜辞来看,常见“王占曰”,说明商王即是当时占卜行为的主其事者。传世的先秦典籍中也记载了军事行动中往往会随行有巫祝一类人员,《周礼·小宗伯》郑注引《春秋传》曰:“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而做出重大决定前,也常常进行占卜,如《国语·晋语》记载有:“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左传·哀公九年》也提到:“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鲁侯簋铭文,应与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