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14.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5)10~0065~09 政府的经济功能定位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离不开具体的时空条件,也受制于经济理念与经济主张,其背后则是自由主义与政府干预两大经济思想的分歧与交锋。自由竞争与政府干预究竟孰优孰劣、市场经济调节与政府调控之间关系究竟如何协调,一直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大难题,也是争论不休的问题。现实中,这两种经济主张一直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环境和矛盾的变化而此消彼长。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也是重大的实际问题。政府职能界定的宽窄,政府经济管治的理念、模式与具体政策的选择,又会直接关系到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香港市场失灵现象日显,对政府经济功能提出新挑战 自由港及自由经济制度在香港经济起飞、香港前两次产业结构调整中都发挥过积极作用,以此为基础的政府“不干预”、“积极不干预”政策也被视为香港经济发展的成功因素之一。但在香港内部经济结构日益复杂化、外部国际经济环境迅速变化的今天,自由经济制度的自身局限性日益显著。目前支撑原有香港政府基本职能的基础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听由市场自由配置资源,难以解决香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新问题和深层结构性问题。 1.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知识经济转型缓慢,竞争力新核心要素的培育与集聚困难。 目前香港正处于第三次经济转型,走向知识型高增值经济。期间转型乏力,进展缓慢,拉动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缩窄,是香港“市场失灵”的一个突出表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通常是市场调节效应的短板与薄弱点。由于经济社会转型涉及极其复杂的系统,不仅需要政府的战略引导,还需要政府去建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需要政府较多地参与和推动,或是透过产业政策扶持相关行业发展,或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或是花大力气协调社会利益、凝聚社会共识。在香港,由于单纯依赖市场力量,经济迟迟未能实现新的转型,经济发展进入一种瓶颈状态。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增长后续动力不足。对比亚洲金融风暴前15年(1982~1997)和后15年(1998~2012),香港GDP的平均实质增长率从6.5%下跌到3.2%,[1]近两年的经济增幅更低。二是产业经济增长路径日益狭窄、新的高增值优势产业迟迟未能脱颖而出。由于产业惯性,再加上高楼价导致创业成本高企,香港产业结构相对固化,新的增长点培育困难。三是向知识型经济转型缓慢、深层次结构性问题难以解决。知识经济时代,西方国家通常通过对战略性产业、高科技等核心环节的政策倾斜,抢占制高点,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而在香港,政府推进经济转型的角色与力度仍然较为有限,产业结构难以优化,经济功能和竞争优势出现弱化。政府所提供基建的内涵,需要因应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而相应调整。四是经济走势与民生改善相脱节。资本逐利本性及其全球流动与配置的结果,与香港本地整体发展需求及社会利益往往难以一致。在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中,香港多项经济指标仍处较为领先位置,但社会民众感受却与之相距较大,劳动人口就业收入中位数的增长十分迟缓,未能有效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2.自然垄断程度明显扩大,产业与资源集中度日增,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优势弱化。 自然垄断是自由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场自由调节资源配置的通常趋势。在香港也不例外。在不少领域香港已经出现自然垄断现象。其主要表现:一是经济趋向集中,资源向若干具有竞争力的行业聚集。由于竞争激烈,再加上市场狭小且日益饱和,香港经济资源向若干具有较高竞争力、高增值、能支撑高成本的行业逐渐集中,如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其他产业的生存压力相对较大。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公布的资料,2013年,香港四大支柱产业(贸易及物流、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及工商支援服务、旅游)合计共占GDP的57.8%,较1997年增加9.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服务业的增幅最为突出,其占GDP比重从1997年的10.3%增至2013年的16.5%,增加了6.2个百分点。二是资本趋向集中。自由竞争势必造成优胜劣汰、强者愈强的局面,社会财富迅速向有实力的财团集聚。由于香港资本在本地的行业扩张空间有限,少数实力强大的资本出现跨行业投资,而且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以及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如通信、电力、运输、连锁超市等,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自然垄断。此外,政府的私有化政策与专营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垄断的产生。据《经济学人》今年3月公布的“裙带资本主义指数”,香港已成为全球裙带资本主义最严重的地方。根据该研究估算,2014年香港亿万富豪财富占本地GDP的比重接近80%,在所选取的23个国家和地区中财富集中度位居榜首。[2] 自然垄断的结果,通常会增加其他竞争者的进入壁垒,导致社会营商成本的进一步提高,阻碍竞争的有效展开。西方社会大多会通过政府的反垄断政策干预,限制资本的过度做大。而香港政府反垄断功能一直滞后与松懈,到2012年才通过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香港竞争条例》,再加上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未能有效培育,形成表面上越是追求“适者竞存”的自由竞争法则,实质上就越易形成垄断,损害自由竞争的充分展开。自由经济这一“市场失灵”现象,在香港表现得尤为突出。随着香港经营成本日渐高企,在不少领域社会营商环境不再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社会整体创富能力出现下降。据美国一家市场咨询机构(Demographia)2015年1月发布的2014年《国际房价负担能力调查》显示,香港连续第4年成为全球供楼负担比率最高的城市。[3]香港社会的不少深层次矛盾,都与高楼价及高营商成本有着密切关联,而地产财团的财富高度集聚,又与政府现行土地政策以及欠缺调节能力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