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美形态的生成和流变规律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疆,王牧云,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王建疆,男,黑龙江密山市人,文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中国审美形态不同于西方审美形态从文艺体裁中生成,而是随着哲学的产生而生成,又随着“道”这一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从整一到分殊、再从分殊到整一的运行轨迹而演变,具有广泛的关联性和极强的统摄性。同时,中国审美形态受中国文化融合性的影响,范畴系统具有和合性,概念之间具有普遍的姻亲关系和家族相似的特点,较难进行分类判析和理论抽象。中国审美形态的生成既是哲学范畴审美化的产物,也是历代尤其是当代美学理论对其进行筛选和提炼的结果。中国审美形态的生成和演变之所以不同于西方的源自于文艺而是源自于哲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的整体性思维方式。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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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5)06~0062~08

       中国除了与西方共享的喜剧、滑稽、优美和壮美等审美形态外,还有着西方所无的独特的审美形态,如中和、神妙、气韵、意境、阴柔与阳刚等,从而构成中国审美形态的独特性。但这种独具特色的中国审美形态又是怎样生成并流变的呢?对它的揭示无疑会加深我们对中西方审美形态不同特点的认识,有利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美学体系。

       一、从哲学形态到审美形态

       审美形态又被称为审美风格、审美范畴。但由于审美形态除了审美风格之外,还内涵着人生样态、审美情趣、人生境界和文艺体裁等要素,因而较之审美风格更为周全;就西方的审美形态主要是体裁而言,将审美形态界定为审美风格也缺乏普适性;与审美范畴这一大类概念相比,审美形态专指具有形态特征和风格特点的审美范畴,而不包括诸如审美生成、审美鉴赏、审美创造、审美形式和审美意识形态等等一部美学教科书上都会罗列的诸多概念范畴。因此,审美形态的使用应该在一个规范的区间进行,尽量避免概念间的重合交叠或挂一漏万。中国审美形态是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生成,并随着中国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它随着特定的哲学形态、文化形态和思维方式而生成演变,又随着特定的审美实践和美学理论研究的历史过程而凝聚。

       审美形态作为人生样态、审美情趣、审美风格和人生境界的感性凝聚和逻辑分类,是审美文化高度发达的产物。人类石器时代就有了审美现象,但不可能出现审美形态。那是因为,石器时代人类刚刚实现人猿相揖别,人生样态的原始,审美情趣的单调,审美风格的缺场,人生境界的未有,再加上在前逻辑阶段的思维的限制,根本不可能出现审美形态。审美形态的第一次出现,在西方是古希腊时代,在中国是春秋时代,也就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轴心时代,距今已有2500年之久。

       但是,就审美形态的生成而言,中国和西方有着不同的方式和路径。在西方,审美形态随着文艺体裁而诞生。悲剧、喜剧这两个最古老的戏剧种类或文艺体裁,本身就是西方审美形态,是西方审美形态的滥觞。而在中国,审美形态却是在哲学思想成熟后的表现。中国最早的审美形态如中和、神妙、阴柔与阳刚等都不是文艺体裁,而是哲学思想,是哲学形态的审美化。

       西方从体裁生成的审美形态是一种容易被识别的审美形态,因为它们具有单一的自主性,没有体裁之外的更多的关联。悲剧就是悲剧,而且就限于特定的剧种,不能扩大到现实生活领域,因为,生活中的悲剧是不可能成为审美对象的。喜剧就是喜剧剧种,之于生活中的喜剧只是一个比喻,多数只是巧合、笑话、闹剧而已,不具有审美形态的性质。崇高最早跟文体风格有关,后来跟大自然相联系,但审美形态的“崇高”与社会生活中道德范畴的崇高不是一回事。审美形态的“荒诞”也只能是文艺中的审美形态,不可能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审美对象,人们对现实中的荒诞除了嗤之以鼻、怒不可遏之外,更多的是无奈。文艺的“丑”也只是在文艺的范围内欣赏,放到现实生活中就只是丑恶,是美的对立面,又怎能成为审美对象呢?因此,除了优美,起始于文艺体裁的西方审美形态,不需要跟文艺之外的其他概念形式相关联,因而是单一的、自主独立的审美形态。

       而中国从哲学形态生成的审美形态,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于哲学思想极强的概括性和渗透性,许多概念都被关联在了一起,因而具有复杂的关联性和很强的涵盖性。如“神妙”,就首先是关于道的特征的描述,《易经》所谓“穷神知化”“阴阳之不测之谓道”,《老子》之所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无非都在形容“道”的难以把握的“无”的特征,具有神乎其神、妙不可言的能量;其次是关于超凡创造能力和艺术魅力的描述,如“妙笔生花”“见者惊忧鬼神”;再次是后来关于艺术品评的等级划分,如神品、妙品、逸品;最后是关于国家社稷的描述,如“神州大地”等。这些起始于哲学的中国审美形态,广泛地存在于现实生活、艺术和自然中,也存在于形而上的致思中,有着广泛的关联性和很强的涵盖性。再如中和,讲的是先天自然与后天情感节制之间的和谐。因而中和既是中国古代儒家诗歌品评的标准,即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的“温柔敦厚”诗风的美学概括,又是中国方城建筑、皇家园林、帝王宫殿和四合民宅的审美标准,同时还是中国古代戏剧的大团圆结局的思想基础,也是中国人的审美心态、审美个性的表现,涵摄关联极广极强。气韵源自于中国哲学的“气”思想,既是生命本源、生命活力,又是阴阳变化、运动节律,是一个广泛用于书画创作、诗歌吟诵、小说描绘、功夫艺术以及风骨风貌的超出了单一文艺体裁概念的、涵摄很广的审美范畴。至于阴柔与阳刚,更因“一阴一阳之谓道”而成为形而上本体和世间万物的根本属性,是艺术风格、审美情趣的和合①形态,具有很强的涵盖力,已经超越单一风格特征而具有总括天地人运行特征的功能。就意境而言,虽然是唐代以后才出现的概念,但其思想之源仍在于道家的有无哲学。意境虽然集中表现在诗歌、绘画、园林艺术中,但与人生境界有着天然的联系。意境是人生境界的艺术表现,人生境界是艺术意境的内在底蕴。因此,中国这种始自哲学思想的审美形态是哲学形态的审美化,有着巨大的涵盖性和关联性,也就不像西方的文艺体裁那样是类别分明的存在。

       中国起始于哲学形态的审美形态,不仅具有广泛的关联性和很强的涵盖性,而且都因为具有道的内涵而具有极强的形而上学统摄性。中国最原始也是最重要的几个审美形态都跟道、气、阴阳有关,或者直接体现了道、气、阴阳,如中和、气韵、神妙、意境、阴柔与阳刚等,都是道的形态、道的法度、道的结构、道的特征的表现。中和,讲先天自然与后天节制之间的和谐,是道的法度;气韵讲气的生动和谐,是道的存在形态,跟气化虚无、阴阳变化有关。意境也是道的结构的表现,是有与无、虚与实、显与隐的辩证。阴柔与阳刚是道的变化的特征,是阴阳二气的和合,也是道的结构。神妙是阴阳变化的特征,也是“阴阳之不测之谓神”[1]《易·系辞上》的神不可知、妙不可言的特征,阴阳是分而合、合而分的一体两面的富有变化的整一。中国这种依附于道、气、阴阳的哲学性审美形态,具有同时统摄思想形态和审美形态的功能。但是,这种源于大道的审美形态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贯通性和统摄性,涵盖很广,不易进行分门别类,因而难以被识别,它们处于似是而非的状态,是一种疑似审美形态。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审美形态如此丰富,却难以被发现、概括、写进教科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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