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宁等学者因陷科研经费腐败案件揭开了科研经费管理系列问题的冰山一角,引发了国人的惊叹和反思。其实,类似的问题在最近几年的各种审计报告中屡见不鲜,2011~2013年的百余份审计报告中,有39份的内容涉及“问题科研经费”,①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当严重。系列问题的发现及披露,彰显了审计工作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影响。各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应该以此为鉴,吸取教训,提升自身水准。 一、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的关注要点 科学事业单位是以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为工作重心的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心所在,同样也是各种审计项目关注的重点。从审计主体方面来说,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主要有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及社会审计三种,其中社会审计涉入频率较小,内部审计的局限性较大,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最多,目前外界了解到的科研经费贪腐问题及案件均是由国家审计发现的;从审计范围上来说,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主要有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及各种常规性的事业单位审计,其中后者对外披露的公开度较大。也就是说,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是以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的以各科学事业单位为目标的常规审计为主,以各级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内部审计开展的重大科研资金专项审计为辅,并且含有少量社会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 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的内容,虽然从理念上来说要点颇多,不过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及特定审计项目的具体定位确定。2013年年初开始实施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关于科研经费方面的说明及规定,决定了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内容的基本框架。具体而言,主要有如下几个重点。 (一)预算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②第十八条确定责任主体是“科研项目负责人协助单位财务部门”,明确总体上的要求为“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根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同时还强调了预算调整的合规性。 基于如上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在预算方面的关注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关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本身的配置情况;二是关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本身的实际质量及完善情况;三是关注编制预算与预算执行的偏差及后者的合规情况;四是关注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及调整程序的合规性。另外,在科研项目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还关注特定领导的具体责任。 (二)收入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二十条明确将科研收入归类到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的范围之内,第二十一条在合法、纳入预算内及收费标准和范围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明确地规定,同时在票据管理方面也有所规定,即“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基于如上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在收入方面的关注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关注涉及科研经费收入的相关票据管理情况;二是关注相关收入的合法性;三是关注相关收入列入预算管理的充分性,查找预算外的遗漏资金;四是关注收费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支出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归类到项目支出中,第二十七条对项目支出进行了比较详细地规定说明,第二十九、第三十条对绩效管理及票据管理进行了简单限定。 基于如上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在支出方面的关注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关注涉及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相关票据管理情况;二是关注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完善及合规情况;三是关注甚至追踪科研项目经费的具体使用方向,确认是否专款专用;四是关注科研项目经费的决算情况,及“财政部门、财务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情况,确认其合规、严格及审慎程度。另外,还关注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绩效情况。 (四)结余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科研项目完成或者因故终止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或者结算,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同时强调“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的要求执行”。 基于如上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在结余方面的关注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关注特定科研项目经费的验收情况,确认是否存在结余;二是关注特定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是否办理了相关结账手续;三是关注相关手续或程序的合规合法情况。 (五)成本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将科研项目成本界定为“科学事业单位为完成科研项目而发生的资产耗费和损失,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并对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进行了简单解释;第六十三条列出了“不应当计入科研项目成本”的五项支出项目;第六十六条强调要“合理区分科研项目成本、非科研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真实、完整反映科研项目成本”;第六十七条强调“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同时要求“单位应当将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在单位内公开”。 基于如上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在成本方面的关注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关注具体的支出项目,确认是否存在“不应当计入科研项目成本”的支出项目混入及具体情况;二是关注具体的成本内容,确认是否存在与非科研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混淆现象及具体情况;三是关注科研项目成本核对机制、分析机制的具体落实情况,确认其是否充分有效;四是关注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在一定范围内的披露情况,确认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充分性及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