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丞相(约1246-1313)是元世祖忽必烈时期一位朝中重臣,至元二十年(1283)奉旨出使伊利汗国(Ilkhāniyān,1256-1353),从此留居未归,终老于波斯。孛罗的一生以出使伊朗为分水岭,前半生在忽必烈身边效力于元廷,后半生则在伊朗效力于历任伊利汗,特殊的身份和际遇使他在蒙元时期中国—伊朗关系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余大钧先生曾撰专文对孛罗的家世及其在元朝的事迹、“孛罗丞相”一称的由来、他奉旨出使波斯的经过及其对拉施特撰述《史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尽考释。①美国学者艾尔森(Thomas T.Allsen)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发表著作,着眼于孛罗丞相“文化传播者(cultural broker)”的身份,从文化交流的角度讨论孛罗对中伊关系史所做的突出贡献。②刘迎胜先生进一步依据波斯语文献,尤其是《完者都史》的珍贵史料,重点考察了孛罗丞相在伊利汗完者都朝的活动。③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孛罗丞相久已湮没的生平事迹逐渐清晰地呈现于我们面前。 笔者近读波斯伊利汗国文献,发现在前述学者已征引和讨论的史料之外,还有另外几部较少为学界留意的史书也述及孛罗丞相在伊利汗国军事、司法、行政事务中的活动,可补充习见史料记载的不足。本文拟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波斯史籍中的相关记述,重点考察几条新发现的史料,对孛罗丞相后半生的事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以期勾勒出这位元朝使臣在波斯的活动轨迹。 一、出使初期:以特使身份顾问政事 出使波斯之前,孛罗在元朝已官至枢密副使。据余大钧先生考证,孛罗从十几岁起就担任忽必烈的宫廷侍卫、宝儿赤(司膳)、怯薛长,至元元年奉旨参与审讯阿里不哥同党;七年出任御史中丞,同年与张文谦一起向忽必烈提议建司农司,兼任大司农卿,不久升任大司农;又与刘秉忠、许衡等一起奉旨制定朝仪,八年年起兼领侍仪司事;十二年升任御史大夫,仍兼任大司农及领侍仪司事;十四年,免任御史大夫,改任枢密副使,并兼任宣徽使及领侍仪司事;十五年,与亲王斡鲁忽台奉旨西征,讨平西北叛军;同年与南台御史大夫相威一起审问权臣阿合马亲党;十九年,参与审理阿合马被杀案。④此外,孛罗任大司农期间还曾与太保刘秉忠一起奉旨设立秘书监,一直参与秘书监事务,如奏请收管各种图书、拟定属吏俸钱、合并回回司天台和汉儿司天台等。⑤至于丞相之称,则是由于他任枢密副使期间还曾兼任中书省臣。⑥由上可见,孛罗历仕元朝三大中央机构(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担任过行政、军事、监察领域的领导职务,还曾专门负责农桑水利(大司农司)、朝廷仪制(侍仪司)、宫禁事务(宣徽院),甚至经籍图书(秘书监)等具体工作,十分熟悉元朝典章制度。他在这些管理事务中显示出来的与汉人臣僚的协同合作能力是值得注意的。正如艾尔森指出,孛罗善于与当地官员士人共事,在游牧的蒙古征服者和定居的被征服民族精英之间成功地起到了协调作用。⑦ 在波斯语文献中,“孛罗”(Pūlād/Fūlād,意为“钢”)是一个常见人名,但被冠以“丞相”(Chīnksāng)⑧尊号、称做“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ksāng)”的,则仅有一人,那就是忽必烈派往伊利汗国的使者孛罗(汉语文献或作博罗、不罗)。除“孛罗丞相”一称外,拉施特(Rashīd al-Dīn,1247-1318)在《史集》等著述中有时也尊称他为“孛罗阿合(Pūlād
qā)”。⑨
孛罗在波斯留居近30年,历仕阿鲁浑(Arghūn,1284-1291在位)、乞合都(Gaykhātū,1291-1295在位)、拜都(Bāydū,1295在位)、合赞(Ghāzān,1295-1304在位)和完者都(
,1304-1316在位)5位伊利汗。其活动可大致分为三个时期:阿鲁浑至拜都朝(1284-1295)为前期,合赞朝为中期,完者都朝为后期。三个时期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点。 1283年孛罗丞相奉命出使波斯时,年约36岁。⑩波斯文和中文史料均未提及他出使的原因或使命。《史集》记录了他抵达波斯后觐见阿鲁浑的时间和地点:“当阿鲁浑汗来到阿儿兰(Arrān)的撒莱·满速里牙(Sarāy-i
)时,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ksāng)、爱薛·怯里[马]赤(‘Isā Kalima-chī)及其他急使们从合罕处来到了。”(11)时值伊斯兰历683年,相当于公元1284年末至1285年初。(12)中文史料则谈到,孛罗和爱薛等人完成出使任务后归国复命,不幸在途中遇乱,彼此失散,爱薛历尽艰险于两年后回到京师,得以向忽必烈复命,(13)孛罗则留在了波斯,没有回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