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权观念的变迁看晚清经济民族主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为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836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利权,是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也是当时中国社会流行语。本文通过对利权观念形成与演变之过程进行追踪考察,揭示出利权之内涵经历了一个由侧重于“利”到侧重于“权”的转变过程,其主要运用的语境,也随之由对外经贸领域转向中外交涉领域。并勾勒出了晚清经济民族主义发生、发展及其逐渐淡出并汇入政治民族主义潮流之中的历史轨迹。最后,本文强调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潮不同于排外主义,对中国近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有着进步意义。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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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权,是中国近代社会各界广泛称引的一个流行语。利权一词的内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即“利”,如财税收入、经济利益等。二是指与经济发展有关的政治权利和国家主权,即“权”。如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权、内河航行权、路权、矿权等,二者虽联系紧密但各有侧重。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利权一词的具体内涵及其运用的语境并不相同。而且,如何去维护或挽回国家利权,也是一个备受关注而众说纷纭的热门话题。是闭关、保守还是开放、革新?是依靠政府还是以民众为主导?是从经济入手,致力于与外人商战还是首先解决国内政治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外国的资金、技术与人才等等。凡此种种,都是近代中国人为了挽回国家利权而争论不休的问题。

      利权观念是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晚清人士所呼吁并汲汲从事的无论是“商战”,还是“振兴实业”,以及收回矿权、路权等等,其出发点或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抵御列强的经济渗透与经济侵略,维护国家利权。经济民族主义是近来日益受到学界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海内外有关这一领域的重要成果并不少见。①但迄今为止,尚未见有人对晚清经济民族主义思想之核心理念——利权观念之发生、发展与嬗变的过程进行深入研究。笔者不揣浅陋,撰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一、19世纪后半期中国近代利权观念的产生与流行

      利权一词并非泊来语,唐宋以来屡见于中国史籍。主要用在关于货币铸造、钱谷田赋的征收、盐务、茶税等经济事务的管理及对其收益的控制与支配等场合,基本内涵则是与史籍中所谓的“政权”相对应的经济权利与利益。②但利权一词用于中外关系与交涉的领域并广为流行,以表达对中外交往过程中的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主权的关注则是晚清以来的事情,本文将这种用于新的语境并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利权观念,称之为近代利权观念,以区别于此前利权一词在中国的传统内涵。

      众所周知,近代以前中国一直是东亚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统治者自以为自己居于世界的中心,是天下的共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③理所当然地将其他民族与国家视作应该前来纳贡、效顺的藩属。中国同自己周边国家与民族的物质交流,一向是在封建的“朝贡”制度下进行的。统治者陶醉在“万国来朝、四夷宾服”的迷梦之中,很少从实际经济利益出发来考虑这种双边关系。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封建大国,物产丰富,自给自足,统治者难免产生“天朝上国,无所不有”,不需要外国器物的想法。古代中国统治者在对待和处理中外关系时,其着眼点并不在于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及文化虚荣心的满足。

      18、19世纪欧洲殖民者频繁叩关而至,西方的鸦片与洋货日益涌进国门。尤其是鸦片走私,造成了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并使国内“银贵钱荒”问题日趋严重,小农生计日益困难。这一问题逐渐为一些比较关注民瘼、以经世致用为己任的士大夫们所重视。管同、包世臣、黄爵滋、龚自珍等人在鸦片战争以前有关“禁洋烟”、“杜外耗”的种种呼吁,表明了这一时期先进的中国人已经开始为中外经济关系问题而深深忧惧。自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署《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列强强行打开了中国的国门,攫取了五口通商权、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以及所谓“最惠国”待遇等一系列特权。此时即使有人想要禁止洋货洋烟也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双方军事上的较量第一次将中西方先进与落后的悬殊对比客观地展示了出来。魏源冲破了中国传统士大夫空谈仁义、不尚实利的陈腐观念的束缚,开始理性地盘算中外贸易的利害得失。他曾针对道光十七年(1837)广东省与英国进出口贸易额慨叹道:“共计外夷岁入中国之货,仅值银二千十四万八千员(应为元,引者注),而岁运出口之货,共值银三千五百有九万三千员(元),以货易货,岁应补中国价银千四百九十四万五千员(元)。使无鸦片之毒,则外洋之银有入无出,中国银且日贱,利可胜述哉!”④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他提倡应该学习的“长技”,不仅仅限于其“战舰、火器、养兵、练兵之法”等军事技术,⑤还包括在工商业领域学习西方的长处以保卫国家利益不被外人所夺。譬如,针对当时西洋银元在中国沿海地区广受欢迎,洋人获利极丰的现象,他指出:“今洋钱销融,净银仅及六钱六分,而值纹银八钱有奇,民趋若鹜。独不可官铸银钱以利民用而抑番饼乎?”⑥

      可惜,魏源的深刻见解在当时并未为时人所接受、响应。19世纪60年代初,就在中国北方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了结,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之间一场生与死的大较量正在进行之时,国内洋务派军事首领及其周边一些思想比较开明的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西方的威胁,包括西方在华商业活动的危害,并积极思考或筹划如何应对、抵制,即所谓“驭夷”的问题。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忧心忡忡地说:“长江通商以来,中国利权操之外夷,弊端百出,无可禁阻。英法于江浙各口力助防剿,目前小有裨益。但望速平此贼,讲求戎政。……我能自强,则彼族尚不致妄心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⑦1863年,王韬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中提出:“夫驭外之法,其大端有二:曰握利权,曰树国威。”以上两例,是笔者目前发现在近代中国较早在中外经济关系中使用利权一词的例子,其时间都在19世纪60年代初,即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之后,太平天国运动覆亡之前。笔者将这一时期作为近代利权观念的形成时期。而至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利权一词在近代中国日渐流行,大量出现于晚清朝野各界人士的各类文章之中。为了便于理解利权一词的具体内涵,兹将笔者所见1900年以前晚清人士所称引之利权一词及其时间、出处列表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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