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与渐变:近代冀中定县农业生产及其动力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金铮,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冀中定县的农业生产,为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变迁提供例证。在生产条件上,基本沿袭祖辈特色,既反映了传统经验的适应性,也是人多地少、劳动力剩余之下的无奈。与此同时,在民间组织与政府机构的推动下,农具、作物以及灌溉等方面也显现出现代农业的迹象。在农作物结构上,仍以传统粮食作物为主,商品作物尤其是棉花种植面积也有明显扩大,国外市场需求已成为一个重要变量。尽管如此,农民很少将土地孤注一掷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利润追求有限。粮食总产量有所提高,其增长不是靠耕地面积的扩大,而是靠亩产量的增加,亩产量的增加又源自生产条件的改善尤其是劳动力的大量投入。这虽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但农民生存效用增加了。农业生产体现了传统与新面相、增长与不发展、连续大于跳跃的渐变特征,农民的贫困状态并未发生根本转变。在艰难之中,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还能维系和坚持,表明小农经营仍有顽强生命力。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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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以来,在中外关系日渐加强的变局之下,中国愈趋由“中国的世界”变成“世界的中国”,中国社会处于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域外的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之中,其复杂性是空前的。这一历史现象可从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城市、乡村等多角度进行研究,本文关注的是农村经济尤其是农业生产这一侧面,“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①20世纪二三十年代,学者大多认为,中国近代农村经济处于衰落和崩溃之势。80年代以后,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开始出现分歧,这些意见大致概括为衰退论、增长论、过密型增长论和发展与不发展论。②面对同一研究对象,为何竟有如此不同的解释?笔者以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学者将某一时期、某一地区研究扩大为整个中国近代农村的结论,引起诸多不必要的争辩。但这并非说区域研究方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中国地域广袤,不同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各具特色,在感受“近代”变化的时间和程度上互有异同,由此决定了地方史、区域史研究的必要性。“小历史”与“大历史”互为塑造,只有通过二者的不断对话,才能实现对整体史的认识。

      本文以冀中定县(今河北定州)为个案,主要依据晚清以来的县志和20世纪20—40年代的实地调查、土改档案等资料,探讨一个县域农业生产的近代脉动。③在细致剖析生产条件、作物结构、粮食产量以及经营效率的同时,关注农民主体的生产行为及其动力,关注农业生产为什么在近代中国尤其是民国时期动荡的社会环境中还能艰难维持,更要了解在这一过程中哪些方面仍是传统的延续,哪些产生了现代变化,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如何,与之相关联的诱因是什么。这里所谓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一种历史的实际运动过程,而非二元对立和历史断裂。

      一、生产条件中传统与现代因素的初步交汇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是以生产条件作用于土地的行为,是主观选择和客观约束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说,生产条件是农民与土地产出之间的中介,包括农具、畜力、种植方法、农田水利等。在一定的土地范围之内,生产条件诸要素的数量、质量及其组合极大地影响着农业经营的方式及其结果。以往学者对土地关系关注较多,④而对此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

      第一,农具与牲畜。

      农具与牲畜是农民驾驭农业生产的首要工具,也是显示农家财富的重要标志。20世纪30年代,已有学者使用新方法来计算农家的资本构成,这种方法虽不一定完全适合中国传统农家的经营方式,但从中还是可以了解到有价值的信息。1936年中央农业实验所杜修昌对定县20个农家的调查显示,平均每家资本为316余元,每家收入547元,收入为资本的1.73倍,可见农家资本是极为有限的。在资本构成中,农具和家畜所占比例最高,占资本总额的50%,反映了普通农户的基本特质。⑤

      与一系列复杂的农业生产过程相适应,农具种类很多。有学者调查,华北地区的农具约有100种。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农具有40种,包括整地农具5种、种植农具9种、收获农具10种、调制农具11种、附属农具5种。各类农具多由本地木匠、铁匠制造,少数来自附近地区,价格便宜,使用年限较长。这些农具基本上都是世代相传,其名称、形状、结构与秦汉以来的古代农具相比没有多少变化。⑥

      不过,农具在总体滞状中也有发展,比较明显的是水车的使用。传统浇地工具是辘轳,通过手提辘轳转运井水。1920年,河北新乐人陈增连在定县明月店开设水车厂,可做全套水车。随后,本地铁匠也开始仿造水车。除私人力量外,现代民间组织也开始介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以下简称“平教会”)在定县举办平民教育实验,不仅改良已有水车,还设计新式水车。1948年,全县有水车铺27家。⑦因凿井灌田发展极快,水车使用的数量也显著增加。30年代初张世文调查时就发现:“近年来农家用水车者日增,辘轳头及辘轳把之销路渐见减少。”⑧水车的广泛使用,是农具史上的一个进步,灌溉效率大有提高,每架水车一日可灌田3亩,是辘轳灌田的3倍。不过,辘轳仍是主要的灌溉工具,据1930年统计,平均2.7户有一个辘轳,5.5户才有一架水车。⑨

      无论是灌溉水车还是运载大车,以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市场价格而论,都属于大型农具,并非每家都能置备。水车的情况已如上述,大车也是3.2户才有一部。这主要是因为价格较贵。30年代初,定县每架水车、大车分别价值80—100元、80—90元,而此时每亩小麦收入仅为14.3元,也即购买一架水车、大车需要六七亩小麦的产量。同一时间的调查,普通农户一年收入不过250元左右,每架水车、大车要占农家收入的32%—40%。这是普通农户难以承受的,至于平均收入以下的农户,就更加困难了。相比之下,富裕农家不仅拥有水车、大车,且质量好,中农其次,贫农最差,他们更多是借用。⑩

      畜力与水车、大车一样,在传统农业生产中也是比较奢侈和昂贵的工具。

      以定县全县计算,1932-1934年平均每个农户有0.54头牲畜,多数是役力较弱的驴子。1948年“土改”时期的统计,与这一结果颇为相近,平均每户0.52头。牲畜多为富户占有,如大兴庄、新全村,地主多有骡子两匹、驴一头,富农有骡子一两匹或牛、驴各一头,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农则很少,或数户合买一头,或向人借用。(11)畜力之所以缺乏,既有与水车、大车一样的价格因素,也有饲养和使用的问题。1933年,一匹骡、马、驴和牛的价格分别为139.7元、115元、52元和43元,占普通农家一年收入的17%—56%,有10亩土地以下的家庭根本买不起牲畜。日常饲养也是较大的负担,北支合等三个村,驴、骡和马每日喂草分别为5斤、8斤和10斤,喂粮食2斤、3斤和4斤。同样,拥有10亩土地以上的家庭才有条件饲养一头驴。但在定县,10亩土地以下以及没有土地者约占总农户的56%,这一比例与平均每户仅有半头牲畜是吻合的。(12)此外,生产环节和劳动季节也限制了牲畜的使用。畜力主要用于播种、中耕和翻土,撒种、施肥、除草、收割则可用人力代替。在农闲季节,役畜长时间放置不用,对于普通农家来说极不经济,农家总是困扰于农忙季节对畜力的需求和农闲季节畜力闲置无用的矛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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