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普遍建立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差异、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角色定位差异等因素,构成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不同的排列组合。 监督滞后是离任审计与生俱来的短板。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而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职的过程控制比结果评价更显重要。任中审计如同对企业管理的同步体检,通过渗透到业务系统和会计系统中识别、评估和控制每一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风险隐患,保障企业保值增值目标实现。任中审计的常态化有助于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和建设性。 本文以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电)开展任中审计的实践为例,总结其以任中审计为主体,以“内部控制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为两翼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分析任中审计的信息优势和增值路径,并根据广东广电的实践经验,提出需要关注、思考和完善的问题。 一、任中审计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主力阵形的必然性 1.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长期共存的产权动因。受托责任的建立与解除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产权动因。受托责任包括:(1)受托经济责任。(2)依附于受托经济责任的其他衍生责任,包括受托公共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以及预防受托人道德风险的受托信用责任。受托责任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但也并非意味着一成不变,其内涵和外延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受托责任组合也随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呈现出差异。受托经济责任是责任界定和责任解除的主体内容,即委托人经济利益的保值和增值,其边界会随经济环境、国家政策、生命周期或竞争策略的改变而呈现数量或目标的伸缩调整;衍生的其他责任包括受托公共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以及预防受托人道德风险的受托信用责任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增减变化而呈现保持不变或部分调整态势。受托责任组合动态调整的第一种形式是主体责任保持不变,但附属责任发生改变。第二种形式是主体责任发生改变,但附属责任没有变化。第三种形式是主体责任和附属责任同时发生改变。受托责任的履行目标、履行策略、履行周期处于动态调整中。有些责任如企业发展战略从建立之初到离职之日始终处于履行状态,时间跨度长,不经离任审计不得解除;有些责任如受托人信用责任即便离任也不得解除,需受托人终生负责;有些责任如受托公共责任随环境改变而确立、变更或在履行中途消亡,存续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离任审计只是责任解除的一种形式。有些责任履行程度和能力的评价方式受环境所限需要及时解除,否则,容易因无法解除或解除不及时导致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时受损。即使是跨期较长的责任甚至终身责任,也可以分阶段解除,最后在离任环节汇总。这表明,任中审计天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2.任中审计的信息优势。任中审计不仅考虑到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对履行受托责任的影响,而且还顾及到正在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变化趋势对受托责任履行程度的影响,因此,任中审计信息是真实的、可验证的、中立的。其信息的可靠性反映审计人员披露的证据、数据和记录能被同行业、同时段和同基础的审计对象接受和比较,其差异被控制在委托人许可的波幅内;评价的依据是受托责任书和公认审计准则。任中审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体现在为被审计对象上级主管部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决策服务。其反馈价值体现在通过历史信息与期望值差异的比较,对先前的评价和预测结果进行证实或纠正,使信息使用者维持或改变先前的决策;其预测价值体现在根据已经发生的依据、正在发生的趋势提高预测未来的能力;其及时性体现在决策之前的纠偏和披露。 3.任中审计的增值路径。任中审计意味着产权人强化了对代理人和代理行为的管控力度,提升受托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任中审计审计时序提前、审计频率增加、审计定位嬗变和触角延伸,便于产权人及时掌握受托人的履职动态,强化对正在进行时态的产权进行管理,对运行风险及时纠偏。总体上看,任中审计这种提前增值的滚动效应和累积效应优于离任审计的事后增值效应。任中审计不仅具有与离任审计迥然不同的增值路径,而且其增值功能还体现在与离任审计相互结合带来的功能增强或交易成本降低。实践中,国家审计覆盖面有限,由内部审计承担任中审计职责,国家审计负责离任审计职责,二者相结合,既能够填补审计监督的真空,又可以避免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在离任审计环节的双重成本投入。这种经济责任审计组合尤其适合改革重组企业(集团)或内部审计基础较弱的企业(集团)。 二、改制重组企业选择任中审计的逻辑基础 1.改制重组企业的内部控制基础。改制重组文化企业(集团)公司普遍资产质量欠佳、产权关系不够清晰、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基础比较薄弱、人员包袱沉重、管理流程不够清晰。许多改制重组文化企业(集团)公司寄希望于寻求局部上市或整体上市摆脱上述困境。反过来,上市对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和水平提出了严格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推手。改制重组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的立足点应不限于对被审计对象离任后的静态评价和结果考核,而是通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实现对企业管理同步体检,迅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和水平。 2.任中审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特殊使命。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以任中审计为突破口的内部控制建设,坚持阶段性解除受托责任与动态调整受托责任并举,使责任履行与环境变化保持一致。任中审计将内部控制建设与责任主体挂钩,因此推进任中审计就是加速内部控制建设。任中审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突出地位源于:一是任中审计牢牢扭住内部控制建设的“牛鼻子”。任中审计之所以从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绩效考核、工程造价审计等业务审计中脱颖而出,就是紧紧扭住了风险审计这个核心和关键不放。过去一轮内部控制风险可能在任中审计中解除,新一轮内部控制风险又可能产生,所以任中审计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审计素材和舞台。二是任中审计构筑“会计控制”与“业务控制”的责任通道。离任审计以“离任前”与“离任后”资产保值增值的数据比较为切入点,反馈受托责任的履行程度。而任中审计从内部控制流程审计入手,寻找影响受托责任履行能力和水平的薄弱环节和风险因素。流程审计成为责任审计的入口,会计数据审计反变成责任审计的出口。任中审计的责任通道将“业务控制”和“会计控制”连为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