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06 自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逐渐扩散和普及以来,“关系”、“连接”、“互动”这些词语占据了人类话语实践的中心位置,传播问题也前所未有变得如此突出。它们共同表征着一个由新技术机制所中介的世界的到来,一个“突破时空阻隔,以巨大内生动力实现革命性历史跨越,并书写文明史交流与互动的新篇章”的时代的到来。①在其中,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和范式正在酝酿或正在发生着变革。新媒体技术潜力巨大,特别是它的普及性和日常化,它对既有权力结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的消解和重构潜能,使人们对它的力量充满期待。在新媒体技术改变世界的同时,我们如何利用和“驯化”(domestication)②新媒体技术,来改善人们的处境,提升政治、经济和文化之权力,成为一个基础性问题。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指向一个概念:“赋权”。 一、赋权及其对象:弱者 1.作为帮扶对象的“弱者” 赋权(empowerment)是一个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概念,也是一个传播学热词。“赋权”出现在诸多领域的研究文献之中,但其概念表达相当混乱,使用也相当随意。“增权”、“充权”、“赋能”(enabling)与“培力”等词都可能与“赋权”替换互用,赋权的主体、范畴和层次也有多种说法。从理论来源看,赋权理论根植于社会工作。在《社会工作词典》中,赋权是指帮助个人、家庭、团体或者社区提高其个人的、人际的、经济的或政治上的能力,而达到改善他们现状的目的的过程。在理论上,赋权通常在三个层次上展开,即心理赋权、组织赋权和社会赋权,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对象、过程和效果。赋权常常和参与、权力、控制、自我实现和影响等问题联系在一起。③学者陈树强总结说:“赋权可以看做是一种理论与实践,一种目标或心理状态,一个发展过程,一种介入方式”。④可见,赋权理论研究的庞杂和多元。 但不管何种研究流派,均认同一个基本共识,即赋权的对象是社会生活中处于无权、失权和弱权地位的人或群体,通常被称为“弱者”或“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既包括个人、组织,也指向社群社区,既指有生理或者智能缺陷的残障人,也包括少数群体、边缘群体、能力丧失人群和企业中的下属等。结合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力现状来说,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农民工,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下岗、失业者,都属于弱势群体。⑤ 人们对弱者或弱势群体的分类是基于对权力的认识,即权力是一种由资源派生出的力量。无权、弱权或失权的人是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资源分配中居于劣势,生存、发展的能力和权力缺失的人。⑥或许是植根于社会工作传统,在实际操作中,赋权理论侧重点是帮扶弱势群体,提升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社会处境。因此,赋权研究的着眼点在于社会经济权力,甚少将政治权力与弱者联系起来。 学者谢进川还将“权力”问题转换为“能力”问题,认为赋权需要先考察“失能”的问题,强调对失能群体的关注是一种基础性的存在,主张赋权研究应主要针对社会失能群体,而不是研究非失能性人群获得更多的权力。⑦这可能有利于赋权研究的清晰性和聚焦,却进一步简化和窄化了赋权研究的范畴。 2.能动的“弱者”:权力的关系转向及传播赋权 政治学家通常认为,权力具有两层最主要的含义,即权力是一种由资源派生出的力量,以及权力是一种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权威。社会学家福柯的权力学说给人们对权力的认识带来新的巨大影响,“权力只有在社会关系中讨论才有意义和价值”,权力不可能脱离社会关系网络而存在。根据这一观点,学者们重新界定了赋权:赋权并不是简单地从外部输入权力和资源,也不仅是“增权赋能”,而是一种社会交往、参与、表达与行动实践。换言之,赋权是社会民众通过获取信息,参与表达和采取行动等实践性过程,实现改变自己不利处境,获得权力和能力,从而获得改变整个社会权力结构的结果的社会实践状态。这意味着,弱者从作为受动对象和权力客体的地位,转换为权力关系网络中的能动者。 权力的关系导向意味着对权力的考察不仅应注意到其支配性的一面,也要注意到其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一面。关系意味着相互联系和交往,而社会交往意味着传播。对于个人和社区来说,他们首先只有通过获得特定议题的信息和知识,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自我决策,所以传播对赋权具有特殊意义。正是基于这种权力观的转向,美国学者罗杰斯将“传播”带入了赋权理论的讨论核心,论述传播对于赋权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赋权是一种过程,这一过程产生于小群体内众多个体间的相互交往,实质是个人、组织与社区借由一种学习、参与、合作等过程或机制,获得掌控自己本身相关事务的力量,以提升个人生活、组织功能与社区生活品质。⑧“弱者”不再是等待激活和救助的被动对象,而是能动的具有行动力的主体,赋权路径不再是由外而内的输入和帮助,而是内部的对话传播、训练和组织化。对话传播的意义在于对抗单向传播,对话和互动是赋权过程中的重要元素,在赋权对象之间发挥重要的作用,赋权最后的决定和行动也就是在对话和互动中产生的共同意见形成的结果。 权力的“关系”转向,使得发展传播学、跨文化传播、应用传播等传播学领域对赋权问题的理解发生显著的变迁。传播不只是信息的传递和创新的扩散。传播的组织价值以及在赋权过程中的参与式社会行动,超越了信息传送功能而得到更多重视。随着人们对“传播”的认识从“信息”和“传递”层面转向了“过程”与“关系”层面,赋权理论在横向、草根、参与、民主等替代性传播理念基础上,更加关注基于“对话”的横向赋权模式,把近用、对话、参与、传播权、自由平等作为对话传播的重要元素,将赋权的对象视为能动的主体,呼吁关注草根、自力更生、解放和本土对话的重要性。赋权成为一个动态的、跨层次的、关系性概念体系,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