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前“的”的系谱学 汉语中“的”有许多用法,其中一种可引介名前修饰语,如(1a);有趣的是其词序还可以翻转,产生了与一般定中结构(adjectival-head constructions)不同的解读,如(1b): (1)a.第一年的博士生 b.博士生的第一年 前者相当于英语中的the first-year PhD students,后者则与the first year of PhD studies相应。前者属“的”的修饰用法,后者则可称之为“的”的排序用法(ordinal construal)。事实上,这个区别还可以从话题化(topicalization)的认可条件(licensing condition)看出来:(2a)中修饰用法的中心语成分可以拿到句首当话题用,如(2b)所示;相对地,(3a)中排序用法的中心语成分则不可当成话题来用,有(3b)为证(“*”表不合语法): ⑵a.阿Q还没见到第一年的博士生。[修饰用法] b.博士生,阿Q还没见到第一年的。 (3)a.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第一年。[排序用法] b.*第一年,阿Q没撑过博士生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排序用法并不宜简单化约为类似(4a)的领属用法,这点我们可以从(3b)和(4b)的对比看得很清楚: (4)a.我只坐小D的车子。[领属用法] b.车子,我只坐小D的。 上述观察在删略结构(ellipsis construction)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如(5)和(6)的对比所示,修饰用的“的”有能力认可同形删略,排序“的”却不行:
本文认为上述问题应该和一系列的定中结构做通盘的考量。我们发现,汉语中“的”其实可以依其认可能力分成两大类,取决于其结构位置和句法功能(syntactic functions),而与语义、语用没有直接关连。事实上,“的”字的语法性质自朱德熙(1961)的经典分析以降,学界已尝试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延伸、诠释其洞见。本文也希望能承续朱先生快刀斩乱麻的科学精神,以纯粹句法测试来分割出两大类截然不同的“的”字:其中一类是引介定语的功能词,另一类则为附加小词。我们也希望能将这两类“的”字结构的差异化约为形式认可(formal licensing)的有无。 2.名词组内功能词的句法限制 首先我们需要从更宽广的经验基础上来重新认定“的”的使用条件:我们注意到(8a)中汉语量词(classifier)“罐”是名词组内标准的虚词(functional word),有能力认可其中心语之话题化,如(9a)所示: (8)a.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啤酒。[分类用法] b.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的啤酒。[计量用法] c.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装的啤酒。[修饰用法] (9)a.啤酒,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分类用法] b.*啤酒,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的。[计量用法] c.啤酒,阿Q一口气喝完了六罐装的。[修饰用法] (9c)则显示修饰“的”跟量词一样,也允许其中心语“啤酒”前移;此处“六罐装”整个做修饰语用,表啤酒分装的方式。唯一跟话题化有冲突的是(9b)的计量用法,其中心语不能话题化,而“六罐”也没有分类功能,而是表“六罐之量”。从语义上来看,(8a)和(8c)中喝光的啤酒是装在实体的铝罐中,而(8b)中的啤酒则未必如此,可以是装在玻璃壶中,相当于六罐之量即可。换句话说,此处需要作区分的是(8a)中啤酒罐的个体之量与(8b)中液体的总量。前者来自量词的分类作用(classification),或用形式语义的说法就是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的作用;后者则指涉相当于三罐、六罐啤酒之总量。 有趣的是,汉语还有许多相关句构也展现同样的行为模式:以焦点移位元结构为例,(10a)的分类用法及(10c)的修饰用法都认可由对比焦点(contrastive focus)驱动的宾语前置(object fronting);(10b)的计量用法则被排除在外:① (10)a.阿Q啤酒喝了六罐,小D高粱喝了两瓶。[分类用法] b.*阿Q啤酒喝了六罐的,小D高粱喝了两瓶的。[计量用法] c.阿Q啤酒喝了六罐装的,小D高粱喝了两瓶装的。[修饰用法] 接下来看更为复杂的句式:(11a,c)中分类用法和修饰用法与动词重复(verb copying)相容;(12a,c)则显示“连”字句的宾语前置也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11)a.王胡喝高粱喝了两瓶。[分类用法] b.*王胡喝高粱喝了两瓶的。[计量用法] c.王胡喝高粱喝了两瓶装的。[修饰用法] (12)a.王胡连高粱都喝了两瓶,啤酒就更不必说了。[分类用法] b.*王胡连高粱都喝了两瓶的,啤酒就更不必说了。[计量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