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数是人类最早认识的数。在远古时代,人类在捕鱼、狩猎和采集果实的劳动中产生了计数的需要。起初,人们对数目的认识都是和具体的对象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要说“一只羊、两根木棒”等等。随后人们用手指、绳结等实物来计数,采用一一对应数数,例如表示捕获了3只羊,就伸出3个手指,这已经是一种很大的进步。经过漫长岁月,人们渐渐地把数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先有数目1,以后逐次加1,得到2、3、4等等。 数是抽象概念,它并不是事物的某个特征,和事物所特有的性质无关,这一点和形容词代表的特征不同。这些抽象概念的形成几乎和人类历史一样长。直到不久前还发现有的语言甚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数词,例如皮拉罕语(
)只有“一、二、多”,前二者意思相当于英语的few和some(Everett 2005;Frank,et al.2008)。世界上还有少数文明落后的部落,数数只能数到“一、二、三”,“三”以上就是“许多”(Pica,et al.2004)。现在有些部落语言中仍然没有“五”这个词,只有“五只羊、五个人”等这样一些词,可见他们至今还没有完成“5”这个概念的抽象过程。 发展出数的概念之后,人类语言相应地发展出数词系统,给数命名,即称数法(numeration),藉此我们可以把“数”当作一个事物直接谈论,也可以用“数”来述谓其他事物。数词系统在人类语言中的地位很特殊。一方面,和语言的其他系统不一样,数词系统最容易受到语言外因素的影响,并且不像语言的其他系统,数词系统需要儿童经过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因此,有人认为数词系统是人造语言的一部分,不属于核心语法,至少对于十以上的数词是如此(Wiese 2003)。另一方面世界上各种语言的数词结构和语义诠释遵守语言的普遍规律,如结构的递归性、意义的组合性(Hurford 1975,2003),并且各种形态音系在数词上得到充分体现。 数词系统是语言中较特殊的子系统。Hurford(1975:3)指出“可能所有语言都有一个称之为数词系统的部门,这个系统和同一语言中所有其他系统都不同”。数词系统在各语言中的差别是很大的。世界上数以千计的民族使用着各种各样的计数系统,例如不同的进制。绝大部分语言复杂数词的组合利用乘法和加法,但是也有用除法和减法的。这些有趣的奇特现象反映了人类计数概念的不同以及语言与心智的关系。因此,数词系统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语言学课题。王力(1984:319)曾指出没有数词系统描写的语法是不完整的,可见数词对语言学的重要性。就语言本体来说,数词系统研究涉及句法、语义、语用和形态音系几个大的方面,每个方面内部又有很多课题和争议的焦点,这些争议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从中也可以看出目前语言学对数词系统研究的热烈程度。 数词系统还是一个跨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这些跨学科研究目前十分活跃,取得很多成果,涉及人类学、民族学、认知科学、发展心理学和数学哲学等学科。本文拟只对数词系统的语言本体研究的最新进展做一批评性的综述,不涉及跨学科研究,后者超出了作者的能力,需要另外的专门介绍综述。即使是语言本体的研究,数词系统也涉及太多的问题,本文只针对数词系统的句法和语义(指称和组合语义)界面研究的最新进展做一次相对全面的批评性综述和评论,不涉及语用和形态音系研究,但是我们将充分展示形态音系对数词句法语义界面研究的重要意义和价值。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只考察基数词的语言研究。 2.数词的指称 2.1 数词的四种指称 目前语言学界和哲学界对数词的指称有四种观点:指称数本身(相当于名词)、指称个体集合(相当于形容词)、指称从集合到集合的集合的函数(相当于量化词)、指称从集合到集合的函数(相当于副词)①。 第一种指称观点认为,发展出数的概念之后,人类语言相应地发展出数词系统,藉此我们可以把“数”当作一个事物直接谈论。数词直接指称“数”这种抽象实体,例如five这个数词指称“5”;five hundred and twenty one这个数词指称“521”,语法上相当于名词,语义类型为e或d。这种观点的哲学基础是数学哲学的主流观点——唯实论(柏拉图主义),即数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依赖时空、人类思维而永恒存在。以下Frege(1980)的经典例句表明数词具有直接指称数的功能,其中的数词一律指称数本身。例如(1c)明明白白地说“七是一个素数”。世界上绝大多数语言都有这种句式,汉语中还有一个明显例子是数词前面可以加“个”,表明“三”是一个个体,如(2)所示。 (1)a.Two and two is four. b.The square foot of two is an irrational number. c.Seven is a prime number. d.The number of planets in the solar system is nine. (2)四个三加起来是多少? 这看上去清楚而明显。语言学界持这种观点的有很多(Cresswell 1977;Krifka 1995;Hackl 2001;Kennedy and Stanley 2009;Rothstein 201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