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绩效审计法律法规及评价标准 目前已有的审计法律法规之中,规范绩效审计的甚少。法制建设迟滞,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无疑会束缚审计人员的手脚,制约绩效审计的健康发展。加强绩效审计法制研究,健全绩效审计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责任人对绩效审计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提升绩效审计水平的前提。只有严格依法审计,并适应审计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促进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化。从世界各国审计的发展来看,绩效审计工作的优劣与其规范化程度高度相关,而且绝大多数绩效审计成功的国家都制定有绩效审计准则。在我国政府审计工作重心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的时期,制定绩效审计准则,并不断完善,使绩效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然会进一步推动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化,为开拓政府绩效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共财政资金涉及行业多,提供的服务个性化强,难以用单纯的经济指标对其使用绩效和行政成本进行具体量化分析。因此、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具备开放性,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行业、地区、履责条件等情况合理确定。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应坚持注重实效、权责对等、系统评价、全面考核等原则,把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有机结合。定性标准主要用于评价被审计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可操作性要强;定量标准涉及预算数据、行业数据、历史数据等,主要作为比较分析的参照,可适当超前。目前我国构建分层级、分行业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国家统一标准要体现基本要求,以定性为主;行业具体标准要体现行业特点,以定量为主。当前我国各层级绩效评价标准多数不健全,全面客观地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揭露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等困难很大,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使绩效评价有据可依,任务繁重。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建设,需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经济与社会相结合,注重评价指标与审计目标和审计环境的适应性,按政府绩效的内涵,主要选取经济指标、社会指标、环境指标、管理指标和成长指标等,分别用于评价被审计事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管理效益和可持续性等方面。 二、加强制度绩效审计 政府审计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强化政府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正在路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靠制度,审计是保障和监督制度落实的重要力量。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各种市场壁垒,严重阻碍市场作用的发挥,比如: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当准入规定、隐性条件;市场监管方面的不当优惠政策、地方保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清除这些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统一的市场监管,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要靠改革体制及制度。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各式各样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促使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要靠改革体制及制度。加强制度绩效审计,有助于全面评价政府改革措施的利弊得失及有效程度,有助于客观公正评价政府履行职能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上,由高速阶段向中高速阶段转换;增长动力上,由依靠要素投入和引进国外技术转向依靠要素生产率提高和创新驱动;经济结构上,由投资为主、工业为主、依靠外需转向消费为主、服务业为主、依靠内需。不同的经济结构和增长动力及增长速度,所需配套的体制及制度必然不同,新体制或新制度的绩效需要审计甄别。新常态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体制及制度和政策上的矛盾与问题,这决定了目前政府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须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加强制度绩效审计工作,确保体制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决策正确,以便更好地开拓政府绩效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审计的预防功能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创造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环境。目前国家正在推进构建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激励兼容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革,我国的财政体制还不完全满足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绩效管理环境下的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等还不具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通过收、支、管以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合理划分本身最具综合性,不仅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良序运转的前提和基础,而且是决定国家治理能力强弱的关键因素。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众民主意识的提高,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绩效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因此、探索研究我国转型期现代财政框架下的政府绩效审计问题,强化审计的预防功能,提升政府绩效审计对财税体制改革的保障作用意义重大,同时也有利于完善政府治理机制,提高政府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就是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由于税收制度不健全或不规范,导致资源类产品价格体系扭曲,制约着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能源的节约;由于税收制度不尽合理,导致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服务业发展长期滞后于加工工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长期达不到预期目标等。解决这些问题要靠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代财政制度。改革要把握好重点、顺序、方向和方法,正确、有序、协调地分类推进,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强化审计的预防功能至关重要。 为安全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绩效审计关口应尽量前移,切实强化审计的预防功能。对于国家重大项目,审计须从预算阶段介入,对其资金使用方向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从源头控制损失、浪费及决策失误等问题。同时政府绩效审计工作要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监管难度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应实施跟踪审计;对发现的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应实施专项审计调查,深入研究问题的根源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