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路径

作者简介: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吕劲松,课题组成员:文华宜、王志成、刘志红、刘铮、李昊迪、闫嘉韬、刘锡良、董青马、王春伟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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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任何国家都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机关要在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应在审计视角、审计内容以及审计组织等方面进行创新,找准审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一、拓宽审计视野

      对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是审计机关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审计机关在准确把握财政、货币、金融等政策意图的基础上,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全面评估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揭示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可行建议。

      一是宏观视野。在总体分析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停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而是应从宏观层面,全面反映金融运行状况,并充分考虑金融市场在金融稳定中的重要性。即一方面在微观审计项目中,通过获取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和财务数据,综合评价其在业务发展、经营效益、风险状况等方面的总体状况;另一方面,还应结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运行的稳健性进行评估,衡量金融领域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

      二是综合视野。当前诱发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因素很多,审计机关应进一步拓展审计视野,综合评估这些诱发因素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首先是评估宏观层面的政策环境、社会融资环境、投资环境等潜在风险因素以及严重程度。其次是评估市场层面,尤其是顺周期环境下产生的金融经营同质化、过度风险偏好等引发的可能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造成冲击的行业风险因素。最后是全面分析金融机构面临的各类风险,夯实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三是动态视野。要加强事中与事前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置,对重点金融机构或政策加强跟踪审计力度,适时提出审计建议,准确找到对全局、对系统有根本性影响、有重大危害的问题,建立风险预判和防范、提前介入、立即纠正等机制,以尽可能降低后端处置风险的社会成本:同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二、深化审计内容

      一是继续强化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夯实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微观基础。对大型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审计,能够帮助其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跨业经营和交叉金融业务的监督力度,促进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防火墙”制度。加大对创新业务的监督力度,促进交易行为透明,风险可控,避免过度承担风险。

      二是消除金融审计的不平衡特征,强化对资本市场的审计监督。长期以来,金融审计对象主要集中在银行业,而对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审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的能力。发生过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国家的经验表明,资本市场经常是发生金融风险的前沿领域。我国的资本市场现在已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市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已被党和政府提高到战略高度,是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但资本市场运行中的“不规范”问题异常突出,其运行秩序和数千万投资者的利益直接相关,容易成为诱发金融风险的前沿阵地,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关注的重要领域。

      三是加强对监管部门及监管政策风险导向的审计评估。深化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重点就是要注意揭示现行分业监管体制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为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应全面评价金融监管机构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情况、促进市场发展以及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高效行使职权,以及促进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协作,形成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合力。

      三、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及技术手段

      一是整合审计资源。一方面,审计机关应通过整合特派办力量,对重大、综合性问题开展多兵种协同作战,如对社会总体资金、社会融资总量的流动性监测;对地区信贷结构、财政收支结构、税收结构、产业结构的协同综合评价:开展经济形势、房地产调控、外汇资金异常流动、产业政策执行效果等专题调查等。此外,还应探索在经济金融领域开展全国性的审计项目的可能性,形成规模效应,充分评估和揭示风险。另一方面,与地方金融审计机构共同探索开展联合审计。近年来,地方性金融机构、民营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关系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成分,但从审计覆盖面来看,审计机关仍面临作用范围的限制,对上述机构无法充分进行审计监督,影响金融审计的效果。为此,审计机关应通过加强与地方金融审计机构的协同作战,实现全面监管。此外,审计机关应与金融业监管部门以及公、检、法、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必要时,可以考虑与监管部门开展联合调查。

      二是综合各类审计项目,建立多层次的审计项目体系。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大不同审计类型的融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境外审计相结合的金融项目组织模式。尤其是探索开展金融机构境外机构审计,防范金融机构境外风险,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此外,应对涉及重大改革事项的金融机构开展专项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摸清家底,揭示风险,推动改革和发展。

      三是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跨领域的大规模经济、社会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对经济社会相关异常动态能够实现早期关注,利用其对异常数据的敏感性,实现早期预警。应进一步加强金融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的建设和升级,将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数据进行整合,并运用数据挖掘技术,通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互联网金融,以及财政、税收、能源等其他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的数据,社交网络数据等的关联分析,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模型。而且,也可以通过对审计成果文档进行趋势分析,发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风险的变化趋势,为风险预测与识别提供参考;通过对审计报告进行跨领域跨行业挖掘分析,寻找潜在的未知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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