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对实践美学的建构与解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封孝伦,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封孝伦(1953- ),贵州省黄平县人,文学博士,教授,现为贵州大学常务副校长,曾发表《走出黑格尔》、《对自由与美关系反思》、《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中国当代美本质概念的嬗变》等多篇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主要有《二十世纪中国美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中国当代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对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生命之思》(商务印书馆,2014)和《美学与艺术的集思》(贵州大学出版社,2014)等等。

原文出处:
铜仁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李泽厚先生最先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语录提出并阐述了实践美学的核心精神,从而“创建”了“实践美学”。面对“实践美学”存在的诸多问题,他作了多次修补。在修补中,“实践美学”渐渐被他解构。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639(2015)02-0009-08

       一、实践美学的基本观点

       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把“实践”定义为人的“本质”或“本体”。我们知道,哲学对“本质”的解释是“现象”得以发生的“内在规定性”。说人的本质是实践,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行为都被这个实践所规定。而人的一切行为及其成果则都是这个“实践本质”的外在表现。“实践美学”认为,美是由人类的社会实践产生的,美的事物是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因此,我们欣赏美的事物不是欣赏它的什么,只是欣赏这个事物中显现出来的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事物所以美,根本上,在于它“确证”了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的存在。

       众所周知,“实践美学”的最早创始人是李泽厚。虽然开始他不愿意承认,后来还是认下了。他最早提出用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来解释美的本质问题。他所重视和坚持的“实践”这个概念的出处,主要来源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这个概念,在马克思早期的著作中,本来是使用黑格尔提出的动态、宏观、辩证地认识事物的关于人类活动的哲学观念,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静止、抽象的人本主义。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里的“实践”,实际上是理解人的一个角度,即认识“人”必须看到人的“能动性”。在马克思看来,不从实践这个角度理解事物和人的感性,是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缺点,但这个缺点并不能抹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优点。马克思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1]17很显然,马克思是利用黑格尔的“能动”的历史辩证法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的静止的抽象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把“现实、事物、感性”都看成是人的实践的结果,这与黑格尔把所有的“现实、事物、感性”都看成是绝对精神的对象化的结果——而人的实践不过是绝对精神对象化的工具——有理论渊源关系。马克思正是在批判性地接受黑格尔的过程中接受性地批判费尔巴哈。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把“实践”看作人的本质。他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8他并没有说人的本质是实践。他只是认为对于人的本质要从社会关系的总和来抽象,而不能从单个人来抽象。他认为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1]18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18就是说,只要把人看成能动的、实践的,就不会把人的社会生活理解为某种神秘现象的产物。因为能动的、实践的、在历史过程中存在的人,其复杂性是可以在历史的复杂关系中得以揭示和解释的,并不神秘。

       1956年,李泽厚在他的《论美感、美和艺术》中引用了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段话:“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都是确定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也就是他的对象,也就是他本身的对象。”[2]25这段话可以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找到,译文稍有出入。照一般人的理解,马克思所说的这个“他”,就是人类。照黑格尔的理解,这个“他”,就是他提出的所谓“绝对精神”。李泽厚则有自己的理解,他指出:“这里的‘他’,不是一种任意的主观情感,而是有着一定历史规定性的客观的人类实践。自然对象只有成为‘人化的自然’,只有在自然对象上‘客观地揭开了人的本质的丰富性’的时候,它才成为美。”[2]25这段话的前半段符合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提出的“什么事物都应当作实践来看”思想,而在后半段,李泽厚把“人类实践”几乎就说成“人的本质”的代名词,因为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就是由人类实践展开的。

       李泽厚通过评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观点进一步展开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的定义比较接近于马克思主义美学观,只是“生活”这个概念比较抽象空洞。李泽厚根据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个论断,指出,“社会生活,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就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社会实践。”①他说:“人的一切思想,感情都是围绕着、反映着和服务于这样一种实践斗争而活动着,而形成起来或消亡下去。……这也就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和理想。”“美正是包含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有着具体可感形态的现实生活现象,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2]30说人的一切——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一切”——思想、感情“都是”围绕着、反映着和服务于“社会实践”在活动、形成或消亡,这隐含两个问题:一是实践的内容很宽泛,可以说无限宽泛,因为凡是与人的一切思想感情有关的都是实践。李泽厚的这个说法导致了日后有的美学家对“实践”内涵的泛化,而这恰恰又是他所反对的;二是思想感情太狭隘,只围绕着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产生思想和感情,除此之外都不能产生思想和感情。李泽厚从始至今很明确并且多次地把“实践”限定在“三大项”即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上。因此,按李泽厚的实践美学,很难解释与这三大项无关的审美活动和审美内容,如自然现象,如人体,如性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