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民主思想的嬗变及其当代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丽平(1976-),女,山西阳泉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北京 100080

原文出处:
江淮论坛

内容提要:

陈独秀的民主思想经历了从五四前期的法兰西民主模式转变为建党以后的苏俄模式,再而转变为晚年的全民民主三个阶段的嬗变。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所谓全民民主是不存在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始终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根本对立;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始终致力于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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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4-0112-005

      从1915年喊出“德先生”开始,民主一直是陈独秀奋力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陈独秀的民主思想经历了从五四前期的法兰西民主模式转变为建党以后的苏俄模式,再而转变为晚年的全民民主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研究陈独秀民主思想的嬗变,不仅是深入推进陈独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对我们今天正在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五四时期(1915-1920):法兰西式的资产阶级民主观

      1915年,陈独秀以《新青年》为阵地,明确打出“民主”与“科学”的旗号,发动并领导了新文化运动,正是在这次运动中,他正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他先后发表百余篇文章,较为系统地表达了其资产阶级民主思想。

      这一时期,他的民主思想立场鲜明,内涵涉及多方面,涵盖多个层次,其中心内容是自由平等的人权思想。他推崇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权说。他认为,人权说是近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的三事之一。[1]164针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他认为人权的主要内容在于平等和自由。就“平等”来讲,它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是法制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他指出:“西洋所谓法治国者,其最大精神,乃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无尊卑贵贱之殊。”[1]250而我国的普通民众的人权则深受“三纲之说”的祸害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1]199。就“自由”来讲,他大声疾呼,人的自由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而像我国这样的宗法社会则是“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1]194,毫无自由可言。因此,他强烈呼吁做“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人,呼吁民众尤其是青年人行动起来,自我解放,“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由之人格之谓”,具体来讲,就是“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徂,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1]159。虽然陈独秀极力推崇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说,宣扬人们要以自我为中心,内含极端个人主义的倾向,但是,在当时封建制度禁锢人们权利和自由的状况之下,以这种人权说来反对旧的制度,不失为一剂良药。

      陈独秀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形成,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是中国当时的国情。陈独秀生活的年代,可以说正是中国的封建社会从逐步衰落向寻求新出路的转型过程。他本人的经历也恰好反映了这一时代的主要特点。由“选学妖孽”到追随康、梁的改良派,再到追寻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戊戌政变、辛亥革命、“二次革命”等不同派别为救中国而发生的各种重大事变和运动,都在他头脑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陈独秀当时是一个有着强烈爱国心和报国心的热血青年,为民族和国家前途命运而奔走呼号,是他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目标。在经历了一次次不同救国方案的失败后,中国社会不仅没有改变贫究落后、受人欺负的悲惨境遇,反而在封建势力的顽固坚持下越走越黑暗。这样的现实怎能不激励每一个像陈独秀这样的有志青年去积极寻求新的救国道路?其次是东渡日本的求学经历,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民主思想深深吸引着他。中国历次救亡失败的事实已经证明,要救亡图存,要改变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必须有新思想新观念。而1840年的鸦片战争已经让当时的中国人了解到,在世界的另一端,西方资产阶级早已创造了一种能创造巨大社会物质财富的新文明。像其他多数留洋学生一样,陈独秀在日本学习并了解到了这种新的文明。而中西文明的鲜明对比下凸显出的中国封建文化的腐朽落后,更让陈独秀坚决选择了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办法来拯救中国,而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民主思想尤为吸引他。对比中国的专制与西方的民主,陈独秀最终选择民主,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二、领导中国革命初期(1920-1927):无产阶级民主观

      1920年春夏之交,共产国际代表维金斯基经李大钊介绍,到上海与陈独秀见面,商谈在中国建立共产党的问题。5月,陈独秀创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开始组建中国共产党。陈独秀的政治民主思想从此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直到1927年7月被共产国际停职。这一时期,他在政治民主观上基本坚持了无产阶级民主的立场。

      民主是一定阶级的民主。陈独秀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分析的方法,认为没有所谓全民的民主,民主具有阶级属性。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2]他认为,无论是西方各国的国会、国民大会,还是苏联的苏维埃,都是各个利益不同的阶级或党派势力的集中,而不代表全体国民的意愿。他说,“若是妄想民主政治才合乎全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而特错。资本和劳动两阶级未消灭以前,他两阶级的情感利害全然不同,从哪里去找全民意?”[3]312-313正是在认识到资产阶级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之后,他毅然抛弃了这种曾经为之崇尚的价值观,开始寻求属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大众的真正的多数人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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