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贡举释褐授官制度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希清,男,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考古学及先秦史研究,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中原文化研究

内容提要:

宋朝贡举的最大恩荣是释褐授官。宋代贡举及第授官制度与唐代不同,宋朝新及第进士存在未命官先释褐的例子。宋朝新进士及第授官,包括阶官与职事官,其官职高低在不同时期也多有变化。太祖朝取士人数尚少,新及第进士授官较低,多为初等职官。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至仁宗嘉祐二年时期新及第进士授官较高。仁宗嘉祐三年至南宋末年,新及第进士授官较之前一阶段稍有降低,“恩典损抑”。除此之外,谅阴罢殿试,以省元为状元,也往往会减少新及第进士授官的恩典。而新皇帝继位后第一次贡举殿试放榜,新及第进士授官则较平时优渥。这些特点突出表明贡举取士在宋代官僚政治中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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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5)03-0020-09

      宋朝贡举的最大恩荣是释褐授官。唐代明经、进士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还不能直接入仕做官,必须再经过吏部铨选考试,合格后才能授予官职,脱去粗麻布衣,换上官服,即所谓“释褐授官”。因而,唐代许多士人明经、进士及第多年之后,仍为一介布衣,未能释褐授官,以致有出身20年而未获禄者。如一代文豪韩愈,贞元八年(792年)进士及第,因为吏部的考试不合格,磋砣三年,尚未入仕,于是贞元十一年(795年)他三次上书宰相而求仕,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希望能通过当朝宰相的论荐获得一官半职①,结果是三次上书均不获“垂怜”,只好离开京城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做幕僚,被辟署为观察推官,才踏上了仕途。宋初承五代后唐之制,进士、诸科及第之后,并由礼部贡院关送吏部南曹,试判三道,亦称关试。关试合格,始释褐授官。太平兴国二年(977年),进士、诸科及第、出身者共五百人,不经关试皆释褐授官。“第一、第二等进士并‘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同出身进士及诸科,并送吏部,免选优等注拟初资职事、判司簿尉。”[1]393此后遂成为定制。正如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九月八日,太宗所下诏曰:“郡国贡士,有司抡才,朕必亲临殿庭,躬校能否,宴见绎,日旰忘劳。亦既策名,即令解褐,不限选调,皆授以官,隆儒之风,可谓至矣。”[2]4263对于宋朝贡举及第授官之制,龚延明等多有考论[3],现仅就宋朝新进士及第释褐授官之制,再进一步予以述论,以就正于方家。

      一、释褐:赐绿袍、靴、笏

      宋朝新及第进士一大恩荣是未命官先释褐。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十《赴省登科五荣须知》云:“布衣而入,绿袍而出,四荣也。”《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进士科》载: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正月八日,宴新及第进士吕蒙正等于开宝寺,仍赐御诗二首以宠之。……初十日,赐新及第进士、诸科绿袍、靴、笏。时未命官,先解褐,非常制也。[2]4245

      是榜正月初七日,殿试赐第;正月初八日,赐闻喜宴;正月初十日,赐绿袍、靴、笏;三月二十三日,授官[2]4245。在闻喜宴后两天、授官前将近两个半月即已赐绿袍、靴、笏,真是“非常制也”。《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进士科》又载:

      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初二日,赐新及第进士胡旦已下绿袍、靴、笏。(自是以为定制。)[2]4245

      是榜九月初二日殿试赐第,当天就赐绿袍、靴、笏了,并且“自是以为定制”。雍熙二年(985年)三月,始唱名赐及第,则唱名后即赐绿袍、靴、笏。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一云:

      先是,进士参选方解褐衣绿,是岁(按指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锡宴后五日癸酉,诏赐新及第进士并诸科绿袍、靴、笏。自后以唱第日赐之,惟赐袍、笏,不复赐靴。

      王栐云“自后以唱第日赐之”是事实,而所云“惟赐袍、笏,不复赐靴”则不太准确。北宋时一般都是绿袍、靴、笏同时并赐的,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三月十六日,诏:“应登科人,并庭赐绿袍、靴、笏。”[2]4247南宋有时大概惟赐袍、笏,不复赐靴。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十《择日唱第》记载南宋时依然唱名日当庭赐绿袍、笏云:

      唱第五甲毕,士人皆执敕黄再拜。殿上传曰:“赐进士袍、笏。”袍、笏积于殿外之两庑下,士人出殿门,于上廊争取之,往往皆不暇脱白褴而便就加绿袍于其上。其所赐淡黄绢衫一领(袖如绿袍之宽大),淡黄带子一条,绿罗公服一领,笏一面。士人披衫系带未毕,则殿上催谢恩。谢恩罢,拜而出。紫绿相间,璀璨可观。紫袍牙笏,以取左宗子拜所赐也。拥而趋出门头,亦不待书名字。盖前日秀才,今日官人,五荣之中,此属其最。

      新及第进士脱掉布衣,换上绿袍,表明已经脱离平民,踏上仕途了。这是多少读书人的梦想,又是多么大的荣耀。

      二、进士及第授官的变迁

      宋朝新进士及第授官,包括阶官与职事官,其官职高低在不同时期也多有变化。除龙飞榜和谅阴罢殿试等特殊情况外,新进士及第授官的变迁大概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太祖时期(960-976年)。太祖朝,取士人数尚少,新及第进士授官较低,多为初等职官。乾德二年(964年)七月,《少尹幕职州县官参选条件》规定:“进士、‘九经’判中者,并入初等职官;判下者,依常选。”[1]12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载:

      乾德五年三月,门下省言:“准制书,进士、‘九经’,判入初等职事官。又制,桂、应、洮等州书记,选判成职事官充。今流内铨以前进士开封李肃拟保顺军节度掌书记,有违元制,准格下。”[1]192

      宋朝的低级官员称为“选人”,一般分为四等七阶。第一等为“两使职官”,从八品,共三阶;第二等为“初等职官”,从八品,共一阶;第三等为“令录”,从八品,共两阶;第四等为“判司簿尉”,从九品,共一阶。太祖朝,按《少尹幕职州县官参选条件》的规定,进士、“九经”及第只能授予初等职官。节度掌书记是两使职官,而吏部流内铨注授乾德四年(966年)的榜首李肃为保顺军掌书记,违反了原有规定,所以门下省将这一拟议驳回。榜首尚且如此,其他进士及第者更不能违反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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