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大师佛教财富观对现代经济学的超越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立夫,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刘立夫(1966- ),男,湖南东安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国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佛教协会船山佛教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方向:中国哲学、传统伦理.

原文出处: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佛教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中,尽管蕴含着丰富的经济学思想,但几乎很少有佛教学者敢于正面直视“经济问题”,造成了诸多的误读。星云大师以其几十年的弘法体验,向公众“开示”佛教的“财富课”,对现代经济学而言既是一种纠偏,也是一种超越。星云大师从“经世济民”的高度综合地看待经济问题,用“圣财”、“净财”来界定财富,用“因果法则”来指导“经商伦理”,并用“惜福”、“环保”来理财,不仅涵盖了富兰克林提出的“赚钱格言”,而且颠覆了“韦伯难题”。也许人们并不承认有所谓的“佛教经济学”,但对于佛教的财富观念、生财、理财之道,当一定不敢轻视。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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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15)03-0037-07

       一 佛教的财富观与经济思想

       (一)富兰克林的“生钱秘诀”

       “佛教经济学”是正统的经济学家所不承认的。人们习惯于西方语境下的各种经济学理论,压根就不会想到佛教还有什么经济学。按照学科的标准,一门学问,要严格地称之为“学”,那一定得有理论上的系统性、规范性、自洽性,而且还得使用大量成套的专业术语。如18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他的《国富论》中,从“经济人”和“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角度,论证了财富、劳动、分工、税收、商品、资本、利润、殖民、重农主义、重商主义等经济关系,为资本的市场运行建构了一座理论的大厦,斯密也因此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现在大学开的经济类的专业课程,无论是国际贸易、金融学,还是保险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每一门课程都很“专业”,都有严格的“学术规范”,非花上几年的功夫是难得入门的。

       其实,经济学也就是关于财富的理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本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就说明了这一点。所谓资本的增值,说白了就是“赚钱”,要是经济学不能增加财富,不能让人赚钱,谁还拿它当回事呢?因此,我们不妨将经济学简化为“一门赚钱的学问”。美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在《给一个年轻商人的忠告》中,曾列举过数条经典的关于“赚钱”的格言,如“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钱可生钱”、“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等,这些“生钱的秘诀”被美国人奉为生活的圭臬。换言之,你若想发财,切记勤奋、诚信、节俭就是“第一美德”。尽管我们不能将富兰克林这一套“赚钱格言”当成一种经济学理论,但由于他的这些格言代表的正是美国人的生活信条,代表着“美国精神”,因而还是可以将富兰克林当成美国“经济伦理”的鼻祖。问题在于,如果富兰克林不是美国历史上家喻户晓、影响巨大的名人,你会觉得他的这些“赚钱秘诀”有什么新意吗?他的这些格言中国人不同样也说过吗?

       (二)韦伯的偏见

       一百年以后,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从中得到启发,他将富兰克林提倡的勤俭、节俭、诚实等基督清教的价值观解读成“新教伦理的世俗化”,认为它的实质不仅是一种“从商的精明”,更是一种“资本主义精神”。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将基督教的苦修、禁欲、虔诚等信仰因素说成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勤俭、节制、诚实等世俗价值的源头。但是,苦修、禁欲、虔诚等信仰因素并非西方宗教的专利,在东方的宗教中同样存在,而勤俭、节制、诚实等世俗价值在中国的儒家中同样被奉为信条,为什么东方就不能开出“资本主义精神”?韦伯就断定,佛教是一种首尾一贯的“遁世的宗教”,佛教僧侣尽管也会经营产业,但“一切皆空”、“灭贪破执”的基本教义决定了佛教徒不可能像俗人那样拥有物质财富,僧人们除了必要的供养之外,财富自身及其积累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就等于宣判佛教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缺乏任何“合法性”。

       韦伯是一个西方中心论者,他对东方抱有偏见是难免的。问题在于,难道中国人、东方人自古以来就认为赚钱是可耻的事情,或根本就未曾考虑过赚钱的规则?否也。但我们总得找出反驳他的理由。谁都知道,只要涉及到财富、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经济伦理”,就会有“赚钱的学问”,难道佛教徒全靠喝西北风过日子吗?然而,人们看到的却是不事生产、清修苦行、开口就是“贫僧”的出家人,压根就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佛商”二字。

       (三)黄金未必是毒蛇

       佛经中确实讲过“黄金是毒蛇”的话,但这并不代表佛教对于经济的基本看法。因为一般人很容易混淆佛教有小乘与大乘的差别,还有出家与在家的不同。

       佛教创立的时候,释迦牟尼从个人修行和僧团的纪律出发,规定出家人不允许拥有财产。不仅不能拥有财产,而且要过非常清苦的生活。早期的经典明确记载,出家比丘应当剃发、持钵,家家乞食,卑下活命。佛陀入灭后约100年,当时毘舍离城的跋耆族比丘们违背戒律,开始劝募并接受信众的金钱供养,后经僧众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十事非法”,其中就包括比丘不能持有钱财。原始佛教一些经典认为金钱是不洁净的东西,甚至如毒药、毒蛇,应当远离,出家的信徒不能接受金钱供养,不能储存、使用金钱,甚至不用手触摸金钱,一切的买卖、贸易、营利等商业活动都是不允许的。

       但是,“金钱非法”的戒律也仅仅适用于出家众,对于在家世俗的信众,却另当别论。后秦佛陀耶舍所译的《善生经》被认为出自《阿含经》,符合原始佛教的精神,经中提到,在家的居士可以将财产分作四份,一者用于家庭生活,二者用于营业的资本,三者储存在家以防意外,四者用于放款生息。这部经典对于理解原始佛教的财富观念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说,佛教对于金钱财富的观念不能仅仅从出家的角度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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