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数据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直接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还包括从第三方取得的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财务或业务数据。但受审计依据制约,第三方的数据往往较为困难,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日常审计过程中进行数据积累和整合,以提高审计数据综合运用效率,提升审计质量。 一、审计数据的收集 《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由于该法条仅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有义务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审计数据,但审计过程中,审计人中往往需要用第三方的数据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或业务数据相互关联审计,而第三方数据的取得又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审计人员取得数据的难度相对较大,所以审计人员需在日常审计过程中,对一些常用数据进行积累,以备审计之需。 1.与民生相关的审计数据。基层审计部门的民生审计项目一般都安排较多,需经常用到一些共用的数据,如在财政部门登记的“一折通”、乡镇村组干部工资等数据,在涉及到农户领取各类补贴和农业保险理赔等很多的审计项目上都要用到,这些数据一般变动较小,可以一次取得多次使用。 2.各类保险类数据。保险类的数据在基层审计中也经常使用,特别是一些关联审计。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在医院审计中就经常将其作为第三方数据来关联使用。 3.各类保障类数据。各类保障类据的特点是涉及人员多,但单个金额较小,但却又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大局,所以此类项目也多是基层审计机关每年的必做项目。如在民政管理的“低保数据”和“五保数据”,以及在残联管理的“残疾人数据”等。 4.其他常用的数据。各基层审计机关可以根据自身审计项目的特点,对审计常用数据进行原始积累。各审计机关也应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对常用审计数据进行管理,既要保证审计数据的安全,又要保证审计数据的适时更新。 二、审计数据的整理 审计数据的整理是指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检查、分析和验证,对数据进行清理,有效控制审计数据的质量,为后续的审计数据分析服务的一系列过程。 1.冗余数据清除。冗余数据是指审计人员取得的数据中与审计无关的或者对审计没有帮助的数据。这些冗余的数据可能来自于数据备份过程中;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数据表中存在的大量原本就没有使用或存储辅助信息的字段和记录。这些字段和记录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有些是多余的,没有任何意义。大量的冗余数据的存在不仅占据了审计人员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硬盘空间,而且还会大大降低审计人员以数据查询为主的数据分析的效率。因此,审计人员需对其进行分析,并对这些冗余数据进行清理。 2.错误数据修改。错误数据包含数据类型定义错误、数据值域定义错误、数据录入错误、数据逻辑错误等。由于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对某些数据没有形成较强的值域或数据格式的约束性限制,极易造成因操作人员失误等原因导致录入的数据中存在错误值或同一类型数据值的表达格式不统一的情况。如数据中“出生年月”、“性别”与“身份证号码”明显不符的,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对“出生年月”和“性别”进行修改,使数据达到审计要求。以18位的身份证号码为例,从第7位开始到第14位为出生年月,第17位是奇数的为男性,是偶数的为女性。如果审计人员对上述存在的错误值和格式不一致的数据在未经清理的情况下加以利用,将直接导致数据分析结果的不完整,甚至形成错误分析结果。 3.空值清理。被审计数据中常常会存在部分数据值为空(Null)的现象。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原始数据中为空的数值型字段值并不等同于“0”,不能参加运算、比较大小等分析,必须对这部分空值进行数据清理后才能进行审计分析。 4.缺失信息补齐。有的被审计单位的数据由于系统原因或业务人员录入原因,部分数据中的信息缺失,这部分缺失的信息可能对被审计单位没有影响,但却能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所以审计人员必须通过分析,对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补齐缺失信息。 三、审计数据的综合运用 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取得的并经过整理的数据,运用重新整合和关联分析,对审计数据进行综合运用,达到审计的既定目标。 (一)数据的重新整合 数据的重新整合是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需要,对所取得的财务或业务资料进行重新分析整理,生成符合审计人员工作需要的新数据的过程。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会需要用到公安系统管理的“公民身份信息”,但这些信息很难从公安系统取得,我们就可以用数据重新整合的方式获得。一是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中的“参合人员信息表”,提取出“户编号(1户只有一个编号,用于确定1个家庭)、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户口性质、家庭住址”等信息;二是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中的“居民参保人员信息表”,同样提取出城镇居民的身份信息;三是从“职工医疗保险”数据中的“职工参保信息表”,同样提取出非农性质的公民信息。四是将上述提取出的数据拼接后重新生成相对完整的“公民身份信息”数据。 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可用以上方法,生成各类不同的服务于审计工作的审计标准数据。 (二)审计数据的关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