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发展 组织机构代码是向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1989年10月,国务院为了解决“职能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条块分割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和‘信息孤岛’”等问题,批准实施了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 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的特点。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已经比较成熟、健全,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及代码数据库具备了覆盖范围完整、服务功能实用、工作体系完备、信息安全可靠、应用范围广泛等优势,其在全国范围内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和机构实名制的基础地位,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目前,组织机构代码及其数据库信息已在中纪委纪检监察、法院案件执行、检察院案件侦查、税务局税收监管、人社部社会保险、公安部车辆管理、住建部公积金征缴、环保部污染源普查、统计局经济普查、质检总局质量监管等48个政府监管部门的业务管理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了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了各有关应用部门的一致好评。 组织机构代码在审计信息化中的应用 2014年7月,江苏省审计厅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了《关于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共享合作协议书》,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管理中查验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利用组织机构代码特征,尝试以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为纽带,聚合各方面数据资源,提升跨地区、跨行业、跨时段的综合数据分析能力。具体实践应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作为唯一标识聚合审计对象相关资源,建立审计对象库。审计对象覆盖面广,不仅有企业,还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均不能全面覆盖,只有组织机构代码是所有组织机构的“身份证”。特别在当前,因编制体制调整,一些部门、单位或机构更名,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终身不变性成为其应用的基础。目前,江苏省审计厅已归集了1656个省级审计对象的历史档案、电子资料,并与财政、地税的数据进行了关联,在审计实践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通过建立起规范、统一的审计对象库,不仅解决了以往电子档案杂乱存储、难以利用的问题,更为跨行业、跨年度关联分析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作为唯一标识标记法人实体,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综合分析。江苏省审计厅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分别作为法人和自然人的唯一标识,用来标记参与社会经济运行的实体,聚合各部门、各地区实体相关信息,解决各系统间实体命名不统一的问题,实现公共资金流向的全程追踪,从而揭示深层次问题。在已建成的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子系统中,专门设置“组织机构代码”的数据集,以此关联采集到的各类信息资料,建立起唯一、标准化的实体名录,实现多源信息融合,提高分析问题的精准度。以检查年末是否存在转移资金到下属单位为例,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全面掌握省属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利用数据分析平台海量数据处理能力,高效判断收付款单位间的关联关系,对年末单位付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精准识别疑点问题。 例如,在分析财政资金流向时,财政“预算单位信息表”中单位名称多以“××××厅(本级)”“××××(机关)”格式表述,难以与通过集中支付数据中保存的“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信息关联匹配,给自动化的分析造成极大困难。审计人员将集中支付数据“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付款人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关联,反查付款人和收款人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中保存的隶属关系信息,判断收款人是否为付款人下属单位,从而准确识别年末将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的违规行为。 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由于其权威性、唯一性,是解决审计工作中多源数据融合问题,建立跨年度、跨行业、跨地域综合分析能力的关键,这已为江苏省审计厅的实践所证明。同时也要看到,现有的应用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如部分行业尚未实现内部编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相统一、法人内设机构未授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在审计工作中的效力发挥。目前应用还只是针对静态的信息,对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中法人设立、注销、隶属关系变更等信息尚未充分利用,如何探索建立动态时序分析能力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