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6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家义,审计署审计长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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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认真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2%、增长7.1%。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中央财政用于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林水的支出分别增长11%、9%、8.5%、8.4%。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配合完成预算法修订,制定实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作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6项,继续缩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000多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100多项;对审计移送的314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已依法依纪处理1400多人。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据财政部提供的中央决算草案报表,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493.45亿元、支出总量74993.45亿元,赤字9500亿元,与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39.59亿元、当年支出4319.49亿元,结转下年72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563.1亿元、当年支出1419.12亿元,结转下年143.98亿元。(2014年度中央决算收支情况详见下表)

      与向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44亿元,主要是整理期入库收入;支出减少13.25亿元,主要是税收返还减少;以上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增加10.57亿元,主要是整理期入库收入;支出减少0.05亿元,另有地方上解收入增加24.38亿元;以上资金全部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报表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未包括资产负债表,且总预算会计核算发行国债取得资金时,未按规定计入负债类科目,而是作为债务收入,不能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等情况。二是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预算变更偏多。包括:中央本级支出调增724.47亿元、调减660.43亿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调增596.94亿元、调减879.87亿元。

      (三)未披露用以前年度超拨资金抵项的支出。如直接使用“农作物良种补贴”等7个专项的以前年度超拨资金47.05亿元,抵顶2014年度应安排支出。

      (四)中央决算草案与部门决算草案衔接不够。如抽查的22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收入5657.19亿元,中央决算草案仅反映财政拨款收入2805.65亿元(占49.6%),未包括事业收入等。

      

      二、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注重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但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财政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部分财政资金被骗取挪用,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一)各本预算间收支划分不够清晰。

      1.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包含非政府性基金项目。在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核算的29个项目中,有11个不在基金目录中,当年收入1864.26亿元(占45%)。财政部2015年仅将其中3项转至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8项未作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中央企业安排支出存在交叉。如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分别安排1.99亿元、11.05亿元,外经贸发展专项支出分别安排6.89亿元、41.5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还不完整。2014年,中央部门和单位下属企业仍有4500多家未纳入实施范围,应结合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

      (二)税费收缴执法不到位。

      1.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2013年至2014年,6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批准延期申报、缓缴、暂存过渡户等延压税款159.64亿元,其中2014年20.32亿元;10个省的国税部门纳税审核不严,少征37家企业税款3.18亿元;还有15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为104家企业办理税收减免5亿元。

      2.发票监管不严,药品购销领域偷逃税仍较突出。抽查的65家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如辽宁省黑山县周宗武等人2年间在不足50平方米的同一场所重复注销、开设6家企业,涉嫌向100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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