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终极意义的神圣体验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朗,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顾春芳,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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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世英先生在《境界与文化》一书中,提出了“美感的神圣性”这个美学观点。他说:“中国传统的万物一体的境界,还缺乏基督教那种令人敬畏的宗教情感,我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从西方的基督教里吸取一点宗教情怀,对传统的万物一体做出新的诠释,把它当作我们民族的‘上帝’而生死以之地加以崇拜,这个‘上帝’不在超验的彼岸,而就在此岸,就在我们的心中。这样,我们所讲的‘万物一体’的境界之美,就不仅具有超功利性和愉悦性,而且具有神圣性。”“具有神圣性的‘万物一体’的境界是人生终极关怀之所在,是最高价值之所在,是美的根源。”①

      张世英先生的“美感的神圣性”的思考和归纳,对于我们今天从事美学研究和美育工作都有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美感的神圣性”所在,就是“万物一体”的境界,“万物一体”的境界表明人生的意义不在彼岸而在此岸,这种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体验就是带有神圣性的体验。这一思想向我们指出:“万物一体”的境界是人生的终极关怀所在;“万物一体”的境界是人生的最高价值所在;“万物一体”的境界是美的根源,也是美的神圣性所在。

      “美感的神圣性”这一命题,有着深厚的中西方哲学美学的积淀。

      第一,“美感的神圣性”的命题,吸收了西方古典哲学美学中关于美与心灵、美与精神信仰的联系的思想,吸收了古希腊以来柏拉图的“理念之美”、普罗提诺的“艺术之美体现神性”等思想,并且沿着“美”在它的最高实现上,是一种超越个体的“境界之美”的思想道路,肯定了“美”具有显示心灵、光辉和活力的特点。它也吸收了中世纪基督宗教美学中的道德内涵,即审美不应该只是个体的享受和精神的超越,而应当具有道德意义上的人格之美。基督宗教美学认为美是上帝光辉的显现。而中世纪的美学家和思想家,也都认为“美之为美在于美的事物显示了上帝的光辉”,神圣之美应该超越一般感性形象和外在形式,超越世俗世界和现实功利,应该具备更深层的意蕴,能够显示出人生的最高价值与意义。

      第二,“美感的神圣性”的命题,也吸收借鉴了西方哲学和美学史上康德、席勒、尼采以及海德格尔等人的思想,那就是美的终极性体验必然在超越现实世界的苦难中实现,人生终极价值和意义的实现在“此岸”而不在“彼岸”。“美感的神圣性”的命题是要把美的意义最终实现于现实世界,这一思想试图证明实现人生最终极的意义不再需要通过世俗和神性的贯通而获得,不再基于宗教或神性而得到阐释。一方面艺术承担救赎的使命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美的意义和独立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肯定。康德认为美具有解放的作用,审美可以把人从各种功利束缚中解放出来。席勒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思想,他进一步认为只有“审美的人”才是“自由的人”“完全的人”。到了法兰克福学派,他们把艺术的救赎与反对“异化”“单向度的人”以及人的自我解放的承诺更加紧密地关联起来。海德格尔更是倡导人回到具体的生活世界,“诗意地栖居”在大地,回到一种“本真状态”,达到“澄明之境”,从而得到万物一体的审美享受。他认为:“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②在我们这个生活世界中充满了意义和美,这些意义和美向我们显示了存在的本来面貌。这些思想强调了美的独立地位。这些思想也启示我们:“美感的神圣性”可以在超越现实苦难世界的过程中,在一个去除功利欲求的心灵里得以实现,它的实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不必臣服于上帝的足下。通向天国的道路也不必仰赖上帝,而完全仰赖人类自己。

      第三,“美感的神圣性”的命题还有着中国儒道两家关于“万物一体”的传统哲学美学思想的深厚基础。就儒家美学而言,神圣的体验包含一种极高的人生智慧,所谓“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这种神圣体验并不是在人类之上想象一位人格神或终极的彼岸世界,而是体现“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境界。中国传统美学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就体现出这样一种至高的精神境界。人不是卑微的存在,而是宇宙大化的参与者,因此人在自然、社会和自我世界的实现,上升到“天”的高度,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就指向这一种高度和境界。王阳明说:“无人心则无天地万物,无天地万物则无人心,人心与天地万物一气流通”,也正是指向天人合一的境界。中国美学中“民胞物与”的思想,体现的是在至高的精神境界的光照下对“万物一体”的真理的领悟和体验。

      “美感的神圣性”的命题体现了对中西方美学思想最深层以及最核心的内涵的把握。“美感的神圣性”向我们揭示了对于至高的美的领悟和体验,是自由心灵的一种超越和飞升。这种自由心灵的超越和飞升因其在人生意义上的终极的实现,闪耀着“神性的光辉”。它启示我们,对至高的美的领悟不应该停留在表面的、肤浅的耳目之娱,而应该追求崇高神圣的精神体验和灵魂超越,在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境界中,感受那种崇高神圣的体验。

      “美感的神圣性”,或者说“神圣之美”,区别于其他的美感形态,它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一种“万物一体”的觉解。

      美感有一般意义上的超功利性、愉悦性等特点,但并非所有的美感都有神圣性。美有低层次和高层次之分,美的神圣性体验是一种高层次的美。“美感的神圣性”,不是一般的追求耳目之娱和声色之美。美感的神圣性体验区别于其他美感体验的根本在于,它是人类至高的精神追求,它与生命意义的终极体验联系在一起。美感在其最高层次上,也就是在对宇宙无限整体的美的感受这个层次上,具有神圣性。这个层次的美感,是与宇宙神交,是一种庄严感、神秘感和神圣感,是一种谦卑感和敬畏感,是一种灵魂的狂喜。这是最深层的美感,也是最高的美感。康德把那种出于责任的动机而服从道德律的意志称为“神圣意志”。这种最深层的美感可以唤起一种道德感,唤起“神圣意志”,唤起一种“完全的善”,从而令“美感的神圣”包含了伦理的因素和要求,“神圣”的内涵也就得到了更深一层的拓展。它一方面是审美上的崇高的美,另一方面具有伦理意义上完全的善,还具备生命意义上的全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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