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社会,经济市场化,生活艺术化,一讲到美,人们便以为无非是巧颜令色,好看好听,这有什么“神圣性”?所以现在提出美的神圣性,说不定有人会说,“这有点脱离实际吧”? 其实,美有低层次和高层次之分:低层次的美,就是声色之美,好看好听。还有高层次的美,就是心灵之美,心灵之美就体现了美的神圣性。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中,就是在声色之美的背后缺乏心灵之美的支撑,也就是说,缺乏一种超越现实的高远的精神境界。我今天要讲的内容,就是要讲美的背后必须要有高远的精神境界来支撑。声色之美,只要背后有高远的精神境界的支撑,也就具有神圣性。 美的神圣性,在西方文化思想史上,也有一个认识过程,甚至是一个很长的认识过程。 古希腊艺术常被称为模仿性艺术,艺术的特点就是模仿现实事物,现实事物是衡量艺术的标准。柏拉图正是根据这个标准而贬低艺术。他认为艺术模仿现实事物,而现实事物又是对概念(“理念”、真理)的模仿,艺术成了对模仿的模仿。于是艺术之美的标准要以与现实事物相联系的道德与不道德来衡量。这样,美就低于真和善。美在古希腊还谈不上有神圣性。古希腊文化处于人类的童年时期,人们更多地重视现实生活的兴趣,美受真、善的制约,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柏拉图是最早区别审美感官与非审美感官的人。审美感官是视觉和听觉,一个管看,一个管听,好看好听来自这两官。他这个区分就已经暗含有美的神圣性的味道,因为眼睛看的,耳朵听的,都没有实用性,只有味觉、嗅觉、触觉这些感官才是实实在在的,比如说味觉,吃饱了,能满足人的食欲,这就有功用性,而声和色,好看好听,又不能吃,有什么用。所以这里的审美感官和非审美感官的区分,暗含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美的东西没有什么功用性和实用性。这说明柏拉图看到了审美兴趣之不同于实际兴趣的独特之处。而且,柏拉图还强调艺术品所表现的是事物的形象而非实物。当然,这都还远远算不得说美有神圣性。 柏拉图之后,公元3世纪,希腊的最后一个哲学家普罗提诺反对柏拉图的模仿说,认为艺术不是简单模仿现实事物,艺术之美源于从神那里流出的理性,艺术分享了神性。美于是不像先前那样深受与现实意志相联系的道德上善的制约。这就把美的价值提高了:美具有神性。 中世纪大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继承了柏拉图区分审美与非审美感官的思想和普罗提诺关于美源于上帝的思想,又加以发展。他更强调美与善的区分,更强调美不涉及实际功利,甚至说:“美在善之外和善之上”。所以托马斯更明确了美之超越现实效用的特性,这就大大提高了美的神圣价值。 到了康德,他将审美与自由联系起来。他认为,在审美意识中,人是不受功利束缚的,不受束缚就是自由。所以,人在美感体验时是最自由的。西方哲学到了康德,就把“美在自由”的命题提出来了。康德明确说,美具有解放的作用。所谓解放,就是把人从各种功利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康德认为,艺术品是“审美意象”,它是理性观念的感性形象,类似后来黑格尔所发展了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说。自由最终还是在超感性的、抽象的“理念”、“理性观念”之中。 席勒认为,艺术高于实际兴趣,乃文明人的标志。他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思想,认为只有“审美的人”才是“最自由的人”“完全的人”。席勒说,美不仅不受功名利禄的束缚,美还不受理性法则的束缚,不受道德法则的束缚。实际上,在他的观念中,美甚至比道德更高。理性法则包括道德的法则。道德中有“应该”的观念,“应该”总有强制之意,尽管道德上的强制是一种自愿的强制。而美则毫无强制的意思,美是自然而然的,它和道德又是一致的。中国人讲“民胞物与”“天人合一”,老百姓都是我同胞骨肉兄弟,自然物都是我的同类,我觉得他们的疼痛就是我自己身上的疼痛,这是一种最高的心灵之美,在这种心灵之美中,我对你好,不是出于“应该”,我比这还要高,你就是我的骨肉,你手指疼跟我自己疼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是人我一体,人我不分,万物一体,万物一体就是“仁”,所谓“一体之仁”是也。这样的一种心灵,不是一般的声色之美,这是最高的心灵之美。这种美真是具有神圣性的美!席勒讲的美的自由,就有点这样自然而然的意味。 大体上说来,黑格尔以后,西方哲学渐渐从超感性、抽象的思考,转向现实世界,马克思讲现实,海德格尔也讲现实,角度不一样。海德格尔把生命本来的状况称作“本真状态”,有些类似中国人讲的“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状态。但是,人跟外物打交道,也会把它当作完全是我以外的东西,主体跟客体就二分了,滋生了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把人作为世界的中心,万物以至他人都成为被我使用的对象,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代替了“民胞物与”“万物一体”。海德格尔称这种状态为“非本真状态”,只不过此种“非本真”又是“必然的”。海德格尔强调,人需要超越单纯的使用关系,这就要求把自己提高到审美的境界,达到万物一体,以回到“本真状态”。他到晚年提出,要生活在诗意的境界中。他反对西方传统所谓美是以感性的东西显现超感性的东西的抽象观点,认为人应从抽象的概念,回到具体的现实生活世界中来,而现实的生活世界,都是显现于当前的“在场的东西”与隐蔽于其背后的“不在场的”、却仍然具体的东西的统一体,诗意境界就是从“显”中体悟、玩味到“隐”,从而得到万物一体的审美享受。海氏称此种境界为“澄明之境”。他明确说此境是“神圣的”。“澄明将每一事物都保持在宁静和完整之中。澄明是神圣的。对诗人来说,最高者与神圣是同一个东西,即澄明。”“神圣的”一词,是相对于日常现实生活的功用性而言的。日常现实生活,特别是现代技术化,把任何事物包括人都加以“对象化”,都变成使用的对象,人的世界从而变得千篇一律,现代人生活的“白天”变成了扼杀人的自由的“黑夜”。这样的世界是“不神圣的”。而艺术和诗,却使人“突然地”进入一个全新的“神圣的领域”。此种“神圣之光”照耀出万物之本然,一切都自由自在。西方美学思想中美的神圣性和自由,从此便由传统的抽象性转向具体性了。我以为西方思想文化史上,对美感的神圣性和自由的认识,至此可算达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