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的利益及地位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卫平,赖明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黄卫平(1951- ),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 赖明明(1965- ),四川成都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区域合作。 赖明明电子邮箱:Lmmtourist@ruc.edu.cn

原文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内容提要:

文章分析研究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得出的主要结论是:转口贸易是香港最主要的对外贸易形式;香港在1990-2012年期间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获利高达62186.32亿港元;香港与中国内地的转口贸易占香港整体转口贸易的比重大;中国内地是香港转口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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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75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5)03-0064-08

       一、引言

       21世纪是以信息革命为龙头的新经济跨越式发展及全球化的时代,香港经济发展已经从“浅水区”进入了“深水区”,“摸着石头过河”的施政思维再也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当前,香港面对增长乏力、结构失衡、贫富悬殊拉大、社会矛盾恶化的新形势,这是“危”,也是“机”。化险为夷的关键在于香港能否透彻认识中国内地因素对于香港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一国两制”基本原则。

       香港开埠以来,贸易关系是香港与中国内地重要的纽带。作为远东重要转口港的香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香港与中国内地最重要的经贸关系——转口贸易入手研究香港问题,不仅有助于清晰认识香港与中国内地经贸关系的相互依存,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探求香港经济发展方向。

       二、文献回顾

       研究香港与中国内地贸易的文献主要集中在1997年香港回归前后以及2003年CEPA签署前后这两个时段。由于与香港贸易在整个中国对外贸易中比率的下降,相关研究也渐趋冷淡。现有文献对于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利益的研究也主要是放在转口贸易利益形成的机制以及促进作用等方面。Feenstra R C,Hanson G H(2004)研究表明,香港的低税率是香港转口中国内地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JB Ahn,AK Khandelwal,SJ Wei(2011)对转口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实证了转口贸易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魏君英、陈银娥(2010)通过实证研究了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现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均衡关系,进口与出口都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的影响。肖红、杨凤美(2010)的研究认为,香港与中国内地贸易对香港经济增长有很强正相关性,进口比出口对香港经济的增长贡献更大。

       对于香港从转口贸易中获得具体利益的研究并不多。Feenstra R C,Hanson G H,Lin S(2004)研究认为香港贸易是典型的转口贸易,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内地对外出口5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香港转口的。香港中介服务的利润大致等于经香港复出口的利润,估算是复出口货值的1/4。香港统计署对于转口贸易的专题研究报告迄今仅有一篇,1998年刊发的《香港转口贸易分析》估算了来源于中国内地的转口贸易毛利率,一来估算的时间1989-1996年,二来仅估算了转口毛利率,并没有准确估算出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

       三、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利益的研究方法

       (一)选择估算方法

       对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可以从不同角度与层面进行理解,本文借用估算企业经营毛利及毛利率的概念,将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定义为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货品的毛利,在此基础上,选择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FOB(Free On Board)与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的定义,将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约定为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货品中的货值加价,

       计算公式如下:

       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利益=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转口贸易货品的货值加价部分=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转口货物离岸价(FOB)-香港在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中的转口货物到岸价(CIF)。

       (二)界定相关概念

       香港特区政府统计署对相关概念的界定为:香港转口贸易是指经过香港中间商进行的贸易,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不直接进行贸易而经过香港转口。进口货品是指在香港以外出产或制成的货品输入香港供本地使用或转口,以及再进口的香港产品。留用进口货品是指留存在香港使用(简称“留存在港使用”或者“留用”),而没有转口往其他地方的进口货物。港产品出口货品是指香港的天然产品或在香港经过制造工序以致其基本的原料形状、性质、式样或用途受到永久改变的产品的出口。

       香港特区政府统计署对于货值与价格术语之间关系的界定为:香港转口货值是以离岸价(value FOB.)计算;进口货值及用于转口贸易的进口货值是以到岸价值(value CIF.)计算;留用进口货值的估计方法是将进口货值减去转口货物的估计进口值;港产品出口货值是以离岸价(value FOB.)计算。

       (三)梳理分拆香港与中国内地转口贸易的流程

       1.按照货品的来源地拆分,香港的进口可以划分为源自中国内地进口货品和源自外国进口货品。

       2.按照货品的目的地拆分,香港的出口可以划分为转口到外国;转口到中国内地;留存在港使用。

       3.香港整体进出口货品的流程分为三个渠道:香港整体进出口主要包括香港的出口、香港的进口、香港的转口三个渠道。其中,香港的进口分为两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留存在香港使用,第二渠道是用于转口,或者称之为复出口。香港的出口分为两个渠道,第一渠道是港产品的出口,第二渠道是进口的复出口,也即是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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