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全球“老得最快”的地区之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仅次于日本,为全球第二,早在1993年就进入了世界卫生组织所定义的老龄化社会。失智、失能、虚弱需要照护的老人日益增加,长期照顾需求人口①也逐渐增加。[1]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失能人口的福祉,台湾快速反应,早在80年代就推出了长期照护②制度。制定出详细的规划方案和路线图,以期在经过几个阶段的努力以后,探索出完善的长期照护制度体系。 一、台湾推行长期照护制度所面临的人口背景 (一)台湾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 台湾65岁以上老人比率于1993年超越了7%的人口老龄化标准,2006年的老人人口比率提高到9.9%。人口老龄化现象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婴儿潮进入老年而更严重,老年人口于2014年达到273万人(11.6%),进入联合国所定义的高龄化社会,③到了2021年将增加到392万人(16.54%),到了2025年台湾人口中将有20%是老人,迈入超高龄社会,最终达到2061年的41%。台湾由老龄化社会进入高龄社会仅用了20多年,而由高龄化社会进入超高龄化社会缩短至7年,显示出人口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见表1)。
2012年底台湾男性平均寿命为76.16岁,女性为83.03岁,平均寿命显著延长,不仅使老年人口绝对与相对数量快速增加,老年人口结构也逐渐变化。“经建会”预计2060年台湾老年人口将较目前大幅增加约3倍,占总人口比率将高达39.4%,全国约有一半的人年龄在60岁以上,其中80岁以上的高高龄人口占老年人口的比率将由目前的25.4%,大幅上升为41.4%,老龄化情形更趋明显。[2] (二)长期照护需求人口快速增长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慢性病与功能障碍也日渐盛行,这些人群往往缺乏自我照顾能力,他们除了医疗健康服务外,也需要长期照顾服务。依据2000年12月底“行政院”《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显示,估计台闽地区约有338000人需要长期照顾,其中属于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53.9%,有182351人,占全体老年人口9.7%。又依据“内政部”报告显示,预估2006年全人口当中具有ADL及IADL失能者人数合计达55万余人,预估2016年将达72万余人,总人数较2006年增长近30%[3](见表2)。
二、台湾长期照护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台湾推出“长期照顾十年计划”之前,已经推出过与之密切相关的方案和计划。自1987年以来,“内政部”及“行政院卫生署”等机构陆续推动“加强老人安养服务方案”、“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方案”、“医疗网第四期计划(新世纪健康照护计划)”、“建构长期照护体系先导计划”等方案,并推进服务供需与资源评估,显示台湾当局对于长期照顾问题的重视(如表3)。
三、“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在长期照护体系中的定位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与探索,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分三阶段逐步推进。第一阶段:长期照顾十年计划。这一阶段是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建立与量能的扩展时期,于1997年开始启动,为建构长照制度及长期照护网络前驱性计划;第二阶段:长照服务网计划。这一计划在报“立法院”批准时被否决,但为充足台湾长照服务量能,使服务普及化,并作为长照保险实施的基础;第三阶段:长期照护保险法。当第二阶段通过并顺利运行以后,紧接着将启动长期照护保险法的立法工作,之后即可正式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届时台湾的社会安全保护网络即可趋于完备。[4] “长期照顾十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建构完整的长期照顾体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碍者能获得适切的服务,增进独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质量,以维持尊严与自主,是台湾地区探索建立全面、完善、多层级的长期照护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也是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立前的一个过渡方案。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将建立稳健长期照顾财务制度,并建构一个符合多元化、社区化、优质化、可负担及兼顾性别、城乡、族群、文化、职业、经济、健康条件差异的老人长期照顾政策。[5]
四、“长期照护十年计划”的运作与管理 (一)服务对象与项目 服务对象同时考量“年龄”与“失能程度”(见表5)两个层面,老人优先,兼顾其他年龄段的失能者。以ADLs、IADLs为评估依据,包含下列四类失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