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中民主监督的程序与优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相天起,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原文出处:
人才资源开发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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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将其作为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民主与审计的关联,是时代赋予的重要任务。实际上,审计与政治本身有密切联系,民主政治的发展会对审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形成直接影响,审计制度的发展会助力民主政治的进步。可见,民主是现代审计的实质和最终目的,审计是现代民主的表现和重要手段。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需要构建系统、科学的审计监督制度,以实现高度的民主和人民享有较高的民主权利。文章以此为视角,从经济责任审计的角度,对我国农村民主监督的程序和优化路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的工作,对农村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职责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提供可供借鉴的信息。

      一、审计与民主监督的政策性关联

      1.审计是民主监督的工具。无论是何种国家、实行的是何种形式的民主政治,要想实现多数人对掌握具体行政权力的少数人的监督都十分重要,也十分艰难。而要想借助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形成约束,就要强化前者的权力,并借助相应的手段与机制完成——审计监督就是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与机制。从经济的角度看,审计监督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是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工具,在动态的、历史的、逐步显现的发展过程中,审计能够反映国家对权力和民主的基本态度。

      2.审计助力政府职能的转变。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尤其在十几年前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接触到世界经济体系,并不断融入这一体系之中。随之而来的是,我国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完成从过去“重控制、轻服务”向“重服务、轻管理”的转变,政府不再是公共事务的中心,而是向社会提供更多、更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这种以满足人民的需要而进行的角色转变已经预示了我国政府改革的决心,改革的目标也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印记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也就有了更为强烈的了解国家公共资源和公共经济责任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意愿。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开放公共经济信息的通道,使社会公众能够充分了解政府的活动信息,而这正是在民主基础上完成的监督。国家审计作为法律保护下的法定监督范式,能够在国家和人民的意愿下,以独立的身份和专业的视角,完成对政府管理、使用公共资源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3.审计是民主的结果。审计活动的开展一般与特定的政治和济环境相关,在不同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中,审计的性质与职能以及审计发挥作用的广度与力度都会存在显著差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对民主自由的诉求越来越强烈,民主制度取代专制制度,成为这个世界上广为接受也备受关注的制度形态,公民通过立法选举政府并由其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在法律的约束和授权下,国家审计按照既定的监督政府职能,最终形成了一种系统的监督体系,社会也从人治向法治转移,一种以民主为基础的国家审计模式就此形成。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机关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论是财务查账还是财政监督,审计工作在国家宏观调控中都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而随着经济监督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持续展开,审计的影响不断增长。而这一结果的出现,都与历史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步直接相关。

      二、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中民主监督的程序

      1.推行审前公示。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提倡进行审前公示,即在审计之前将计划开展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信息公布给社会,使农村公众和社会广大公众能够及时了解这些“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述职报告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和审计时间安排等,以便得到当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还要依据民主监督的制度和原则,广泛接受当地群众反映的情况,对那些在经济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要作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尤其在当前时期,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依照干部考核的需要确定外,审计机关也会依照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情况确定审计对象。所以,在开展审前公示时,就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群众的呼声,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有可能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并对其经济责任监督范围之内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和监督。

      2.注重民主测评。农村领导干部在村级单位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在经济领域的行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就需要广泛搜集信息,通过民主测评的形式,对这些“关键人物”进行集中评判。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不同层次人员的调查,完成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履责情况的总体研判与全面描述,在了解真相、澄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审计人员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对其中存在的疑点能够借助有关信息加以澄清或验证。此外,在民主测评中,对参与测评者的选择要科学和慎重,以保证测评工作能取得预期效果。但是,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要最大限度地避免主观偏见,通过事先的宣传、教育,使参与测评的人员能够公正、客观的反映情况。在测评形式方面,可以借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私下调查等方式进行,对个别人员的测评也可以考虑通过电话访谈和实地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

      3.提升审计结果透明度。在任何审计工作中,审后公告的发出都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无论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还是审计人员本身,都要在审计公告发出之后,自觉、主动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村级领导干部(村长、书记等)都拥有一定的经济决策权和经费物资支配(分配)权,农村群众对其行使权力的合理性、合规性都异常关心,这些决定直接影响着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从维护国家与人民群众利益的视角出发,通过审计使赋予这些领导干部的职位权力和权力运用的结果真正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知道村级领导干部完成了哪些经济任务,各项经费都用在了哪些环节,是否在这一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财经法规制度,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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