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中的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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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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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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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年3月2日上午9:30—12:30

      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第二会议室

      高培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

      参与专家(按发言先后排序):

      崔振龙 国家审计署审计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任剑涛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

      孟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戴焰军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巡视员、教授

      刘飞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院长、教授

      高培勇:感谢各位专家应邀来到财经院参加此次专题座谈会。我们之所以举行这样一个专题座谈会,主要是考虑到两个方面的背景情况:

      其一,最近一个时期,在当前趋于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国家审计的职能边界呈现出不断拓展的态势。不仅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了其越来越重要的功能定位,而且交办其完成的任务或工作清单的范围也越来越宽。

      习近平总书记几次专门就国家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审计工作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对突出和严重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总结规律,加强监管,从体制机制上研究对策措施及早纠正解决。要通过审计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二是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是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李克强总理去年12月25日在接见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时所发表的重要讲话中,特别肯定了审计部门在确保改革发展重大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秩序和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同时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对广大审计工作者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胸怀全局,牢记责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当好重大政策落实的“督察员”。二要牢牢盯住公共资金使用,当好人民利益的“守护神”。要瞪大“火眼金睛”,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切实起到审计反腐“尖兵”作用。三要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能打硬仗的“审计铁军”。要不为各种诱惑所迷,不为各种压力所屈,站得直、腰杆硬,秉公用权,依法审计,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用权不错位。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中,也都有专门的篇幅论及国家审计工作。尤其是四中全会《决定》更是直接提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和改革开放稳定的进程,国家审计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凸显了,有些职能和任务已经超越了以往有关审计的原意。最初,我们把这种现象归结于决策层基于工作需要方面的战略选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从各方面获得的信息,我们发现,这并不能完全归结于决策层面的意志,而是带有一种必然性,或说偶然中有必然,实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使然。当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无论发展还是改革,都面临着较之以往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局面,故而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善于脱出任何单一政府职能的局限审视全局性矛盾和问题,要善于运用综合视野处理全局性矛盾和问题。作为一项颇具综合性的政府职能,国家审计的职能边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得以逐步扩大。

      其二,从今年2月24日起,《人民日报》连续五天以系列文章的形式就“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问题发表了评论员文章。这五篇系列文章归纳并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自接过历史接力棒以来先后提出的“四个全面”的论述,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统一完整的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

      仔细地学习“四个全面”的阐述,特别是从整体上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可以得到的最深刻的体会在于,这“四个全面”虽各有侧重,但实际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四个全面”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又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

      进一步的问题是,在贯彻实施“四个全面”战略的过程中,有没有可以同时对接“四个全面”的有效工具或手段?这样的手段或工具无疑应是最具综合性特点的。现在看来,联系前一个背景,国家审计可能就是契合综合性要求的工具或手段之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家审计可能就是要作为这样的工具或手段而发挥更大作用的。

      以往我们常讲,在国家或政府职能当中最具综合性的是财政职能。现在看来,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的综合性可能不亚于财政。特别是当“四个全面”把发展、改革、法治和党建作为一个完整的战略体系一并展开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可能国家审计是几乎唯一的能够同时与“四个方面”相对接的政府职能。在当前的中国,国家审计地位和作用的提升和拓展,既是一个战略选择,更体现了我们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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