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资产结构优化的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士珍 北京市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许惠渊 中国农大乡镇企业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郊区乡镇企业存量资产迅速膨胀,据统计,1978年京郊乡镇企业总资产5.7亿元,1996年底已达到534.9亿元,然而,资金利润率由1978年的22.8%降至1996年的4.8%。资产经营状况并没有随着存量资产的增加而表现出“总体规模效益”,相反,资产经营效益与存量资产呈反向变动。究其原因,从根本上说,当然是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与经营管理不善所致,但是由于资产结构不合理,非生产性因定资产占用过多,闲置资产比例大,资产负债率过高等等,造成资产浪费,资金成本高,以至于资产贬值、流失。这是资产经营效益下降,甚至资产经营零效益、负效益的更直接原因。

      京郊乡镇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是显而易见的,关键是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来调整不合理的资产结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调整资产结构的最优方式是使存量资产进入市场流通,通过资产的合理流动与重新组合,实现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达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近年来,京郊一些区县,如怀柔、房山等区县,在存量资产流动与资产重组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怀柔县1996年通过租赁方式引进资金1亿多元,盘活闲置资产12亿元。所谓盘活即是把闲置、呆滞资产通过流动、重组,使闲置存量资产或低效率运行资产重新投入新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经营效益。全县204家资产重组的企业,当年就有20家扭亏为盈。

      从乡镇集体企业的特点出发,闲置资产盘活、流动与重组的方式可以分为纵向流动与横向流动两大类。所谓“纵向流动”,即指企业存量资产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向本企业经营者、员工或本乡村社区成员转移,形成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于小、微、亏企业,采取整体资产产权转让。这种流动方式表现为产权自“上”而“下”的转让,称为纵向流动。所谓“横向流动”,即指企业存量资产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向其他企业转移,形成具有新的产权结构的产权主体。这种流动方式表现为产权在不同企业之间配置与组合,称为横向流动。

      (一)存量资产纵向流动的主要方式及其效果

      存量资产纵向流动的主要方式有股份合作制和租赁、拍卖等。而股份合作制具有促使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增大所有者权益,降低负债的比率,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等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的直接作用,它是乡镇企业存量资产流动重组的重要方式,但要想获得良好效果,调查表明,其先决条件是企业经营者、员工或乡村社区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购买产权(或股权)的能力和积极性,否则,要么推行不了,要么流于形式。一些乡镇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后,资产经营效益仍然不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职工个人股额太少。企业职工每人持有一点股,而所持股金在企业资本金中所占比重微不足道,在股东个人财产中的比重也很小。这种改制,企业出售存量资产的产权份额很小,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名无实。同时,由于企业职工购买企业存量资产产权份额小,其新增股额(即职工新人股)也不可能大。从优化资产结构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它起不到存量资产流动、优化组合的作用,另一方面因新投资额太小,对增大所有者权益,降低企业债务比例的作用也不大。由于职工投资额不大,承担风险小,其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切度自然不会很高,企业凝聚力依旧不强。所以,股份合作制虽然是优化资产结构的好形式,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个人的产权份额必须具有相当的比例,否则,改制效果是不会理想的。除了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来优化资产结构外,在资产纵向流动中,租赁和拍卖也是重要的形式。租赁可分为资产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资产性租赁即在租期结束时,承租方补交一笔资金,便可获得该企业的资产所有权,这实质上是一种分期购买。经营性租赁即在租期结束时,承租方将资产归还给所有者。租赁经营是企业存量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流动。它虽然不象股份合作制那样,通过股东入资来直接改善资产结构,但承租者在租用企业存量资产期间,为了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他会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以减少资产低效率运行所造成的闲置,另一方面通过注入流动资金,改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使二者达到最佳组合,从而获得满意效益。因此,租赁是当前优化乡镇企业资产结构的良好途径。拍卖即是将企业存量资产的所有权有偿地转让给购买者。企业存量资产的购买者当然不会将买到的资产“闲置”起来,因而,通过拍卖达到优化资产结构是不言而喻的。目前,由于广大的企业经营者、职工以及社区成员多数还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来购买完整的企业存量资产,有的还因为怕承担资产经营风险等原因而未能购买闲置资产,拍卖这种形式尚不普遍。实践中,有的地区,采用“租壳卖囊”的资产流动方式,即不动产资产(如土地厂房)采取租赁方式,而动产(机器设备)资产采取购买方式。这种方式既适应当前一些经营者、企业职工和社区成员的经济实力水平,又使集体的闲置固定资产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应当说它是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

      上述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等形式都是一种封闭性的(即在本企业或本乡村社区内)资产纵向流动。为了使乡村企业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乡镇企业资产租赁和拍卖完全可以实行开放性流动,即租赁方和拍卖方为本社区、本企业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这种做法更有利于引进优秀人才从事资产经营,更利于优化资产结构。

      (二)存量资产横向流动的主要方式及效果

      存量资产横向流动的主要方式有兼并、合并、拍卖、租赁、托管、组建集团等等。这些方式的资产流动都是通过产权交易来实现的。其中兼并、合并、拍卖以及资产性租赁属于完整性产权交易,而经营性租赁、托管以及组建集团属于分离性产权交易。完整性产权交易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实际资产同时转让的交易形式(资产性租赁一般在租期结束发生所有权转让)。分离性产权交易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使用权分离转让。有的把所有权分割成若干股权进行交易(如组建集团),有的是只转让资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保留资产所有权(如经营性租赁和托管),以下就兼并、合并、托管、组建集团等方式及其优化资产结构的效果进行简要分析。

      1.兼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过程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其他公司则在消灭原有法人资格后,归入存续公司的合并方式。兼并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兼并者一般经营状况较好,而被兼并者一般经营状况不佳,甚至陷入重重困境,因而导致“大鱼吃小鱼”。所以兼并一般是优势企业吸收、吞并劣势企业。但也有一些经营好、规模大的企业被小企业兼并,其主要原因是二者实力对比悬殊,而双方又感到兼并对双方更加有利。这种“弱吃强”的所谓“弱者”,主要是指规模小,但它往往具有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加快规模扩张,利用自己无形资产的优势去兼并大企业。另外,为了实现规模效益,实施名牌战略,采取“强强兼并”,对乡镇企业上新台阶,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特殊意义,应当积极提倡。

      2.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过程中,所有公司都消失原有的法人资格,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不留存续公司。这是一种企业资产所有权和占有权、合作权同时转让的资产流动方式。

      兼并和合并都是对资产存量和实物形态进行一次性、突变性、彻底的调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生产要素的组合、使用和配置方式以及企业规模及结构状况,它对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具有重要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