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804(2015)03-0092-08 德国古典文类理论由康德开风气之先,据其哲学理论体系从宏观上批判一切客观、外在性的文类规则,开启了德国古典文类理论哲学化转型之路。继康德之后,研究者对文类问题的关注要直接得多。文类等级问题即是其一。德国古典文类理论中,对此问题的论述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具体情形,即:两文类之间的等级问题,“三分法”产生的等级问题以及单个文类的等级问题。 一、两文类之间的等级问题 此问题可以席勒关于悲剧和喜剧孰高孰低的论说为代表。他以康德美学思想为指导,给出了合乎逻辑而又别具特色的等级观。席勒如此说道: 有好几次人们争论:悲剧和喜剧,二者之中哪个等级更高些。如果问题仅仅在于,二者之中哪个处理着更重要的客体,那么毫无疑问是悲剧占有优势;但是,如果人们想要知道二者之中哪个需要更重要的主体,那么几乎就不能不赞成喜剧了。①在席勒看来,喜剧之所以高于悲剧,主要有以下几层原因。 首先,从审美判断层面来看,审美的合目的性作为判断的唯一依据,使得喜剧高于悲剧。席勒继承了康德关于美、美的艺术、审美判断的学说,认为美是不需要说明或不借助于概念说明自身的形式;形式的美或表现的美是艺术所特有的;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外观;有审美心境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就会普遍有效地判断,普遍有效地行动;假如审美趣味的判断是完全纯粹的,那么就必定完全弃绝了那种认为美的对象有某种(理论的或实践的)价值和有某种质料构成以及为某种目的存在的观念等等。总之,康德美学体系中由审美判断的先天原则“审美的合目的性”导致的对形式审美独立性的极度重视,在席勒美学思想中得到了延续。席勒认为,在一部真正的美的艺术作品中,内容不应该起任何作用,而形式应该起全部作用,只有从形式中才有希望得到真正的审美自由。故而,席勒反对束缚于质料而让外观为目的服务的做法,吁求“对纯粹外观作无利害关系的自由评价”的人性革命,以期实现外观在理想的艺术中具有独特的个性。而且在其对于三个王国的区分之中,外观、形式、形象、自由游戏诸概念在审美王国里本质相通,他认为审美王国就是游戏和外观的快乐的王国,置身其中,人与人就只能作为形象来相互显现,人与人就只能作为自由游戏的对象面面相对。那么,就悲剧与喜剧而言,悲剧无疑受题材内容(质料)的因素影响很大,因为它要始终处于一种特殊的目的(激情)的支配之下。而根据席勒关于美的无功利、无目的的规定,悲剧作为一门激情的美的艺术,其称谓本身即为矛盾体。其次,就审美判断的自律性来说,如果任何东西都不是由于质料而存在,而是由于形式而存在,那么表现就会是自由的。因此,内容(质料)的因素作为他律,严重侵犯了艺术作品形式的审美自律,此时产生的艺术作品只能是矫揉造作的。席勒不止一次地强调指出,一旦艺术品“以质料的自然(本性)为基础的特征,那么美就受到了损害;因为在这里存在着他律”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悲剧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艺术。最后,席勒从审美判断与认识判断的界限出发,认为如果基于内容(质料)来寻求艺术效果,那么,接受主体只是以知性或感性出发,直接寻求道德教化或感官快适,而这并非真正纯粹的审美判断,故而会破坏作品目的与合目的的形式、感性与知性的有机统一。席勒说: 如果一部作品仅仅通过它的内容来产生效果,那么并不一定就证明在这部作品中的无形式性;这倒往往证明在判断者心中缺乏形式。……他可能习惯于不是仅仅用知性来接受,就是仅仅用感性来接受,所以,即使在最成功的整体那里他也只会偏执于部分,即使在最美的形式那里他也只会偏执于质料。……而艺术大师却运用无限的艺术要使这种个别的东西消失在整体的和谐之中。他对艺术的兴趣绝对地不在道德方面,就是在自然方面,只是恰恰不在应该在的方面,即不在审美方面。③在以内容(质料)这一客体为重的悲剧接受过程中,上述不良倾向委实在所难免。悲剧也因此有把自身排除出艺术审美范畴之虞。或正为此故,席勒提出他的“悲剧的理想”说,即:“在一部悲剧之中,如果被激起的同情是比较少运用题材的作用,而更多的是最好地运用悲剧形式的作用,那么,这部悲剧就是最完美无缺的了。这部悲剧可以算作悲剧的理想。”④ 从艺术生产层面来看,艺术家主体的自由统一性,使得喜剧高于悲剧。为了论说的便利,可以从席勒关于素朴与感伤的理论及其与康德美学思想的关联谈起。席勒认为诗的天才借以表现自己仅有两种可能的方式,或模仿现实,或表现理想,前者造就素朴的诗人,后者造就感伤的诗人。个中原因在于文学与完满人性表现的特殊关系,席勒指出: 诗的概念只不过是给人性提供尽可能完满的表现,如果我们现在把诗的概念应用到上述那两种状态中,那么就会发现,在自然的素朴状态中,由于人以自己的一切能力作为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发生作用,因而他的全部天性都完全表现在现实中,所以诗人就必定尽可能完美地模仿现实;相反,在文明的状态中,由于人的全部天性的和谐协作仅仅是一个观念,所以诗人就必定把现实提高到理想,或者换句话说,就是表现理想。这是诗的天才借以表现自己的仅有的两种可能的方式。⑤这一观点的别样表达就是:诗的艺术只有两个领域,它必须要么在感性世界里,要么在观念世界里。不管是在感性世界里的素朴诗,还是在观念世界里的感伤诗,不论是模仿现实,还是表现理想,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完美人性。不同之处在于:素朴诗人直接在现实自然中加以表现,而感伤诗人在扬弃或克服现实自然中间接地加以表现。按席勒意见,如果说对素朴的满意是对显现观念的自然的兴趣,那么,不妨说对感伤的满意是对显现观念的被扬弃或克服后的理想自然的兴趣。此间感性与普遍理性(观念)之间的和谐统一论,认人联想起康德美学思想中审美的合目的性、美的艺术、天才诸范畴。因为康德正是先天地从形式的合目的性出发凭借审美判断来连接、统一知性与理性、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此类的二元对立;又以自然通过天才为艺术创作自我立法,来呼应形式的合目的性,最后得出结论:美的艺术只能是天才的产品。两相比照,席勒和康德的期求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理论运思如出一辙,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席勒会说“每个真正的天才必定是素朴的,否则他就不是真正的天才”。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