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工业化进程中特定阶段的特产产物,是我国农民为消除二元经济所造成的巨大城乡差别而创造的伟大奇迹。循着农村工业化这条线索,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乡镇企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即乡镇企业概念的历史性,乡镇企业发展的阶段性和乡镇企业的中介性。 一、乡镇企业概念的历史性 乡镇企业概念的历史性是指乡镇企业概念的内涵和本质是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和扩大,并且会由于我国农村工业化进程的最终完成而结束其历史使命。 乡镇企业的前身是社队企业,第一次提出乡镇企业这个概念是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发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中。从此原来的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其内涵也由原来的社、队两个层次扩大到乡办、村办、联办、个体办和其他合作形式企业等多种层次。至此乡镇企业实际上完成了内涵上的第一次扩张,极大地丰富了乡镇企业的经济形式。 随着乡镇企业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大发展,乡镇企业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大。除了原有的乡办、村办、联办、个体办和合作制之外,又涌现了城乡联营、中外合资、私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企业类型,使得乡镇企业的概念成了一个内涵相当复杂,包括了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类群。乡镇企业的概念已在一定程度上“名不副实”。无论是从产权关系还是地域形式、企业主体都无法给乡镇企业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因此,乡镇企业的概念实际上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含义和本质。 此外,从乡镇企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它与城市企业相联系,构成一个较为完善、协调运行的新二元工业体系。在这个工业体系中,乡镇企业的概念只是相对于现阶段城乡经济的发展状态而存在。随着我国农村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乡经济关系的进一步沟通,以及乡镇企业在全国更大范围的发展,必将加速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又将促进城市中小企业向农村的扩散,形成一个更为合理的社会经济体系。在这样的社会经济体系中也就无所谓城市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区别,它们之间将只存在法律形态的不同,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互为补充、共同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新格局。因此,乡镇企业只是相对于现有我国城乡经济的巨大差别而存在,只是消除二元经济的一种中介。它是我国农村工业化的变异体,具有很强的历史性,必将随着我国农村工业化进程的最终结束而完成其历史使命。 二、乡镇企业发展的阶段性 乡镇企业发展的阶段性是指乡镇企业的发展经历着一个从低级到高级,最后与城市企业一起融合于社会化分工体系之中的历程。由于乡镇企业在各地区间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因而乡镇企业自身的经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就体现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乡镇企业并存的格局上。 1.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乡镇企业刚刚起步,是现代工业与农业之间联系的中介,以农业“向前”和“向后”的加工业为主,处于现代化进程的最低阶段。第一阶段的乡镇企业刚刚脱胎于农村,带有很强的农村习气,与农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企业类型上,以“资源型”企业为主,根据各地拥有资源的具体情况不同,或以食品加工为主,或以农机修理为主,或以建材加工为主,其产品基本上是一些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初级加工品,尚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业体系。在人员组成上,其职工大都是亦工亦农的双重身份,与企业之间尚没有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因而流动性很强,这种流动性虽然不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却有利于降低乡镇企业经营风险,取得劳动成本的比较优势。在企业与社区政府的关系上,处于第一阶段的乡镇企业由于其独立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都不强,它们对社区政府的依赖性很强,相应地社区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也很强烈,基本上处于一种政企不分的状况。企业剩余的分配更多地在全社区内实现,企业之间的差别不大。以我国现状来看,中西部大部分地区的乡镇企业基本还处于第一阶段。 2.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阶段。经过第一阶段一段时期的发展,乡镇企业形成了从农业到农产品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同时也发展了与城市现代工业的双向联系,即为城市工业提供半成品、零部件和配套产品,同时也接受城市工业转移来的产品和经营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向第二阶段过渡。第二阶段的乡镇企业,在企业类型上突破了资源条件对其的限制,开始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企业也逐渐摆脱了农业对其的深刻影响,形成一种工农共建、互惠互利的格局,生产要素不再是由农业部门流向工业,而在两者之间处于均衡状态。乡镇企业的职工也完全脱离土地,成为新的产业大军,企业管理更为规范,更为科学。乡镇企业的劳动成本比较优势受到削弱,它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其它类型企业对它的挑战,更加注重企业自身实力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乡镇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以往政企不分所带来的弊端逐渐暴露,乡镇企业纷纷走上制度创新的道路,希望以此作为它们二次创业的契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大部分乡镇企业已经达到第二阶段的水平。 3.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三阶段。第三阶段的乡镇企业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最高阶段。至此,乡镇企业将参与整个社会生产的分工合作,并逐渐与城市现代工业融为一体。在它们身上,已经很难找到乡镇企业与现代城市企业间的差别,它们已经摆脱了农村对其的影响,无论是产权形式还是内部管理上都已经成为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因而乡镇企业所固有的社区性在它们身上已经很难发现。综观我国实际情况,东部沿海地区少数已经实行股份制的乡镇企业属于这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