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对陕西、甘肃两省乡镇企业的调查中,遇到了一些带有趋势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有些问题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一定的启发。现将这些问题罗列出来,供各级领导研究工作时参考。 1.乡镇企业人才培养的形成和途径。人才短缺是中西部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的一个突出困难,加快人才培养,适应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是摆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陕西省乡镇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很有特点,走出了一条乡镇企业人才培养的成功之路。陕西省乡镇企业人才教育培训以学历教育为重点,以成人中专学校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不断拓宽办学思路,扩大招生规模。1993年学校招生600余人,1994年招生800余人,1995年招生达到2000余人,1996年超过了10000人。陕西省乡镇企业人才培养教育的主要形式是:(1)在骨干企业、重点村镇设点办学;(2)在县局设点办学;(3)与有关院校、部门联合办学;(4)成立省乡镇企业局电大工作站,创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教育培训基地;(5)成立省乡镇企业局技工学校,培养各类技术工人。经过几年的努力,陕西省乡镇企业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专业的乡镇企业培训体系,建立了自成体系的高中档人才培训基地。如何将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有效结合起来,既满足乡镇企业快速发展需要,又为今后乡镇企业的发展储备一大批高层次人才,陕西省乡镇企业局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经验。 2.关于乡镇企业技术职称评定。陕西省在乡镇企业技术职称评聘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面。1992年,陕西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就批复了省乡镇企业局关于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的报告。规定省乡镇企业局是组织实施全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企业工程技术类、经济专业类、财会专业类高中低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技术职称评审程序及任职资格审批权限是:高级技术职务由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荐,报请省职改办委托省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发证;中级技术职务由各地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荐,由省乡镇企业局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乡镇企业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发证;助理级技术职务由县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荐,由地市乡镇企业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地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发证;员级技术职务由各县区乡镇企业局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县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发证。办法还规定,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属全民职工身份的,其工资待遇和任期由乡镇企业自行决定。 3.关于个体私营经济比重上升问题。陕西省联户、个体企业1996年1—8月份完成营业收入436.83亿元,总产值423.47亿元,工业总产值219.0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8.41%、47.06%和46.72%,均比乡村集体企业相应指标高出9—11个百分点;西安市1996年上半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高达60.6%,比全市平均速度高14个百分点。甘肃省1996年1—6月份新增乡镇企业4830个,其中个体私营企业新增4467个,占新增个数的92.48%,而乡村集体企业仅新增363个,占7.32%;个体私营企业比上年同期增长9.43%,而乡村集体企业个数仅比上年同期增长1.39%。 4.关于部分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心态。由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一些乡村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特别是50岁左右有相当丰富管理经验的老同志表现得比较突出。这些同志认为,干了一辈子,积累的资产全部是集体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由此产生了心理不平衡。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者辞去集体企业的工作办自己的企业,或者一边从事集体企业的工作,一边从事自己的企业,或者将合同交给由自己的子女、亲属办的企业。 5.关于建立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资金短缺,筹资困难,筹资渠道狭窄。农业部下发了一个关于农业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审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文件。陕西省乡镇企业局抓住这一时机,按照文件要求,审批了12个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这一形式受到了广大乡镇企业的欢迎。 6.关于基层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乡镇企业乡级管理机构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农业部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已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省市开始或正在准备着手解决乡级管理机构问题。陕西省1996年正式出台的有关文件,提出了解决乡镇一级企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 7.关于新上项目。一些地方不了解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仍在计划上马一些没有预防污染设备的小造纸厂,认为西北部地区地域辽阔,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8.关于防止乡镇企业经营机制弱化。去年以来,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文件,地方相关部门也正在抓紧这项工作。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要防止有关部门借助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将乡镇企业变成“二国营”,失去乡镇企业原有的灵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