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垦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势在必行 农垦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现实意义在于: (一)深化改革与发展非国有经济目的一致,互为途径。农垦企业目前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进企业向集团化、公司化方向发展并试行股份合作制等改革措施,其意义就在于不断调整经济结构特别是调整所有制结构,提高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增加富有活力的非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农业的“四到户”“两自理”、扩大土地租赁制的范围、作价转让部分国有股权和除土地之外的生产资料作价转让给职工个人所有等项改革措施,意在扩大非国有经济因素。因此深化改革与发展非国有经济的目的是一致的。将深化改革与发展非国有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并提到同等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利于推进农垦企业的改革。特别是发展非公有经济,形成企业间的竞争机制,有利于促进农垦企业体制改革有更大的突破。 (二)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在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建立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做到产权界限清晰,才能真正实现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垦企业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必须研究调整适应国有农业企业的合理的所有制结构,适当发展非国有经济成分。 (三)是推动农垦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农垦经济目前的发展势头很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保证两位数水平;整体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职工收入逐年增加,在此基础上,要想寻找快速、健康发展农垦经济的新途径,应该看到非国有经济是农垦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近几年农业上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扩大了农场的自主经营范围和非国有经济因素,不同程度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四)是实现“小康”工程的需要。到本世纪末,农垦系统的奋斗目标是:争取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00亿元,年均递增10%;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4790元,年递增9.5%;利税总额达到100亿元,年递增10.7%;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50%。农垦经济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尽快达到以上目标,一个十分重要的出路就是发展非国有经济。通过发展非国有经济,一可以充分拓展投资渠道,二可以充分发挥集体、合资合作、个体私营的负担轻、机制活、经营有方等方面的优势,三可以就地吸纳过剩劳动力。 二、发展非国有经济宏观环境与现实条件 (一)从宏观环境看。 1.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为非国有经济的生存与发展解除了思想疑虑。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甚至畏缩不前,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认识上仍存在误区。深刻领会和把握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发展才是硬道理”和“三敢”精神,是解除思想禁锢,提倡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前提。 2.“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方针的确立,为发展非国有经济提供了保证。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并且指出:“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来说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笔者认为,加深对这一点的理解很重要。农垦系统的所有制结构应如何确定,怎样才能改变过去单一靠国家资本来发展农垦经济的做法,按党中央确定的方针,共同发展国有和非国有的经济成分,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3.国有经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各种制度改革的大胆尝试,为发展非国有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的基础。国有企业改革存在不同的理论观点和不同认识,但至少有几点是一致的:一是对国有经济在地区和产业间的布局必需作合理调整;二是所有制结构需要进一步合理化,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三是把以国家控股和国家参股建立起来的公司制企业视为国有经济的细胞;四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不是搞私有化。理论上的认识日趋明朗,为大胆发展非国有经济奠定了理论基础。目前国家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国有资产转让等项改革试验,为今后全面发展非国有经济成分,积累了实践经验和运作方法。从全国的发展趋势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之势。 粗略估算所占比重已由1980 年的54 %下降到1995年的42%。在工业产值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由1980年的76%降低到31.4%,年均下降6.76%。投资、消费和出口三方面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年均下降率分别为2.43%、3.42%和6.5%。 4.国家金融机构的改革为非国有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条件。随着国家金融机构的改革,政策性与经营性银行职能的分离,为农垦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提供契机,可以改变以往想发展而求资无门的境况。非国有企业能以特有的效率和效益赢得经营性银行的信赖。 (二)从企业现状看。 1.农垦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已进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审批阶段。目前已完成了6家试点方案的审批并进入实施阶段。 2.企业改革进度加快。农垦系统已有20个垦区全部实现了“两费自理”;有2200个生产队实行土地租赁制度,租赁耕地面积近1000万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00个、股份公司20个、 股份和股份合作制企业2500个;长期作物作价转让或租赁的有50多万亩;拍卖作价转让小型、微利企业近800家;实现国有民营的达2300多家。以上改革成果, 使非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因素在不断扩大。如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1996年基本实现“两费自理”,其中生产费自理达到95.8%的比率;部分农机具作价转让,一些投资不大的固定设备也作价转为职工自有,扩大了私有经济成分。如此大的改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给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跳跃式发展。粮食生产两年间迈了两大步,1995年比1994年增产粮食150万吨,1996年比1995年增产近200万吨;农田基本建设和职工自营开发成效十分显著。1995年和1996年两年开发水田20万公顷,为垦区粮食高产稳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