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办农场是农技服务产业化趋势的最新体现 农业科技推广是科教兴农的重要内涵。当前我们强调两个转变,变过去以资源为基础的农业为以科学为基础的农业。推广工作可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后,又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实施办法,加强农技推广工作。从而使1992年前后农技推广工作在一些地区“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得到了一定扭转。 但是,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变转型期,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有的由来已久,有的是新近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推广工作的发展。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推广事业费严重不足。据农业部百县蹲点调查,乡级农技推广人员财政能保障工资者只有30%,完全靠自己挣钱吃饭的则高达41%。现实情况迫使基层推广人员只能“先活命,后拼命”,弃农经商,严重妨碍了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少基层农技站普遍存在“材料不报、任务不要、会议不到”的现象。 因农技推广队伍庞大,让国家或当地政府完全解决事业费在目前的情况下确有困难。如何走出困境,使基层农技推广单位摆脱“等、靠、要”的局面,更好地做好农技推广工作?近年来不少地区在农技服务产业化方面做了一些尝试,站办农场就是这一趋势的最新体现。 二、站办农场成功的重要启迪 站办农场的兴起始于80年代末期,但得到较快发展还是在90年代。起初只是为了解决统一供种的良种生产基地问题,一些农技站经营了数额不等的土地。虽然规模都不很大,但经营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偶然的成功给人以下启迪: 1.农技站具有技术和物资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建站办农场搞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可行。 2.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技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办实体是取得稳定而可靠经济收入的有效途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3.站办农场不仅不妨碍,可能还更有助于推广目标的实现。因为它多是“围绕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往往有物资和技术能力通过推广一项技术、建立一个产业、形成一种规模、致富一方农民。此外站办农场成效的本身就具有示范作用。 4.因为有站办农场为基地,推广站往往可以围绕种子、土肥、植保等生物技术,上联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下接村农技服务组织,逐步形成产业化的服务网络,有条件的还可开展购销和加工服务,发展公司+农户型服务产业,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因上述种种因素,加上站办农场并不影响现行农地制度的基本格局,近年来有相当快的发展。据江苏省农林厅统计,至1994年底全省乡镇农技站已创办各类小农场225个,经营总规模3.8万亩,年产值4160万元,创利870万元。到1996年年初站办农场又增至796个,一年多的时间中增加了近两倍,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3以上,总经营面积达到12万亩。 三、站办农场的类型及其充分展现的优越性 站办农场是顺应地方经济发展产生的,它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类型。按生产内容分:有以粮棉油生产为主的种植业农场,有以畜禽或水产养殖为主的养殖业农场,还有猪、鱼、果结合的综合型农场。站办农场有一站办一场,场站合一的,也有一站办多个农场的。站办农场尽管兴起时间不长,但其优越性已充分展现。 1.因有技术和装备的优势, 站办农场一般产量较高。 如昆山市1994年水稻单产,站办农场平均亩产548.2公斤,比家庭农场(507.1公斤)高7.5%,因站办农场经营的多是责任田, 产出粮食全部上缴国家,对国家贡献也大。 2.站办农场基础设施投入大,农业机械化水平高,加之建立了比较科学的生产管理、成本核算制度,成了规模经营的示范,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如昆山锦溪镇站办农场408亩土地,拥有农机总动力145匹马力。 3.站办农场农作物种得早、种得好,为农民树立了科学种田的样板。多数站场的工作与当地制种田、丰产示范、吨粮田或低产田改造相结合,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并且率先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方法。其种植田地成了技术推广的试验田和示范田,为农民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样板。 4.站办农场产出稳定,效益可观,增强了自我造血的能力和服务能力。如1994年大丰县12个站办农场经营5200亩土地,获利200万元。 目前江苏省每年从农办实体创收中用于补贴农民技术员的工资福利约1 亿元。 5.站办农场的建立,为农技服务进一步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探索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站办农场既是农技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阵地,又是良种繁育基地,还直接从事生产,融推广、服务、经营于一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是农业部门开展社会化和产业化服务的新尝试。 四、在鼓励和扶持站办农场的发展中,必须充分注意和解决好相关问题 站办农场目前虽然只是在江苏一些地区初步发展,然而其成功的经验仍然可以为其他省区借鉴。不过在鼓励和扶持其发展的过程中有下列一些问题应当注意。 1.应妥善解决土地问题。站办农场首先遇到的就是土地问题,各地在实践中分别采取了划拨、调整、转包、开发等形式解决。如昆山张浦镇的作法是政府划拨1 000亩土地给农技站。 站办农场的土地来源除上述自有型外,还有租赁型、开垦型及股份联营等形式,租赁型即乡农技站向村里租赁承包责任田(这在农村二、三产业较发达,出现大量退耕、退包及抛荒的地区较为易行),土地权归村,由农技站经营,双方签订长短不一的租赁合同;开垦型是农技站利用自身优势,直接参加开垦荒滩荒地建场,如大丰县大桥镇农技站集资2万元开垦无人种植的海涂400多亩;股份联营型即在人多地少的地区,农技站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与农户联营办农场,把农场嫁接到农民的承包地中,如江苏大丰三龙、新团等乡站采用农户以土地、劳力入股,农技站以技术、资金入股,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不过因江苏人口、资源与经济发展的现状,目前以租赁型站场最为普遍。其他省区发展站办农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地解决站场土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