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迅速发展,被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标志。到目前,乡镇企业已不仅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而且占据全国工业经济的半壁江山。“八五”期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量的30%,工业增加值净增量的50%,外贸出口商品交货额净增量的45%,全国税收净增量的25%,均来自于乡镇企业。这说明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增强综合国力的有生力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最富有活力的一个新增长点。 乡镇企业所以能够获得迅速的增长,首先应当归结于农村制度创新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农村的制度创新,指的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这一制度创新,否定了不符合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人民公社,建立了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制度,使农村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被束缚的生产力,使得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可能。在农村这一制度创新之前,尽管政府的政策并不排斥乡镇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但实际上存在着许多限制因素,制约着生产要素从农业部门向乡镇企业的转移。而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使得农村的生产要素有可能在比较利益和市场机制的驱动下,由边际生产率较低的农业部门流向边际生产率较高的非农业部门、主要是乡镇企业。农村生产要素大规模地向非农业部门转移,是导致乡镇企业迅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借助于制度创新,减少了影响资源优化配置的障碍因素,引起了农村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乡镇企业部门的大规模转移,并连带引起资本要素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这就是乡镇企业赖以迅速增长的制度创新效应。 乡镇企业所以能够以顽强的生命力迅速增长,来自于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乡镇企业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得益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使乡镇企业摆脱旧体制的束缚成为可能,使乡镇企业具有被深深打上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国有企业所不具有的显著竞争优势。即乡镇企业率先以市场为导向,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充分利用新生的市场机制进行生产要素的配置,使企业生产要素的“输入”从市场中来,生产经营的“输出”在市场中实现。这些都是适应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这无疑是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体制性基础。对于乡镇企业来说,正是由于它的自主高效的决策机制、能进能出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劳资结合和酬效挂钩的分配机制、自负盈亏的约束机制以及自我积累的发展机制相互作用,才使乡镇企业充满竞争与活力。乡镇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是发端于农村、脱胎于农业并与农业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传统体制下,国家对城市职工是采取包下来的政策,而对农民则要求其自谋出路。这就为乡镇企业适应市场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原则而实施的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创造了条件。何况,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大都没有切断和土地的关系,土地仍然承担着社会保障和风险保障的功能,农民对解雇的承受力较强。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经营机制的转换,或企业制度的创新,必然伴随着冗员的剔除、技术进步中劳动力配置减少和企业破产兼并中职工的下岗失业。否则,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有企业制度重建和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将很难进行。但由于未来几年我国面临的失业问题是十分严峻的,加之国有企业改革中又会有相当一批职工失业,必然会对国有企业改革造成巨大的压力。面对如此严峻的失业形势,让政府在“有效控制失业人口、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有企业改革需“大动手术”之间作出抉择是很难的,从而最终只好选择稳定推进的战略方针。这是因为,改革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求多方面的协调配合,个别方面孤军突击会搞乱阵脚,出现类似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革涉及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如果改革的步子迈得过大,利益关系的变动必然过猛,这就容易引发社会的震荡与冲突,影响社会的安定。而改革的步子放慢一些,改革的时间可能拖得长一些,改革的成本可能高一些,但却不容易翻船,能够避开大的风险顺利到达彼岸。这也是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所以会快于国有企业的重要原因。 乡镇企业所以能够得到迅速的增长,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得到了国有经济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财政、能源和原材料以及铁路、公路、港口、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和乡镇企业赖以发展的各种技术装备和技术人才上,都得到了国有经济的大力支持。首先,是国有工业承担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逐年递增的重任,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对乡镇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出台。80年代以来,国有工业企业上交的利税占同期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在税负高于乡镇企业一倍左右的情况下,为国家出台对乡镇企业税收减免等诸多优惠政策提供了经济后盾,也就是为乡镇企业扩大自有资金来源和资金积累提供了条件。其次,是国有经济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能源和原材料。国有工业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化工和炼焦业、煤气生产和供应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木材和竹材采运业等行业的产值所占比重均在70%以上;国有工业还在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采运业、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产值都超过50%。这些能源和原材料行业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此外,国有经济还支持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原始资金积累。在我国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和化学肥料制造业中国有企业产值占90%;在农林牧渔制造业,国有企业产值占72%,其中拖拉机制造业中,国有工业总产值占97%。国家为支持农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对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采取限价政策,使国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处于微利甚至政策性亏损状态。因此,可以说,由于国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牺牲自身利益,换得了农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资金积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国有企业为经济体制改革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从而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条件。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稳定放在首要地位,决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选择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不同,渐进式改革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即国有企业的改革难于在短时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其原因之一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的情况下,首先在其周围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体制和新的经济成分(如发展乡镇企业),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推进旧体制的改革。渐进式改革也可以表述为从体制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一步步深入到体制内的存量改革。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说到底是改变人们之间既有的利益分配关系,因而必然会引起一定的摩擦和震动。而选择渐进式改革,暂时不能触动传统体制的核心——国有企业制度本身(或把其改革重点放在政策性调整,而不是制度创新上),这就不致于发生较大的社会动荡,又可以使大多数人从改革成果中增进收益。为此,国有企业必须承担较大的改革成本。如果把市场竞争所固有的优胜劣汰机制运用于国有企业,必将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倒闭,导致严重的失业问题。目前国有企业冗员至少占三分之一,背负着这样沉重的包袱怎样能进行平等的竞争?甚至可以这样说,正是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部分改革成本,因而缺乏竞争力,才为乡镇企业让出了市场,使它们得以发展壮大。相反地,如果国有企业不承担社会稳定的任务,不承担巨大的改革成本,去掉包袱,轻装上阵,以目前国有企业的技术、管理、投资水平,必将使大量乡镇企业被淘汰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