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式浅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范德官 上海市人民政府农业委员会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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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关于推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

      上海郊区目前已有近3000家乡镇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本金总额达50多亿元,成为沪效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企业外部分离,在组织内部统一。二是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三是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新模式。这是对我国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实践表明,推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建立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政企职能分开,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有利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加大企业发展合力。

      二、关于组建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乡镇企业(主要是一些有一定规模、一定效益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沪效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形式。这是在乡镇企业中按《公司法》的要求,逐步建立现代乡镇企业制度的重要步骤。到1996年7月底,沪效已有664家乡镇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从沪郊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操作运行情况分析,它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股东组成有浓厚的乡土色彩,基本上以本乡镇本区域范围内的干部和职工为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从乡镇企业实际出发,比较灵活机动。二是法人、自然人除依法另有规定外,只要履行出资义务,均可成为公司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亏损乃至破产承担有限责任,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从沪效的实践看,组建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司,包括公司股东人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非现金出资比例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否则就无法组建名副其实的乡镇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是每个公司股东,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要认真履行出资义务,及时足额一次性缴清股本总额,且不得将股本抽回,否则不能成为股东。股东在严格履行义务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等相应的权利。三是认真制订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经营宗旨、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设置、监事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等重要条款。四是公司依法申报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任命公司经理,决定公司有关重要事项。

      三、关于发展乡镇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就是以一个核心企业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产业、外牌产品为发展重点,由若干企业以紧密型和松散型两种类型组合,具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多级法人组织。据初步统计,到1996年7月底,沪郊已组建企业集团120家,总资产达199.03亿元。乡镇企业集团个数虽然仅占沪郊乡镇企业总个数的0.60%,但其产值、利润却占了25%至30%左右,不少乡镇企业集团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成为沪郊经济的顶梁柱。

      继续坚持大力发展郊区的乡镇企业“集团军”建设,发展有区域特色的大规模、高水平的企业集团,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郊区工业和郊区经济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沪郊发展乡镇企业集团,在具体操作上有三种方法:一是以地区主导产业、特色行业、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为龙头,实行地区、行业联合,实行强强联合,迅速扩大优势企业;加快向外省市和境外拓展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不断提高企业集团的扩张效应。二是以产权为纽带,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购买、划拨、折股、控股等形式,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以强并弱,搞活自己,救活别人,扩大规模,共同发展。三是鼓励小微亏企业以参股、补偿等方式加盟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集聚效益。需要注意的是,发展乡镇企业集团,切不能搞“拉郎配”,拨苗助长,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企业职工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好。同时要进一步理顺企业集团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企业集团的生机和活力。

      四、关于乡镇企业兼并

      据了解,到1996年7月底,沪郊已兼并乡镇企业319家,乡镇企业兼并工作正在健康发展。

      沪郊乡镇企业兼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全面覆盖式。即优势企业将劣势企业全部收购,劣势企业的法人地位取消,整个劣势企业成为优势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部分融化式。即把劣势企业的资本量化为优势企业的部分股份,通过劣势企业入股,实现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三是投资控股式。即优势企业向劣势企业投资参股,最终实现控股和兼并劣势企业。

      根据几年来沪郊乡镇企业兼并工作的实践,实行乡镇企业兼并要坚持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坚持1+1>2原则。乡镇企业兼并目的是扬长避短,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优势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益,盘活劣势企业的呆滞资产,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而不是若干企业简单相加,更不是生产力递减。二是统筹兼顾原则。要正确处理企业兼并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及各种遗留问题,不能因为兼并而“杀富济贫”,影响优势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作积极性。同时要正确解决好劣势企业历史积累的债务负担等棘手问题,把劣势企业的各种内在潜能充分挖掘出来。还要处理好同各商业银行等有关方面的利益关系,为乡镇企业兼并工作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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