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词汇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现象。即一组意义相近的同义或同类单音词,常由具有某一共同语素的词语替代。如“寝”、“寐”、“觉”,意义相近,分布互补,差别在于动作状态的不同,但在发展中这些词所表达的意义均由“睡”利用自身或自身的组合“睡觉”、“睡着”、“睡醒”来代替,在语音上具有类聚性。我们将之称为语素类化,即同义或同类词在语音表达形式上具有类聚性。 从个体上来看,这些词在古今汉语的发展中均由一个短语来表达了的个体变化。很多学者对此均有关注。 吕叔湘先生在《中国文法要略》中已指出:“白话里有许多动词常带一定的止词,合起来才抵得文言的一个动词。”①蒋绍愚提出汉语词汇从古到今有从“综合”到“分析”的趋势,认为“所谓从‘综合’到‘分析’,指的是同一语义,在上古汉语中是用同一个词来表达的,后来变成或是用两个词构成词组,或是分成两个词来表达”②。石毓智把类似的现象归因为古今汉语动词概念化方式不同所产生的变化,认为“古汉语的动词概念之内包含有结果、地点、方向等方面的信息,现代汉语则是把这些信息与动作行为分开”③。石文举例中即有“寝、寐、觉”一例。 研究者多以动词为例,并得出汉语词汇发展中存在着从综合到分析的变化。这些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观察分析无疑是正确而富有启发性的。本文则试图从词汇类聚的角度来研究观察此类语言现象,以探求系统对汉语词汇发展的制约。 语素类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同类词的语素类化和同义词的语素类化。 (一)同类词的语素类化 同类词的语素类化是用附加类名的方式使词形具有类聚性,如“枝”、“干”、“梢”为同类词,后分别加“树”,变成“树枝”、“树干”、“树梢”。 我们再举几例来说明: 第一组:和“脚”有关的名词——指(趾)、跖、跗、踵、踝 “趾”从字形来源上说是“止”的分化字。“止”本为象形字,象脚之形,《说文·止部》“止”字段注:“止为人足之称,许书无趾字,止即趾也。”“趾”在先秦并无“脚趾”义,而是指“足、脚”之义。如: 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毛传:“四之日,周四月也,民无不举足而耕矣。”(《诗·豳风·七月》) 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因此,“趾”常以“足”作训。如: 有目有趾者。(《庄子·田子方》)成玄英疏:“趾,足也。” 天王亲趋玉趾。(《国语·吴语》)韦昭注:“趾,足也。” 在先秦两汉,无论“脚趾”、“手指”,一般均以“指”表示。如: 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左传·定公十四年》)杜预注:“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姑浮取之。” 名曰鹦鹉。(《山海经·西山经》)郭璞注:“脚指前后各两扶南徼。”郝懿行《笺疏》中认为“指”作“趾”。 “跖”,《说文·足部》:“足下也。”段注:“跖,今所谓脚掌也。” 上峥山,踰深溪,跖穿膝暴,七日而薄秦王之朝。(《战国策·楚策一》)鲍彪注:“跖,足下。” 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吕氏春秋·用众》)高诱注:“跖,鸡足踵。” “跗”在先秦文献中,指“脚背”。例如: 乃屦,綦结于跗。(《仪礼·士丧礼》)郑玄注:“跗,谓在足背之上。” 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庄子·秋水》)成玄英注:“跗,脚趺也。” “踵”在先秦文献中,指“脚后跟”。例如: 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愿曰:“知虑材性,固有以贤人矣!”(《荀子·荣辱》)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而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战国策·赵策》) 把这些和“脚”有关的意义古今表达形式对比如下: 指(趾)——脚趾 跗——脚面 跖——脚掌 踵——脚跟 踝——脚脖 这是一组比较典型的语素类化。 第二组:表示和“腿”有关的词——股、胫、腓 在先秦文献中,这些词都可以独立运用。如: (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战国策·秦策一》) 原壤夷俟……(孔子)以杖叩其胫。(《论语·宪问》) 六二,咸其腓,凶。(《易·成》)朱熹《本义》:“腓,足肚也。” 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庄子·天下》) 其中,“股”为“大腿”,“胫”为“小腿”,“腓”为“腿肚”。合成造词阶段,这些单位分别在词形上进行调整,以“腿”作为相同的语素延展开来。 更能够体现聚合形式有序性变化的是语素累增的类型。例如: 第三组:表示“花”部位的词——萼、蕊 在先秦文献中,“萼”、“蕊”可以独立运用。如: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诗·小雅·常棣》)郑玄笺:“承华者曰鄂。” 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楚辞·离骚》) “鄂”与“萼”同,表示“花萼”。在合成阶段,“萼”、“蕊”分别用“花萼”、“花蕊”表示,词义没有变化。也就是说“花”并没有对词义起到任何的改变作用。从个体词的形式表达来说,这种累增似乎对词没有什么作用,但从词汇系统的内部来说,语素的累增则是系统有序性的调整,从而和“花瓣”、“花心”、“花房”形成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