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及理论探讨表明,产业化进程实际上就是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化的培育发展过程,是建立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内容。那么,在产业化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求各级政府做出与之相适应的种种举措,营造适合产业化发展的经济环境,提供必要的经济运行支撑。目的是引导、支持、保证农业健康地迈入市场体系,并不断地成熟和发展农村市场经济。 1、组建专业协会,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形成“行业协会+农户”的产业形式。 市场发达的国家,市场经济规范且健全,并且形成一系列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其职责就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而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初期,特别是农业经济还带有明显的分散、规模小的特点。那么市场给农民带来的是一个很大的风险,而且进入市场的成本高,农民负担不了,所以,绝不能简单地把农民“推入”市场,而是要在中介组织不发达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组建中介组织,并积极鼓励农民参与。这样,一方面培育农业中介组织及其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通过中介机构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经济,从而努力减少和避免市场经济自发作用可能带来的种种损害,而使农民充分享受市场经济带来的好处。所组建的中介组织既执行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计划的落实,又代表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的呼声,保护农民的权益。从而起到“双向服务”的组织功能。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主动充当科技转化和信息传递的中介,组织农民注重信息、科技兴农,保证科技向下层伸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断档问题。那么,这种“行业协会+农户”的形式将成为农业产业化开发中最有效的组织形式。 2、加强对农业的保护,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发展。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初期,也就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初期,农业和农民利益极易受到损害。这个问题关系到农业产业是否能够健康地形成和发展,所有发达国家无一不是依靠农业价格政策和贸易措施来保护本国农业。因而在农产品市场价格体系建立的同时,必须相应建立起国家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保护机制,以弥补自由市场机制的缺陷,保证农产品市场价格体制的正常运行。 价格保护的范围主要限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政府应对这些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以保持农产品生产的正常发展。同时,政府应建立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通过财政手段,及时地大量购进和卖出(或通过进出口贸易方式),平抑市场价格,减少波动幅度,保护农民利益。 政府对农业的保护,除主要依靠价格保护外,还应采用其它方式保护农业,如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关税保护制度等,通过对农业的保护,促进农业产业稳步发展。 3、推进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市场的发育,直接影响到农业劳动力的稳定、顺畅的流动和农业生产规模的形成和扩大,也直接影响到农业产业化进程。其中最关键在于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只有让土地充分进入市场,才能促使土地资源相对集中,吸引二、三产业资金投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业产业化。 当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一直未形成正式的法规。于是,许多事实上存在的转让行为是在无序中进行,致使转让和被转让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带来大量纠纷。也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展。政府应在《宪法修改案》、《土地管理法修改案》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础上,制订出农村集体土地的转让法规,以指导实践,理顺市场。 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发展。 随着集约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带来的必然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减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为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根据农业产业化自身的发展要求,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农业生产的经营领域,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为农业产业提供强大的服务。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可帮助培育和理顺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包括信息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物资供应体系、融资体系、运销体系等。同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此外,还应调整传统的农产品加工工业布局,使更多的商品粮棉等农产品留在主产区当地进行加工,以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商贸业同步发展。 5、抓科技、重教育,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 我国农业生产率和总体经济效益中,科技进步含量非常低,科技中蕴藏的巨大能量远没有发挥出来。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技术基础薄弱,另一方面也说明农业经济有巨大的潜力可挖。那么只要促进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我国农业经济就能以较强的竞争力参与市场,就能顺利完成农业产业化进程。 在推动科技进步中,政府需下大力气把技术推广当作整个工作重心来抓。加强对农业科技资金的投入,同时加大宣传、示范力度,把农民从百年不变的耕作方式中引导出来、确确实实让他们尝到科技进步的甜头,自然地迈入市场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讲,促进科技进步与推广,是农业产业化进程的突破口。 近年来,我国每年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仅为30~40%,且大部分地区推广速度较慢,其原因就是政府引导不足,而农民受多年的小农意识局限,不能自觉参与市场竞争,不能充分认识科技是首要生产力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