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负担分析及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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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镇企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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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下半年,我们对全市乡镇企业负担情况作了一次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及措施建议反映如下:

      一、全市乡镇企业负担情况和特点

      调查表明,乡村集体企业负担普遍较重,向企业收费的单位和部门较多,各种摊派、罚款、集资、赞助等名目繁多,企业不堪重负,乡镇企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1996年1~8月,全市各类负担总金额达9.6亿元,占销售收入的3.26%,是同期实现利润的2.4倍。

      (一)乡镇企业各种负担分类情况

      从我市乡镇企业负担情况看,主要负担有五类。

      1.政策性收费比重最大。这类收费主要包括建农基金、税前10%的社会性开支、教育附加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行政事业附加费、绿化费等。同时还有各类基金,主要有出口创汇发展基金、出口风险基金、贷款风险基金、防洪保安基金、科技开发基金。据统计,全市乡镇企业1995年承担各项政策性收费项目有15项之多,收费总额达6.15亿元,占销售收入的1.36%;1996年1~8月,全市政策性收费总额达4.79亿元,占销售收入的1.6%。

      政策性收费上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管理费超出规定收缴。按农、财两部文件规定,发达县(市)只能按企业销售收入的0.5%收缴,而有的县(市)仍按1%由地税局收缴,过去一年只收800~1000万元,现每年收8000万元,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二是部分收费项目收缴不足。如果全部收齐缴足,乡镇企业负担还将更重。

      2.社会福利性收费不断上升。这类收费主要是财产、车辆、劳动保险和职工人身、医疗、养老及家庭财产保险、民政福利、独生子女费等。这类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0.3~0.5%,全市乡镇企业1995年此类支出费用达1.8亿元左右。当前乡镇企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但随着社会福利、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这类收费项目、费用将会有增无减。

      3.部门服务性收费有增无减。这类收费主要是有关行政事业部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定咨询、技术服务,然后向企业收取一定的劳务费用。项目包括综合服务费、顾问费、代理费、检测费、年检费、咨询费、协会费等十 五、六项。1996年1~8月,全市部门服务性收费5984万元,占企业负担总额的6.23%。其突出问题是,一些有权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无视政策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越来越高,重复收费现象较多。

      4.各种集资、摊派、赞助、捐赠、罚款名目繁多。这类被概括为“三乱”的企业负担,近年来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乡镇企业苦不堪言。据调查统计,这些项目累计不下40余种。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收费,各种请客、招待、会议费用等。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全市各类集资、摊派达3.89亿元,其中: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收费达555万元,其他名目纷杂的赞助摊派费用则无法统计。

      5.上交利润逐年递增。企业向乡村上交利益,近几年许多地方采取了企业定额包干,逐年递增的办法。一些乡村不管企业有无利益,即使亏损企业也得上交利润,从而削弱了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积累能力。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1~8月全市乡镇企业上交利润1.18亿元。上交利润占企业同期全部利润的29%。

      (二)乡镇企业负担的特点

      1.收费单位多。向企业收费的单位,目前多达40多个,涉及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性机构等单位及个人。

      2.收费项目多。向乡镇企业收费的项目不下80种,而不合理项目占一半。

      3.收费标准不一。一是有关部门提供服务的收费随意性很大。二是收费标准越来越高。三是搭车收费行为增多。

      4.重复收费多。一些机构在提供有偿服务的同时,还收取顾问费、事务所费等。

      5.刚性收费多。据统计,持“红头文件”向乡镇企业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有数十个,至于没有“红头”文件有“来头”的摊派、赞助、收费,更是上至京城,下至乡镇,且多数收费单位都是有权部门,企业只能上下左右应付。

      6.负担差异性大。乡镇企业由于行业、地区和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承受的各种负担差异性较大。一是消费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赠送产品价值相当可观。二是边远地区和工业欠发达地区,企业负担相对集中于“独生子女”的现象较突出。三是规模企业的负担呈“树大招风”、“众矢之的”之势。四是各市、区的区域性负担有差异。

      二、乡镇企业负担沉重的原因及其影响

      (一)原因分析

      1.兴办社会事业不量力而行,取之过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事业也迫切需要同步发展,要发展就得有资金投入。然而,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尤其是在加快乡镇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大多数乡镇政府每年都要兴办几件实事,为加快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形成了乡镇企业办社会,企业社会负担重的局面。目前。来自乡镇政府的各种集资、摊派多半是指令性的,虽然主要用于修建中小学校舍、医院、影剧院、敬老院和铺路造桥、邮电通讯、自来水等社会公益事业,但未考虑到量入为出,取之过度,企业难以承受。

      2.一些部门“三乱”情况严重,有规定不依。一是这些部门为追求部门利益,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收费标准。每逢年头,企业的各种年检、换证活动便频繁而来,且发证单位越来越多,收费标准越来越高。二是摊派比较严重。有的部门不顾自身经费来源,把添置设施、搞装修、装电话费用的目光盯在乡镇企业身上,凭部门权力搞摊派、集资。当然也有个别企业负责人搞“感情投资”,花钱拉关系,主动用集体的资金为有关部门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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