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上的移情说,是认为在审美欣赏时,主体将心理的情感状态移入或投射到对象上,从而形成对于对象的感受。这种学说曾经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流行过。中国学术界对这个学说并不陌生,早在20世纪30年代,朱光潜就在《文艺心理学》和其他多部著作中,向国人介绍了这种学说,产生了巨大影响。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一学说在西方有了许多新的发展,不仅从神经科学那里获得了支持,而且在哲学和许多人文学科中有了新的拓展。因此,有必要温故知新,考察移情说是如何始于美学,推动一种古老而又新颖的方法在各门学科展开,最后又回到美学的。 移情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原始人的物活观念、诗性思维及天人合一观念,都与移情有关。但是,作为一种对审美经验进行的系统描述的学说,它的形成则是晚近的事。从词源上说,“移情”一词可以追溯到希腊词
(empatheia),由
(en)和π
(pathos)两个词根组成。最早由德国人赫尔曼·洛兹(Hermann Lotze)和罗伯特·费歇尔(Robert Vischer)创造了德语词Einfühlung;后由美国心理学家爱德华·B·铁钦纳在翻译时,创造了英文词Empathy。有人说,移情在哲学上的根据,可以溯源到康德通过主体的赋予,对象的意义得以形成的主体性哲学模式。但是,康德并没有谈到过对物的移情,他只是谈到对象的形式同人的理解与想象活动自由地相互作用、相互对应而已。如果说移情观点在现代的最早发端,与一些受康德影响的哲学家和美学家有关的话,那么当代美学中的移情说,却恰恰与康德的学术路径有着显著的区别。 当代学术界关于移情的系统思考,是从立普斯(Theodor Lipps,1851-1941)开始的,立普斯在他的《美学》一书中指出,美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价值感,移情是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人的审美活动,实际上都与移情有关。移情有多种多样,具体说来,他将移情区分为四种类型: 一,对象的形式被赋予生命,例如,原本抽象的线条转化成一种运动或伸延。这时,抽象的线条变成了具有活力的人的活动。 二,向自然界移情,使自然对象拟人化,例如,风在咆哮,树叶在低语,大海怒号,小溪歌唱。这些都是把人的活动和表情赋予了自然,使自然表现着人的情感。 三,氛围移情,使色彩富于性格特征,使音乐富于表现力。 四,生物感性表现的移情,把人们的外貌作为他们内心生命的表征,使人的音容笑貌充满意蕴。 这四条,第一条讲对象的抽象形式,第二条讲将对象当成有生命物,第三条讲对象的氛围,第四条才是将有生命的对象的外在表现,即面部表情和身体姿态作为理解内在思想情感的途径。这四条成为对移情的经典论述。立普斯以后,移情说又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这种发展,可以从这四条说起,但无论是四条间的顺序,还是所包含的内容的深度,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和发展。 移情现象从逻辑上讲,应该是从第四条,即人与人,或者人与动物间的移情开始的。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中,将“移情”当作与现象学相对的心理学事实。现象学致力于面向现象的反思和分析,而“移情”则推己及物,形成与对象的共通感。人通过“移情”获得对他人的体验,并以“移情”为中介,形成一种相互主体性的经验,从而构成一种主体间的世界。后来存在主义哲学的“与他人共存”思想,就从这种观点生发开来。胡塞尔的门生埃迪特·施泰因(Edith Stein,1891-1942)所著的《移情问题》一书,对胡塞尔的“移情”思想,特别是这种思想在艺术欣赏方面的意义作了进一步的阐发。俄国学者巴赫金在讨论他的“应答性”与“对话主义”理论时,也论述了“移情”问题。他认为,审美活动是在“移情”之后才出现的。“移情”是通过将自我投射到他人的位置之上而获得的经验。但是,巴赫金认为,“文化领域没有内在的疆域”,“每一个文化活动都存在于边界之上”,这些思想有助于纠正“移情”的单向性,即单向地将情感向对象移入,从而将审美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性之上。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移情说复兴提供重要推动力的是神经生理学。研究者发现,有一种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s),可以被看成是移情的最基本的机制,即当人们观察到其他人的某种行动时所产生的大脑神经区刺激,与人们自己从事同样的活动时的神经区刺激,有着实质性的重叠,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立普斯所说的移情是一种人对外在运动的内摹仿的观点。人们通过面部表情察觉别人的情感,并在面对面交往中相互识别对方情感,从而实现人与人的交往,建立起相互间的关系。这是我们关于人与人交往的常识,但过去被心理学家们否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像笛卡尔式的理性主义哲学,以及行为主义心理学等,都将对象仅仅当作被观察物来看待。当时的心理学家们也反对“内省”方法,认为这种方法“不科学”。随着镜像神经元的发现,研究者认为,这为心身的关系以及主体间的关系找到了基础。对象的表情反映了对象的情感,我们可以通过自我的内省实现这种对于对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