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农二师发展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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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农垦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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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产生背景

      1983年,在农垦系统兴办家庭农场的大潮中应运而起的职工自营经济是职工自费投入、利用剩余劳动时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以国有民营和个体经营形式为主。1993年,农二师28团出现职工股份制自营经济的萌芽,比一般意义的职工自营经济整整晚了10年。在这10年中,农垦系统职工自营经济迅猛发展,对深化国有农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壮大农垦经济实力以及加快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职工自营经济的发展很不平衡。其原因,一是思想转变滞后,二是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正是在克服这些制约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一般来说,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的企业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存在剩余劳动力,不会因发展职工自营经济而影响企业的主业;(2)存在富余的生产资料,特别是富余耕地,有可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的劳动对象;(3)职工收入很低,群众有发展自营经济的欲望。农二师长期以种植棉花为主,其特点是:统一指挥,集体生产;劳动力紧张,每年要从外地招聘大批临时工补充到生产第一线;现有耕地已经饱和,可供继续开垦的荒地已经所剩无几;产棉职工的收入相对比较高,对发展自营经济缺乏兴趣。因此农二师基本不具备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的条件,自营经济的发展十分缓慢。

      为了把职工自营经济作为南疆农垦经济发展新的生长点,使之成为职工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轮子,南疆产棉区的兵团战士开始探索适合自己的自营经济发展道路。1993年初,28团八连领导与职工民主协商,大胆提出了集资养猪、获利分红的设想,得到连队部分职工的响应,随即集资7.51万元,购置了165头仔猪,请有经验的退休职工和劳务工利用夏季羊群上山后的空羊圈喂养,5个月后,第一批生猪出栏,获纯利1.5万元,入股职工按集资的20%分到红利。八连职工初次尝到甜头后,入了股的要求增加,没有入的要求参加,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发展势头很猛。农二师发现八连的做法符合实际,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于是,抓住这个典型,于1995年制定并实施了《农二师职工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制试点办法》。从此,职工股份制自营经济迅速在农二师推广开来。

      二、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运作与管理

      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通过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合作社,下同)进行运作。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是由集体发起,以资金、技术等作为股份,自愿联合,依法从事一定内容的经营,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和按股分配相结合的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一般建立在生产队或团场的二级单位,其行业主管部门是团场的职工自营经济办公室。

      1.关于股份的设置。

      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的初始股金一般全部为职工个人股,有的也吸纳少量的外部股,包括企业股,但不超过全部股金的20%。每股的金额为100元~1000元不等,为了缩小差距,有的规定了认股上限和下限,有的为平均认购;职工个人股金在生产经营期间不能退股,如遇职工死亡、退休、离休、辞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全额或部分退给股份持有者或合法继承人;公司一般不印制股票,只发记名股权证明给持股者,作为股东的资产证明及分红依据,股权证明不能上市交易,但允许在本单内转让,并到财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2.关于公司的民主管理。

      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在《章程》里明确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和组织机构及职权。股东享有股份所有,按其股份获得股利,并可按规定转让股份;有参与股东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有被聘为实体经营者或领导者的优先权;对董事会工作有监督权;扩股时,有认购新股的优先权,实体终止时,有权依法分得剩余财产。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首次会议由发起人召集,视规模设董事会,其成员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选举或罢免董事长,决定实体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股益分配及改制转让等。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对经营财务问题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

      3.关于财务管理及收益分配。

      自营经济股份合作公司设兼职财会人员,按照国家新会计制度独立建帐,单独核算,向股东大会报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利润分配中应提留一定的公共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可根据经营情况酌情提出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部分作为股金分红。

      4.关于公司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因多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因亏损等原因依法宣告破产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公司应予以终止和清算。公司终止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清算财产,并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份比例偿还股东。

      三、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经验

      农二师建立了两级职工自营经济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制度和办法,他们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1.选择多种类型的试点单位。

      为了使股份制职工自营经济的可行性得到全面验证,部分团场结合实际情况,分行业、有重点地确定了试点单位。农29团园一连、加工厂和孔雀棉纺厂、水电公司被确定为股份合作试点单位,他们分别代表着非院墙企业、院墙企业和介于前两者之间的企业。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有关方面召集4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股份合作经济知识,进一步统一认识,提出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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