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职工家庭农场是农业改革深化的必然

——以黑龙江共青农场为例

作者简介: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原文出处:
中国农垦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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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范职工家庭农场的必要性

      黑龙江共青农场自1984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以来,在农业改革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特别是1993年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摈弃一切陈旧观念,理清改革思路,彻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这一深得人心的改革举措后,出台了“两费”完全自理、鼓励土地租赁承包等农业改革措施,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粮豆总产由1992年的5.1万吨猛增到1995年的10万吨,人均收入显著增加,农场经济状况有了根本性的好转。

      但是职工家庭农场由于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诸多方面所暴露的矛盾和弊端日趋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庭农场规模差别大,平均规模偏小。大的耕地达400多公顷,小的只有2公顷,平均规模仅有9公顷。据对25队的调查,该队种地职工84户,其中有配套农机具的大户10户,占全队种地户的12%,种地490公顷,占全队耕地总数的33.4%;而占全队种地户88%的农户耕种着全队66.6%的土地,他们大多没有农机具或只有单台农机或小型水田机械。由于经营规模偏小,带来不少弊端:一是积累少,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差,使农业基础不稳;二是不便轮作换茬,影响职工对土地的投入;三是劳动生产率低下,而且职工将种地作为兼业,影响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另外,部分有机户规模过大,有的经营着400公顷耕地,每年至少需要流动资金80万元,依职工目前的积累水平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因此他们不是私下转包,就是由于投入不足而粗放经营甚至形成挂帐,最终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二,有机户与无机户的代耕矛盾。目前,全场生产队的耕地有一半以上仍由无机户经营,这些无机户主要依靠有机户的机械代耕,因此在农时、作业质量和结算价格等方面受制于有机户,影响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另外,一部分小规模农户自筹资金购置小型机械,但因达不到应有的作业标准,也影响了产量和效益。

      第三,家庭农场缺乏法制规范,使职工担心政策不稳,不愿向土地投入,有的职工抱有“种着今年的地,不知明年的田”的观点,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致使常规的“三冬”农业增产措施难以实施,更不能在农田基本建设和标准化作业上多投入、下功夫。

      第四,部分承包经营者综合素质包,不适宜继续经营。改革初期,面对农场提供的廉价机械转让、生产资料垫支等优惠政策,家庭农场发展很快。经十几年的生产经营实践,一些农户由于不懂管理,不善经营成了挂帐大户,有的甚至生产出产品后不上交国家也不交利税费而形成对农场的巨额挂帐。

      上述问题亟需在规范整顿中加以解决。

      二、规范职工家庭农场的可能性

      目前规范职工家庭农场的条件已成熟,主要是:

      (一)垦区上下高度认同职工家庭农场,有规范的要求和积极性。

      (二)各场都相继产生了一批经营大户,他们有成套机械,有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奉公守法,效益较好。他们已成为家庭农场的样板,是广大承包户学习和规范的楷模。

      (三)通过农场产业结构的多层次调整,特别是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养殖业、高产高效栽培模式以及职工自营经济的蓬勃兴起,使农场经营多元化,为富余人员从土地上分离提供了可能。

      (四)实现“两自”和“四到户”后,农场已从“贷—垫—挂—亏”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资金状况有了好转,不少农场已有实力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有能力安排从土地上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从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步伐。

      (五)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不适宜经营土地,他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使土地有可能向种田能手集中。

      三、规范职工家庭农场的意义

      规范性职工家庭农场的含义:是以职工家庭为经营主体,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配套的生产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工人,拥有完成一个生产经营周期所必需的流动资金并没有经营承包挂帐,能奉公守法、诚实经营的经济实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可称为“经营承包户”。按照这个标准规范职工家庭农场,能有效克服目前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弊端,促进农场经济快速发展。具体来说,规范职工家庭农场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对规模的调整能使职工在适度规模的范围内集中力量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是有利于职工自觉地走向市场。规范性职工家庭农场是一个“两自、四到户”的经济实体,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后,有权自主购买生产物资,自主确定生产项目,有权加工处理富余的产品。为广大职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提供了条件。

      三是有利于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对规范职工家庭农场场长及其成员在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为了达到这些要求,除职工自身的努力以外,农场将举办各种岗位培训,这些措施会促进广大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是有利于农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通过规范职工家庭农场,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懂经营、会管理、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人手中,加上较为雄厚的资金和设备,就能抵御较大的自然灾害和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从土地上分离出来的人员将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增加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使农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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