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发展目标。天津城区未来发展将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将逐步布局到城郊。因而乡镇企业将更多地承担现代化综合工业基地建设的发展任务。二次创业的目标,是通过科技进步、产权改革、结构优化、规模经营、主动联合协作,与城市工业共同组成统一的现代化综合工业体系。经过15年左右的发展,乡镇工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左右,在全市工业的支柱行业中,以乡镇工业为主或份额过半的要占30—40%,并经过筛选,形成自身的支柱行业和重点行业,拥有一批区域性和全国性名牌产品,建起一批乡镇企业识别体系(CIS)。全市性工业企业集团中,要有1/5—1/3左右有乡镇企业以不同紧松程度参加联营、协作或参股,乡镇企业集团中要有1/5—1/3有城市工业参与,城市工业腾挪到城郊来的企业除确实必须独资经营外,要有50—70%与城郊乡镇企业联合建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争取引进外资组成“中中外”合资企业,实现城乡工业交融。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60%,有1/4—1/3乡镇工业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1/4左右有实力的社区合作经济建成综合性企业集团,非公有制乡镇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乡镇工业产值1/4左右。出现一批有规模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集团。 (二)商贸发展目标。与天津市的北方商贸金融中心建设目标相适应,城郊第三产业中的各种所有制乡镇企业要加快发展,组建一批乡镇商贸企业和集团,投资建设和培育一批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与城市共同建成统一的覆盖北方地区的市场体系。通过发展第三产业中的乡镇企业,使城郊第三产业占城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0—30%,实现以“二、三、一”为序的综合产业结构,乡镇企业要进入城区、滨海新区、未来的卫星城市和县城兴办一批第三产业,包括建立一批鲜活商品配送中心和连锁商店、超级市场,并在城乡结合部兴建一批适合工薪族需要的仓储商场,在新港和滨海新区发展一批仓储业、商饮服务业,在蓟县加快发展旅游业。乡镇商贸企业营销总额要占城郊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5—1/3。 (三)外向发展目标。与天津的国际性港口大都市建设目标相适应,加快城郊乡镇企业的外向发展,与城市建成统一的外经外贸体系。要继续保持外贸出口占据全市“半壁江山”的地位,同时加快科技进步来发展具有高技术附加值出口产品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用15年形成10个在全国外贸出口中名列前茅的拳头产品,其中要有2—3个产品能在主要进口国中形成举足轻重的市场优势。要从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大力发展中外合资企业入手,用五年时间消灭目前在引资方面的“短腿”状态,用15年时间在引资方面形成与“三区”(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园区)和城区鼎足而立之势,实现“三分天下有其一”,并且注意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处理好引进和自我发展的关系。要立足北方,面向东北亚发展境外合作事业,用15年时间实现在韩国、独联体、东欧国家都有天津乡镇企业兴办的境外企业,包括工业、进出口企业和境外第三产业。其中至少有2—3家乡镇企业集团要建成具有一定境外资产规模的跨国公司。 (四)城市化发展目标。与天津市总体建设规模相适应,通过相对集中、打开城门、优化布局,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卫星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包括城区、滨海新区、城郊卫星城市、县城、建制镇在内的多层次、多功能统一的城市(镇)体系。到本世纪末,现有12个区县中要建成20万人口规模以上的小城市2—3个,到2010年建成50万人口以上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4—5个,建制镇占现有乡镇一半以上。要打破社区界限,把乡镇企业(包括二、三产业)办到小城市和镇上;要吸引外地人口和城郊农村人口到小城市和城镇来经商、办厂、务工,促进人口的机械增长;要大力加快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营造最佳投资环境。 (五)国内生产总值和收入目标。把加快乡镇企业发展作为全面实现小康、向宽裕和富裕迈进、缩小市、郊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建设城市和城郊统一的收入保证体系。到本世纪末,城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000美元或1万元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宽裕型,与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比缩小到1∶1.2~1.3。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生活质量和水平接近国际通行的富裕型水平,在环渤海地区各城市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