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艺术产业管理的对策

作 者:
李骏 

作者简介:
李骏(1977-),江苏张家港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管理,江苏 南京 210096

原文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艺术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文化产业之主要部类,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日益呈现出蓬勃的生机,然而其管理却相对滞后与薄弱。当下应从审美先行、政府引导、行业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发展艺术金融等方面探索契合实际的艺术产业管理对策,有力地推动我国艺术产业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J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5)01-0109-08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生产力喷薄而出,成为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艺术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部类,其飞速发展令世界瞩目。但综合其规模、素质、投入以及运作等方面来看,我国艺术产业的发展仍严重滞后于国际艺术产业。同时,艺术体制改革也正在向纵深发展,面临的困难与矛盾成为艺术产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结合中国实情,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与发展艺术产业管理。

      一、审美先行:艺术产业管理之基石

      我国艺术产业管理的首要问题是与艺术产业发展现实不相匹配的产业观。这种不匹配体现在:在艺术产业发展管理中,对于审美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平衡总是有失偏颇。近年来艺术产业的热发展以及产生的强大经济效益一度让人们产生了错觉,即艺术产业的目的就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一错觉使艺术产业管理陷入困境:要利润还是要审美,抑或两者都要?如何兼顾两者?这都成为艺术产业管理首当其冲需要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不能忽略的一个重要事实是: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艺术产业也是一种特殊产业,它通过产业化运行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的同时,审美不可避免地进入艺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并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艺术产业管理必须要廓清的概念是:艺术产业运行的直接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艺术产业的终极目标仍然是社会效益的实现,即通过艺术和审美的途径交流思想、传播文化,为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因此,审美先行成为艺术产业管理的基石。

      当下社会中存在的“趋利”心理必将使艺术产业陷于“审美”与“实用”的尴尬境地。西北师范大学王建疆教授认为:当代艺术产业化应遵循艺术生产的辩证法,既要生产,又要私密;既要规模,又要个体;既要数量,又要质量。艺术的产业化将在审美与实用的夹缝中生存,在艺术原创与仿制中生存……艺术的产业化是美化生活的需要,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前提。如果没有艺术的产业化,审美的日常生活将无所依托……可以说,艺术的产业化将是艺术、生活、审美的联姻。[1]15在两难的尴尬境地中,“审美”依然是必要的,且应当处于“优先级”的地位,这一方面维护了审美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审美与其他因素的兼容或是融合,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艺术产品的生命力,从而达到价值最大化。李波在《中国当代艺术产业现状分析》中谈到:艺术产业应以艺术的审美性及其内在逻辑的维护作为前提……产业化艺术的生产应遵循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相结合的审美优先性原则。艺术家要始终处于艺术产业的中心,根据情感逻辑关注社会民生、展示人类的思维困境、批判或建构现实、表达人类最为微妙的情感等。当艺术家把其观念的表达具象化和物质化后,借助出版、印刷、拷贝等纳入工业生产体系,市场营销机制才开始发挥其价值转化的作用,通过规模化的经营将艺术产品的商业利润推至最高。这样,通过维护艺术的审美价值,艺术生产不仅带来了经济产值的提高,而且发展为后工业时代的一种物质力量。[2]23—24因此,即便是在产业时代,审美共通性依然成为贯穿艺术生产、流通与消费领域的核心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认识到,保护艺术自身的生态建设,是艺术产业管理的核心职责,因此必须调控艺术产业的商业利润追求与高品位艺术创作的关系。近年来艺术的热发展使得艺术产量与艺术产值产生了不平衡,艺术品的社会分享率与社会影响度偏低,中国艺术供求之间的不平衡,即“客观可得的文化产品已经大大超过了社会的任何一个成员的吸收能力。”因此,未来艺术产业的发展重点不在数量,而在质量。质量的提高要靠审美性的体现,正如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批评,当审美异化之时,批量的、理性的、商业性的生产就会对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后果。因此,审美性仍然应当成为艺术产业化发展的内核。

      因此,无论如何,也无论艺术产业发展到何种地步,只要其仍然是“艺术”,就不能脱离“艺术作为人类审美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这一真理,其社会功能始终都是以审美价值作为基础的。生产是如此,消费也是如此,人们对产业化的艺术产品消费的并不是它的物质形式,而始终是由这种物质形式所承载的精神内容。倘若精神性(即审美性的一个方面)缺失,艺术产品的生命力与持久力也将不会维持良久,这在艺术产业中已有诸多佐证。商业化或产业化的运作只是一种手段,而并不能成为艺术产品保持生命力的唯一手段:好莱坞电影屡次获得奥斯卡奖项的根源在于其影片的精神内核,运作只是辅佐;中国诸多文化产业园的失败与空落也彰显了审美内质的缺失;少林产业的磅礴气势是因其厚积薄发的文化内质……诸多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早已向我们证明:审美因素在艺术产业管理中是必要且极其重要的。只有认清楚这一点,才有可能继续探讨中国艺术产业发展及管理未来之路的其他具体问题。

      审美先行原则渗透在艺术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中。艺术创作作为艺术产业管理的初始环节,坚持审美先行的原则,确保艺术作品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才能带动后期的一系列价值链增值过程。如果艺术作品缺乏独特的审美价值,即使在一时之间满足了消费者的视觉或其他方面的娱乐需求,也只能沦为一般性的产业经济活动,无法通过后续的环节再继续创造价值。这就要求艺术创作者坚持创造性的智慧,彰显自己对人生和宇宙的独特理解,同时,还要对大众消费者所认同的“普世价值”有所了解,如果能够将这种“普世价值”内化为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一部分,则会在无形之中提升作品的审美价值。

      艺术制作是在当代艺术产业发展过程中,逐渐与艺术创作相区别而成为独立的产业链环节的产物。它的中心词即是“批量生产”与“再加工”,具有极其典型的产业发展特征。在这一环节,无论是对需要进行再加工或再生产的艺术品的选择上,还是技术化处理所要达到的艺术效果上,都仍然要遵循一定的审美标准。例如一部制作精良、内涵丰富的电影作品,在宣传片制作环节如果没有很好地将作品的艺术风格与审美理念最大程度地呈现出来,就极有可能会影响这部作品的宣传效果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