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市创意产业的模式转型  

——以上海杨浦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思成,同济大学中国高密度区域职能城镇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人居环境研究中心规划师,博士;徐艳枫,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工作硕士(MSW)研究生

原文出处:
中国名城

内容提要:

在传统城市用地分类体系和政绩考核标准的双重作用下,创意园区是中国城市当下创意产业的主要形式。园区模式所具有的明确而封闭的边界、自上而下的管理运营方式和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绩效评估标准,使其对城市的辐射能力和带动效应受到局限。通过梳理传统城镇化下中国创意园区发展现状,通过简化模型分析,发现创意产业“园区模式”的结构性缺陷:“园区”与“社区”的分离无法满足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对于构建和发展创意城市体系的要求。探索性地提出以社区为底板,以创意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导向,“政府-居民-企业”三者协同的创意产业“社区模式”,并对其运作机制进行了阐释。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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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5)-02-15(7)

      1 中国的园区式创意产业发展模式

      城市中创意产业的空间载体与表现形式有多种类型:可以是单独的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商业和商务建筑;可以是居住区内个体单元里的办公-居住一体化(SOHO①)空间;也可以是大学校园内或其周边的孵化基地;还可以是博物馆、音乐厅、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然而,在中国,最常见的形式则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机构授权和认证的创意产业园区②。因此,“园区”是当今中国城市创意产业的主要形式。张望(2011)将此种形式归类为政府驱动型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以区别欧美国家常见的、自下而上的市场演化型发展模式。该模式的表现形式是政府划定出一定的城市地块,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创意企业与创意人才进驻。[1]

      园区式创意产业模式在中国的流行,源于中国自上而下的创意产业行政管理和调控体制。20世纪末21世纪之初,经历二十年改革开放高速经济增长的中国大陆逐渐遭遇发展的瓶颈。来自能源、劳动力和全球市场等方面的压力,中国被迫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于是,着眼于加强文化、艺术等软实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思潮由点及面悄然流行起来。与此同时,以约翰·霍金斯(John Hawkins)、查尔斯·兰德里(Charles Landry)、曼弗雷德·费舍尔(Manfred M Fischer)和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等欧美学者为代表的创意经济理论以及伦敦、纽约、新加坡等国际大都市的实践成功经验开始影响中国大陆。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开始自上而下地探索创意产业发展路径。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2006年1月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同年8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出台。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中国城市创意产业发展经历了十年左右的热潮。而各个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手段,就是大力发展创意园区。

      创意园区(creative park)是台湾和中国大陆地区对某种特点空间形式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称呼,该称谓沿袭了“开发园区”的提法。到目前为止,各界对创意园区尚未有公认的定义。从特征上来说,创意园区通常在城市的某一特定区域或地块内,一般有明确的主题(如艺术、设计、广告、出版、纺织时尚等)和明确的管理运营机构(如园区管理办公室或某一企业)。这种园区将一个或多个具有关联性的企业、机构集中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内,形成多元文化生态和创意服务产业链。

      2000年之后的十多年时间里,以创意园区为主的创意产业聚集模式成为中国城市创意产业发展的主流模式。据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1300多个大大小小的创意园区;而据中国日报网统计,2012年中国(除台湾、香港、澳门三地外以外)创意园区总数为1177个(见图1)。2004年开始,国家文化部先后命名了4批204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包括单一企业)以及两批4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包括单一企业的园区);地方政府以上海和重庆为例,2004年11月,上海市政府成立上海创意产业中心,推出创意园区政策。从2005年4月上海首批创意园区挂牌,至2012年共公布四批82家创意园区,分布在上海14个区内;2007年8月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计划建设50个创意园区。国家的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都沿用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圈地和投资建设园区,将建设“产业集聚区”作为“抓手”,试图将文化创意产业“装”到园区这个载体中去。[2]43

      

      图1 中国大陆各省市(市、自治区)创意园区数量与城镇化率对比图(2012)

      (该图由作者根据中国日报网等媒体报道数据绘制)[3]

      2 园区式创意产业发展模式的成因及现状

      创意园区的大规模出现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为传统用地分类制约下的城市土地财政模式,其二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创意产业绩效考核模式。

      在传统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颁布)中,对城市土地使用性质和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各类城市规划的编制、地块指标的设定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都是根据这一用地分类体系实施的。这套用地分类体系是以用地的单一功能作为用地类别划分的唯一依据,即每一种用地类型是针对其土地使用功能进行区分的。因此这套标准中各类用地性质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存在同时具有多种功能(如“商业+工业”,或者“商业+文化”)的“混合用地”(或称“综合用地”)。但是,城市空间的功能业态是动态变化和多元复合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房地产带动的新一轮城镇化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转型,许多城市中心工业用地内的工厂和企业或是倒闭消亡,或是整合外迁,原来工厂林立的城市中心区留下了大量空置的工业用地,而如何使用这些工业用地成为地方政府的难题。以上海为例,1990年代上海城市结构转型,“一刀切”地实施“退二进三战略”③,使得一大批中心城区老工业企业迁撤。同时,一些原本工业厂区密集的中心城区(如杨浦区)出现了就业岗位急剧减少、街道和区政府收入减少、老工业厂房和土地利用方向不明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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