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岸和平协议的几点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文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张文生,厦门大学 台湾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张文生,男,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台湾研究院教授,政治研究所所长。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两岸和平协议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重要标志,现阶段海峡两岸仍然难以商签和平协议。两岸和平协议实质上是国家统一前的过渡性协议,“一中框架”是其政治前提。海峡两岸的认知差异应当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获得合情合理的解决,采取灵活方式,循序渐进地解决相关问题,包括程序性问题与实质性问题。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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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4)06-0008-08

       2007年10月,“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政治报告。①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全国人大《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②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再次呼吁,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③达成和平协议,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核心内容,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重要标志,“两岸和平协议是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最后体现形式”。④

       一、现阶段达成两岸和平协议的可行性

       马英九在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前提出了“五不、五要”的政见,曾经表示:“我们愿与对岸协商三十年、四十年或五十年的和平协议。在这个和平协议架构下,也应包括两岸‘军事互信机制’。”⑤2011年10月,马英九在竞选连任过程中再次提出:“未来10年中,应该对两岸在循序渐进的情况下,审慎斟酌未来是否洽签‘两岸和平协议’。”⑥旺旺中时民调中心的相关调查显示,马英九的主张得到近六成台湾民众的支持,“有59%的人认为签订和平协议,有助于两岸稳定交流,避免兵戎相见”,⑦只有16%的人存有疑虑。应当说,马英九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以来,为两岸关系的改善与缓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两岸两会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已经签署了21项协议。海峡两岸均有签署和平协议的意愿和需要,然而现阶段两岸关系发展的客观条件却仍未达到有利于顺利商签两岸和平协议的程度。

       第一,民进党等泛绿政治势力仍然顽固坚持“反中”、“台独”的政治立场,煽动部分台湾民众对抗马英九当局推行的大陆政策。在民进党和其他“台独”政治势力看来,“和平协议掉入‘一中陷阱’”,“和平协议即是投降协议”。“台联党”主席黄昆辉攻击“和平协议将成为台湾的‘定时’投降协议”;⑧“马英九的‘和平协议’就是‘投降’,台湾后代子子孙孙也等于签下了‘卖身契’”。⑨民进党指责马英九的两岸和平协议主张“牺牲台湾主权、改变台海现状、危及民主价值、破坏战略纵深”,强调两岸和平协议应该以“主权、民主、和平”等“三个坚持”为前提,“一、坚持主权:任何两岸协商不能以‘一个中国’作为政治前提。二、坚持民主:任何涉及变更台湾现状的政治协商结论,必须以公民投票为前提。三、坚持和平:坚持中国必须撤除对台湾的武力威胁”。⑩台湾社会统“独”对立,对于两岸和平协议并没有共识,台湾大学周继祥教授认为:“台湾内部对于两岸和平协议始终找不到‘台湾共识’,这还是‘空心菜’,需要更多时间讨论。”(11)

       第二,国民党当局受到民进党的牵制,马英九连任以后民意基础低落,对推动两岸和平协议缺乏积极性。两岸和平协议牵动台湾社会敏感的统“独”神经,2011年10月马英九提出考虑洽签“两岸和平协议”的主张后,马上又提出了“公民投票”等“十大保证”作为政治安全阀。当选连任以后,马英九更加不敢触碰政治谈判、和平协议的相关议题,认为“目前并没有迫切性,要与中国大陆讨论签署和平协议的问题”;(12)签署和平协议是因为之前有战争,“对两岸来说,这阶段早已过去;以现在的情况,签署和平协议,内容还能增加什么?”(13)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朱云汉指出:“目前台湾没有动力去面对两岸和平协议”,“影响所及是台湾在面对政治议题谈判时太慎重、甚至胆怯,害怕碰触到人民的逃避心理,所以在此氛围下,目前对和平协议的操作,仍将停留在学者议论阶段。”(14)

       第三,目前两岸关系建立在模糊的、脆弱的、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的基础之上,海峡两岸关于“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当局政治地位等核心政治议题仍旧缺乏共识,尚未形成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的牢固的政治基础。“认同‘台湾国’或‘中华民国’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放弃国家主权与北京政权和谈,就是投降的行为”。(15)对于台湾当局来说,两岸政治谈判或两岸和平协议的商签,最重要的是确认“中华民国的存在”,《中华日报》社论曾经指出:“两岸和平协议彰显中华民国存在事实。”(16)周继祥教授就认为:“两岸要能和平、对等走下去,至少要给中华民国一个说法。”(17)

       马英九在“反独”立场上缺乏政治气魄,台湾当局对于“一个中国”、“国家统一”的用语噤若寒蝉,连单纯的两岸经济合作协议都难以排除“独派”的阻力,更别提纯粹政治性的两岸和平协议了。因此,现阶段仍然难以把两岸和平协议列入两岸协商和谈判的议程,有待条件和时机的进一步成熟。而两岸学界的讨论则已经日益深入,作为另一种务实的做法,国民党荣誉党主席连战曾经建议,“两岸不妨借签署‘周边议题’,以堆积木方式来推动和平协议、建立政治互信,也可由学术界和智库召开和平论坛,大家集思广益,为和平发展和互信创造积极条件”。(18)

       二、两岸和平协议的政治性质

       两岸和平协议要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决于对两岸和平协议的政治性质的正确定位,因此,应当对两岸和平协议的政治性质和功能定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日益认识到“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而形成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必经阶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正确道路”的论断。两岸和平协议的政治性质的准确定位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的政治现实直接相关,两岸和平协议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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