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末以来,国际内部审计以及我国的社会经济和审计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革。考虑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依据我国社会经济对内部审计需求的变化,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告2013年第1号)以及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本文尝试分析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希望为内部审计实践提供帮助。 一、我国内部审计面临的新形势 审计环境包括国际、国内两方面,国际内部审计的新理念和新思想对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具有引导、指导作用;国内社会经济和审计的现实发展尤其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也对我国内部审计提出新要求。 (一)国际内部审计的新理念 从1999年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内部审计思想、理念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对比IIA的内部审计定义,不难发现其理念的一系列发展和变化。1993年的定义“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促进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1999年6月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确认和咨询活动,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特征。目的在于组织价值的增加和运营的改善。通过使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从而使组织实现其目标。”2001年调整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进而提高它们的效率,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现行的内部审计定义(2013):“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①可以看出,IIA对内部审计的本质属性从只关注独立性,发展到独立性、客观性并重;业务活动从评价发展为确认和咨询;业务范围从对组织活动的审查和评价,发展到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效果的评价和改善;审计目的从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促进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发展到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综合《IIA2012~2016年全球战略规划》(2011)及2004年以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国际大会、全球论坛、年中会议、主席或秘书长讲话等,还可以发现IIA内部审计理念的其他变化。内部审计职业全球化(2000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全球论坛:“IIA全球管理、全球指导框架、全球化产品服务”);全面引入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理念以实现价值转型(《内部审计2012——关于“内部审计发展前景和内控导向审计方法逐步退出”的研究报告》,普华永道);内部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大幅度提高(IIA2012年中报告《行业的脉搏》列出,公司雇佣审计员工最为关注应聘者的分析与关键性思维、有效沟通能力、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全面的IT知识、商业敏锐性五方面的技能)等。 (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内部审计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财政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改革开放以前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阶段、经济转型时期的“分灶吃饭”阶段、1994年至今的分税制阶段。 从1998年开始进行的,以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完整统一为总体目标,以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不仅影响到管理理念和方法,也对预算资金的划分和管理、财政支出的管理和使用、业务处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产生了重大变化。 从2011年开始的、目的在于结构性减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调节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失衡、制造业与服务业间的税负水平差异,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还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价内税”(营业税)变成了“价外税”(增值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并实现了现行税制体系格局与“十二五”税制改革规划相对接。更重要的是,“营改增”具有催生新一轮财税改革的特殊功效,可能引发新一轮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的调整,催生重建地方主体税种、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催动直接税体系建设的提速,催生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构以及增值税整体改革,甚至引起大幅度的产业结构调整。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使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处理流程、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必然引起对内部审计需求的改变。 1.更多地关注风险。风险是时时处处都可能发生的,可能是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管理层应当作出识别、评估和应对即实施风险管理,以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组织的风险管理是否适当、实施管理后的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可接受风险水平的确定是否合适,都需要审计师作出评价;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怎样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防控风险,也需要审计师提供咨询服务。对此,内部审计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无论是以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还是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调整完善以及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规范,都要求对业务处理中的各种风险做必要的防范和管理。所涉及的风险既可能来自于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也可能来自于市场、经营或战略。将其纳入内部审计确认与咨询范围之内,有计划地实施审计确认与评价,为组织完善风险管理提供帮助,是新财政管理体系对内部审计提出的一个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