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馨:应加大对国企的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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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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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近年来,中纪委查处了不少国企贪腐案件,曝光了一些“窝案”“串案”。有评论称,由于国企的市场化改革还在进程中,企业高管掌控的资源相当大,国企的资源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腐败的风险相当高。今年年初,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分析了2015年部署的七个重点反腐领域。有评论称公报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即国企将被开辟为反腐“第二战场”。

      从个案角度看,国企高管腐败到底是约束不足还是激励不足?两方面都有问题。国企高管既是官员,又是企业管理者,双重身份很难做到彻底切割。

      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动了真格,比如高管的双重身份问题、高管降薪,这都是根本问题。要成为国企高管,就要摆脱官员身份,成为职业经理人,但目前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不是很完善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也的确具有双重使命和职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有企业特点的公司治理制度值得研究。国企腐败不能怪内审部门没有发挥作用。站在企业的角度谈公司治理,是如何解决内部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架构。如果公司架构不合理,制约和激励机制不合理的话,公司内部审计也无法发挥作用。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一要看内审部门归谁领导。不同企业做法不一样,如归总经理来管,不好发挥对高管层面的监督;如果归股东大会、监督委员会、董事会的话,监督力度更大。公司架构的设置直接决定内审能发挥多大作用。从现实情况看,还是要依靠审计署加大对央企、国企的审计力度。理论界对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除了监督还有管理,比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制度加电脑的方式实现流程规范和信息系统规范,实现更有效地监督。

      审计署的每一份公告她都会下载,但地方的审计公告很难看到,有的甚至在省这一级也看不到。她呼吁,要加强地方的审计信息公开。公开在先,才有监督。否则不利于地方人大的监督。审计部门一年审了什么,发现了什么,不公开,公众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发挥了什么作用。特别是审计结果公告,不公开也就没有社会监督。这一点,特别是省级应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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