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台山市审计局副局长伍锦棠: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腐败频发区域。伍锦棠认为,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成为威胁农村发展和稳定的最大隐患,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台山市是广东省农业和海洋大市,现辖17个镇(街)、1个华侨农场、313个村(居)委会和4147个村小组。伍锦棠介绍说,今年年初,按照市政府要求,他参加了对全市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调研。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材料,资料显示,至2013年,台山市村(组)集体固定资产达4.2亿元、货币资金5.4亿元,集体经济年收入近2.8亿元。“这个‘体量’还是比较大的。”他说。调研中发现,目前,在当地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涉地问题。如个别村组干部在土地发包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引发矛盾;现有土地承包制度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引发纠纷;无序开荒和移民引发的问题等。二是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大,财务公开不及时,民主理财人员监督不到位等。三是在资产资源交易方面仍存在私下发包、围标串标等情况。四是一些村集体在征地补偿等利益分配问题上忽视“出嫁女”等人群应有权益,导致长期集体上访。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对农村“三资”等的审计不在国家审计范畴,但从实践来看,山东、湖北、浙江等多地根据当地政府授权,先后开展了此类审计及村干部的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台山市农村“三资”仍由农业部门负责,以前并没有审计过,此次市政府要求开展调研工作说明政府已对此类问题有所关注。台山市采取了很多办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2012年全面推进各镇街“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但目前,服务中心没有编制,临时聘用的人员待遇不高,人员不稳定,建议有关部门解决“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只有稳定队伍,才能保障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