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政策执行审计 (一)美国公共政策的形成及监督体系 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商品和服务的主要工具,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公共政策是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反映了社会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美国的公共政策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制定的。为了保证公众参与、监督政府立法,美国建立了一整套较完备的立法制度,通过对公共政策评估的实践,美国逐步形成了由政策制定部门、政策执行部门、独立监督部门、专业咨询机构、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等共同组成的多元化监督体系,美国国家审计也是这个监督体系中的一部分。美国国家审计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美国审计总署(以下简称GAO)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二)美国公共政策执行审计的方法与措施 一是开展公共政策预算编制审计,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进行监督。 美国《预算和会计法》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行政权的立法控制”功能。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行政活动的外部监督机构,对整个立法过程要依法进行监督和控制。其监督方式主要是围绕议会的财政权,实现对行政活动及权力运行的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对公共政策的预算编制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纽约大都会交通管理局审计总长、新泽西州社区事务厅地方政府服务部和洛杉矶郡工业市市政厅等政府机构对政府预算管理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美国州级政府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有三个主体参与决策程序:独立管理机构与行政部门,首席行政官和立法实体(主要指各州议会)。预算的程序主要包括准备、编制、采纳、执行和审计五个阶段。检察长办公室或审计长办公室作为立法机构中的监督者,对州政府根据议会通过的法案安排的预算支出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是开展公共政策执行绩效审计,对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近年来,美国审计机关通过独立的公共政策审计评估,帮助政府提高绩效、确保其履行为美国人民谋利益的责任。比如2011年至2013年,纽约市审计办公室先后开展了对公园娱乐管理部门关于公共游泳池卫生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老龄化管理部门关于提供安全清洁老年活动中心情况等21项公共政策执行审计。在纽约市审计办公室发布的公共自行车执行政策建议报告中,通过分析城市自行车交通事故率、事故发生人群比率、事故多发区域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事故索赔解决情况等,提出了诸如:确保安全的自行车和营造一个安全的骑车环境;通过增加保险、调整响应程序等尽量减轻政府赔偿责任;增加数据的收集等审计建议。 三是以审计结果公开促进政府部门对公共政策执行中问题的整改。 美国审计机关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开的方式强化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对国家治理的促进作用。美国审计总署为实现其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目标,高度关注审计评估过程及结果的公开透明、审计建议的采纳与实施以及审计评估对立法进程的推进。通过采取在官方网站上公布除涉及商业秘密及隐私之外的所有审计评估结果和面向公众进行调查取证的方式将审计评估过程公开,使广大选民和媒体能够及时掌握政策执行信息,有效参与政府治理。而审计建议的采纳是政策审计评估效果的直接体现。美国审计机关在进行内部绩效评价时,将审计建议采纳比例、参加议会听证次数及审计建议带来的财务利益和其他改进等作为考核的指标,通过跟踪和定期公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方式,在政府绩效及问责管理体制下,最大程度实现政策执行的纠偏。 美国政府防止官员腐败行为的措施和手段 (一)通过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从制度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1.约束公务员道德规范的法律——《政府道德法》。 美国非常重视从政道德对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对公职人员道德方面的要求明确、具体,并不断加强道德立法。1992年联邦政府道德署颁布了《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在礼品、利益冲突、职权行使、兼职、职外活动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集中体现了从政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依据美国《政府道德法》,1978年联邦政府设立了道德署。联邦政府道德署是联邦政府道德建设的指导机关,联邦政府各部门都有自己的道德官员办公室,地方各州、市也设立了道德署或道德委员会。严格的官员道德准则和健全的政府道德机构,增强了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也起到了预防违纪违法的作用。 2.防止公共事务腐败的法律——《基本利益冲突法》。 美国的《基本利益冲突法》是一项刑事法律,该法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都不得故意亲自或实质上参与同自己有着财产利益的特别事项,违者处一万美元以下罚金,或者单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不仅适用于政府官员,而且适用于政府官员的配偶、子女和经济合伙人。例如:美国国防部曾有一名官员,儿子、儿媳在波音公司工作,他自己也想退休后到该公司工作,就按规定程序把自己负责的一个合同给了波音公司。前不久他被起诉,认定违反刑律,被判刑6年。由于担心利益冲突,美国公职人员对请客送礼都格外警惕。 3.预防海外腐败的法律——《海外反腐败法》。 《海外反腐败法》(FCPA)是美国1977年制定的一部单行法,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是目前管制美国企业对外行贿最主要的法律。1977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披露,有400多家公司在海外存在非法的或有问题的交易。这些公司也承认,自己曾经向外国政府官员、政客和政治团体支付了高达30亿美元的巨款。这种腐败的行为确实使得行贿的公司在市场上占得先机,而对于那些没有这类行为的公司而言是完全不公平的。同年,美国国会通过《海外反腐败法》,旨在遏止这一趋势。《海外反腐败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该法严厉的处罚措施和严格的内部会计制度要求,构成了对美国公司的全方位约束。该法律的实施,重建了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并有力维护了美国企业跨国经营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