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O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12(2015)01-0011-06 随着艺术学升格为门类,有关艺术学的学科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然而,什么是艺术学?这是一个亟待澄清的问题。 诚然,艺术是一种古老的人类文化。有关艺术的探究,古已有之。但是,自觉地将有关艺术的研究确立为一个学科,却是比较晚近的事情。有学者认为,德索(Max Dessoir,1867-1947)是艺术学这个学科的创立者,因为他首次铸成了“一般艺术学”这个概念,并且在艺术学的研究和推广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有人认为,艺术学的创立可以追溯到费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因为他明确将艺术学与美学区分开来,从而确立了艺术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还有人将艺术学的起源追溯到18世纪确立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欧洲思想家那里,因为对于这个新学科的名称究竟叫美学还是艺术哲学,当时的思想家有不同的看法,将美学与艺术哲学直接等同起来的人也不在少数。比如,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就承认,他讲的美学的恰当名称应该叫艺术哲学。①尽管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1775-1854)有时候力图将艺术哲学与美学区别开来,但在另一些时候又将二者混为一谈。②即使在被认为是美学之父的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14-1762)那里,美学与艺术哲学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被译为“美学”的aesthetica,就是他在论文《关于诗歌的哲学默想》中率先使用的。考虑到诗歌本身也是一种艺术类型,因此从标题上看,这篇论文就可以归入艺术哲学之列。无论他对美学的定义如何模糊,始终没有离开将美和艺术作为它的研究对象。③由此可见,艺术学是在与美学的分合中确立起来的。④ 但是,不管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怎样的艺术学,它在今天的学术体制中都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确切地说,如果历史上曾经有学科形态的艺术学的话,它在后来的发展进程中却不知因何种原因而消失了。当然,这不是说有关艺术的研究消失了,而是说作为学科的艺术学并没有发展起来。有关艺术的研究,分散在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和艺术史等学科之中了。现在的问题是:有必要将分散在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史学等不同学科中的艺术研究统一在艺术学之下吗?更确切地说,存在一种跨越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史学等学科的艺术学吗? 让我们通过一个类比来说明这里的问题。根据克里斯特勒(Paul Oskar Kristeller,1905-1999)的考证,我们今天所用的艺术概念,是18世纪在欧洲确立起来的,涵盖诗歌、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类型。或许在此我们别急于说艺术类型,而只说类型。在此之前,已经存在诸多类型,但没有将它们囊括起来的艺术概念。[1]由此我们可以提出类似的问题:有必要将分散的类型统一在艺术之下吗?存在跨越类型的艺术吗? 对于这里的问题,也可以从本质主义的角度来回答,也可以从效用主义的角度来回答。⑤从本质主义的角度来看,诸类型分享了一个共同的本质,它们正是凭借这个共同的本质而被归在一起,并被命名为“艺术”。于是,这个共同的本质就成了艺术的本质,无论它是再现,表现,创造还是其他什么。20世纪中期的新维特根斯坦主义者(neo-wittgensteinian)发现,被我们归入艺术之下的类型并没有共同的本质,但是这并不妨碍它们被归入艺术之中。换句话说,尽管没有艺术本质,但是艺术这个概念或者说法依然有效,我们仍然可以将某物归入艺术之中,或者将某物排除在艺术之外。我们如此行事的标准不再是共同的本质,而是交叉重叠的相似,也就是所谓的“家族相似”(family resemblance)。如果将依据共同本质进行的归类称之为本质主义的归类,那么可以将依据家族相似的归类称之为反本质主义的归类。当然,反本质主义也可以抵制任何形式的归类,最终将指向艺术概念的彻底消解。我们只能谈论诗歌、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等,而不能谈论艺术。总之,本质主义力图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将诸类型归在一起?如果它们可以归在一起,我们依据什么来归类? 效用主义侧重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将诗歌、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等归在一起,会导致怎样的结果?是增进还是模糊了我们对它们的认识?是促进还是妨碍了它们的发展?与本质主义习惯向后看不同,效用主义着眼于未来。如果将诸类型归在一起有助于它们的发展,我们就如此行事,否则就就此打住。 关于艺术学的问题也可以仿照艺术的问题来回答。不过,它可能还要复杂一点,或者还要多一些层次。首先,业已存在诗歌理论、绘画理论、音乐理论、戏剧理论等等,我们权且称之为诸艺术理论或者类型艺术理论,但不一定存在将这些理论归结起来的艺术学?如果存在将它们归结起来的艺术学,它会是什么呢?是德索所说的一般艺术学吗?帕斯默(John Passmore,1914-2004)就明确反对有凌驾于诗歌理论、绘画理论、音乐理论等之上的美学理论或者一般艺术学。在他看来,根本就“没有与文学理论、音乐理论等等相区别的美学这回事……美学的沉寂至少就有可能是源于力图去建构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学科”。[2]帕斯默这里所说的美学,其实就是一般艺术学。如果美学的存在都值得质疑,就更不用说一般艺术学了。对于这种意义上的艺术学,我们可以参照艺术与类型之间的关系来理解。但是,与艺术与类型之间的关系相比,艺术学与诸艺术理论之间的关系或者一般艺术学与门类艺术学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在艺术与类型的关系中,艺术可以是一个标签,贴在一个类上,它本身可以没有含义。就像依据家族相似理论来进行艺术归类一样,我们可以归出一个类来,并且给它贴上艺术的标签,但是艺术没有本质,因而也无法定义。我们可以有艺术这个类,但不能问艺术是什么,也不能像创作绘画、音乐、舞蹈等作品一样创作出艺术作品。但是,根据德索的构想,一般艺术学显然不是一个没有内容标签,将它贴在类型艺术理论的集合之上。一般艺术学还有除去类型艺术理论之外的内容,可以离开类型艺术理论而独立存在。帕斯默反对的正是这种意义上的美学或一般艺术理论,而不是标签意义上的美学或一般艺术理论。在艺术与门类的关系中,我们可以创作绘画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等等,但不会创作除此之外的艺术作品,这种意义上的艺术的存在问题不大。在一般艺术学与门类艺术学的关系中,我们除了构建绘画理论、音乐理论、舞蹈理论等等之外,还要建构艺术理论,这种意义上的艺术理论值得质疑。